的风。
他身上背着父亲的人皮鼓,就如当初背着母亲的尸体一般,父仇是一座山,在他的肩上压了二十二年,今天,终于可以卸下了,可是他的心,却没有想像般畅快。
穿过王宫时,他的脑海里布满了与林铃儿在这里曾经拥有过的画面,他们一同刺杀云傲天,手牵手逃跑,一起混入送香房,跟着臭气熏天的粪车逃出城,在月朗星稀的夜里,她给他唱“我愿意”,在火光冲天的小渔村,她欲跳入江中随他而去……
这半个月里,他过得浑浑噩噩,每天陪伴他的只有战争、杀戮、受伤,他不敢去想她,只能用战争来麻痹自己,否则他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随时离开,寻她而去。
如今一切已了,他一刻也不能再等了,他要去找她,待找到她后,不管是用绳子绑,还是用铁链锁,他都会把她牢牢地拴在身边,再也不会弄丢她,再也不会。
风云变换,不变的是时间,岁月无情地从每个人的指缝中穿过,有他的,也有她的。
转眼间又是半月,林铃儿在丝绸之路上的旅途已经进行了一个月了,听朱固力说,从哲北到达西域中最近的高昌帝国要半年的时间,这是顺利的情况下,如果遇到什么沙暴、强盗、沼泽等等突发状况,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了。
这一月,他们穿过了水草肥沃的平原,眼前一望无际的黄沙直逼人眼,遥远的驼铃声隐约传来。
烈日当空,林铃儿用一块白色的纱巾将整个头包起来,只露出两只眼睛,沙漠中的太阳不是盖的,能把人活活烧死,她要提前做好准备。
队伍在一座山脚下休息,山不高,她爬上了山顶,站在山头眺望即将进入的沙漠,她很好奇,丝绸之路上的骆驼队伍是不是跟现代历史书上看到的图片一样,如海洋一般的黄沙中,骆驼们驼着各种各样的货物排成队,在沙漠中留下一串串脚印和清晰的影子。
用手遮挡着阳光,看到的景象让她惊叹,丝绸之路上的商人远比她想象的要多,在平原时,走得快慢尚可凭自身调节,可是到了沙漠上,任你有飞毛腿也跑不了太快,沙漠是骆驼的天下,到了这里,大大小小的商队都排成一行,遵循着前人的脚印前行,没有人敢擅自脱离队伍而去,在沙漠中迷了路,那是会要命的。
“师妹……师妹……”
山下,朱固力挥舞着纱巾向她招手,大概是要出发了,林铃儿朝他挥了挥手,最后看了一眼沙漠中的驼队,才往山下走去。
想到就要进入沙漠,她竟然有些心潮澎湃,能徒步穿越一回沙漠一直是她的梦想,只是在现代的教育体制下,她每天被逼得除了学习就是学习,想要出去旅个游,不考上大学那是甭想去的,没有假期、没有休息日,她就像只拉磨的驴一样整天围着书本转圈。
就把今天当作生命中最美妙的转折吧,她要去开辟一片新天地,哪怕那片天地中没有他。
为了今日踏上沙漠,朱固力早在几天前就做好了准备,把马匹换成骆驼,将货物整理好搭在骆驼的身上,原来雇用的人也换成了专门驾驭骆驼的行家里手,他们的驼队有几十匹骆驼,这在丝绸之路的商队里称得上头号种子了。
蝉儿与七七已经快一岁了,虽然还不会走路,但是比起婴儿时期已经健壮许多,林铃儿特意为她们准备了骆驼摇篮,希望她们能应付下来这次的旅途。
“师妹,一切准备就绪,就等你一声令下了。”
朱固力看起来很兴奋,像林铃儿这么大手笔的买卖,他从前只看别人做过,如今自己也成为这里的一员,他感到颇为自豪,并热切地盼望着将来的成果。
林铃儿没有回头看来时的路,既然已经走到这里,便不能再回头了,留恋只会增加思念,她只能心狠。
“蓝阔负责管理整个驼队,朱固力负责看顾货物,郑和与楚莲负责两个孩子,咱们……出发!”
最后两个字,她说得有些艰难,尽管已经逼自己不去想,但还是有种想哭的冲动。
不知道他怎么样了,快一年了,是已经凯旋了吗,回到没有了她和七七的冥王府,他的心情会如何?
拓跋九霄,如果有心,请等着我,等我有了足够的力量,一定回来找你。
请相信,离开你是逼不得已,也请相信,今日的分离是为了明日的相聚。
我爱你!
最后,她和着眼泪将这句话咽进肚子里,他听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