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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四章 朱棣的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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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东西,归纳整理,并且用千秋史册,做出最好的注解。

    试问五千年来,有哪位读书人,能够如此奢侈?

    手握金笔,撰写千秋青史。

    一家之言,注释百代春秋。

    张希孟当真是到了历代文人,都无法企及的高度。

    他自然不敢大意,因此全力以赴,忙着手上的事情。

    站在巅峰,既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责任。

    相比起张希孟的战战兢兢,另一个人就纯粹是享受了。

    这人就是蓝玉。

    要说蓝玉接了一个什么活儿呢?

    就是去绍兴,把宋理宗的头骨,安葬起来,顺便修整一下宋六陵,算是给大宋朝,办个葬礼。

    毫无疑问,这是朱元璋对他的奖赏,虽然没有封爵,但是给你安排个露脸的事情,让你高兴高兴。

    接到任务的蓝玉,差点找不到北了!

    想想吧,一个一心要当冠军侯的家伙,能是个老实人吗?

    他在居庸关前的老实,只能说明他还没有失去理智,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

    至于买了那些食盐,回到应天,当着记者说了那么多话,恰恰是蓝玉在动身之前,就想好的。

    他要树立一个形象。

    一个大明年轻将领,军中后起之秀的表率。

    不同于徐达的沉稳老练,不同于常遇春的勇猛无敌……蓝玉需要一种自己的风格,自己的标志。

    他不光要会打仗,还要能体恤国家,有格局,有胸怀,境界远超一般的武夫……谈吐文雅,气质不凡。

    对了,还要有那么点独特的标志,让人一看就知道是自己。

    尤其是报纸,现在看报纸的人这么多,自己就该学会利用报纸,提升自己的名望。

    那十几罐盐,只能算是自己小试牛刀。

    接下来安葬宋理宗的头骨,正是自己大显身手的机会!

    蓝玉思前想后,觉得自己不能错过。

    他盘算了再三,决定给自己一个标志,一个不同于任何武将的标志。

    如今大明的武人,除了戎装铠甲,就是大红的官服,也谈不上什么独特。

    思前想后,蓝玉做了两顶帽子,其中一个是虎皮的帽子,用意也就很明显了,用一首歌就能唱出来:

    咱是大明的,大明北方的。

    北方杀敌的,杀敌很难的。

    难如杀老虎,老虎没什么。

    一拳打一个,打死做帽子,帽子戴头上。

    这是第一顶的意思,至于第二顶,就含蓄了不少。

    蓝玉选择了北方常用的羊毛毡,然后以毛毡做了个带沿的帽子,能遮挡风雪。对了,这个毛毡帽子,他还给染成了鲜红色,戴在头顶,多少有点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味道。

    蓝玉得意洋洋,来到了张希孟的府邸。

    想要请教一下,到底哪个更能代表他的气质……

    张希孟多忙啊,就算他在家,看到蓝玉这个骚包德行,保证给他两个大比兜。

    你个兔崽子,跑我这装蒜来了,你以为自己是五星天皇啊!

    可惜的是,张希孟不在,家里只有张庶宁,另外朱棣也在,自从捅到了老二老三之后,朱棣的待遇直线提升,至少没人敢克扣他的衣料。

    不但不克扣他的,甚至还多发了一份,是给张庶宁的。

    朱棣带着张庶宁,在府里乱跑,正好撞见了蓝玉。

    “你谁啊?”

    蓝玉看了看朱棣,要说起来,他可是太子未来的妻舅,应该瞧不起朱棣的,不过这位皇四子怎么就跟庶宁师弟玩到了一起?真是异数啊!

    “我是谁?我是咱们大明未来的冠军侯,军中第一人啊!”

    朱棣转了转眼珠,突然道:“你不是!我才是!我要当征西大将军!”

    蓝玉忍不住哈哈大笑,“大将军,那你瞧瞧,这俩帽子哪个更好看?”

    蓝玉先是变戏法似的,亮出了虎皮帽子和红色毛毡帽子,还在朱棣眼前晃了晃。

    朱棣的眼睛直了,突然伸出手就去抓!

    “本大将军要了!给我!”

    “做梦吧!”蓝玉才不买账呢,他迅速收回,还把红色的毛毡帽子扣在了头上,哼着曲,迈着拽上天的步伐,转身离去,只给朱棣一个潇洒的背影。

    朱棣衡量了一下,估计是打不锅,他攥紧了拳头,突然怒吼道:“你等着,我早晚要当大将军,让你给我当马童!你等着吧!”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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