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味美料足的咸菜面下肚,王可凡拍拍肚皮,起身散步。
夜幕已经完全笼罩了大地,路边交映相辉的霓虹灯,将城市装点成了另一个世界。
王可凡漫无目的地逛着,脑海中想着刚才面店老板所说的玉州歌手大赛,心中难免有些憧憬,可也只不过是想想罢了。
出于勤俭抠门的本能,王可凡无意识间逛进了一家书店。
书店是个好地方,最好的好处,莫过于不花钱和花钱所享受到的东西,都是一样的。
王可凡无不感概地认为书店才是唯一能实现[***]的地方,走进书店深处,随手翻开一本看书名非常标题党的《教你怎么做一个广告人》。
王可凡反正无所事事,便随意读了几句。
不读还好,才看了两页,王可凡就感到了不对劲。
闭上眼,王可凡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刚才的内容,不由失声惊叫出来。
“啊!”
响亮的喊声,惊动了店里的服务员,服务员踩着高跟鞋咔咔作响地跑到王可凡跟前,问道:“怎么了?”
“没……没什么……”王可凡神色讶异地回答道。
服务员看他一眼,道:“要是不买的话,不要把书弄坏了啊。”
王可凡点点头,服务员转身离开。
服务员一走,王可凡就迫不及待地再次验证起来。
这一次,王可凡一口气看了十页,然后再闭上眼,脑海中,每一页上的每一个标点符号,全都清清楚楚!
王可凡这下终于确认,那位灯怪老兄的理解能力绝对有问题。
“悟姓和过目不忘……是一个概念吗?”
他这么想着,可心头的激动却是难掩的。与此同时,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王可凡还有一种淡淡的失落。
“如果是高考前让我遇上这种好事,早就考北大去了吧……不!什么北大,怎么能这么没理想。过目不忘的话,不是牛津剑桥,也得是哈佛耶鲁啊!现在能过目不忘可以干嘛呢?难不成把这里所有的书都看完,然后参加什么答题的电视节目去?”
王可凡抬起头,环顾偌大的书店,觉得这个目标的难度有点大。
他确实过目不忘不假,但又不是一目十行。刚刚看手上这本标题党的书,才不过看了十页,就已经花了十几分钟,这一整整一屋子的书,那得看到猴年马月啊?
再说了,这里还只是一个小小的书店,若是换成什么英国皇家图书馆,恐怕就是看到进棺材也看不完。
王可凡叹惋着将书放下,可走了两步,忽地又想:干嘛要全部都看完,只挑一个种类的看看不就行了吗?自己在公司里不受待见,还不是因为自己大学是读中文的,根本不是传媒科班出身。现在不是有一个很好的自学机会吗?自己过目不忘,如果多读几本广告方面的专业书,怕效果能立竿见影,马上就比包谪仙还专业了吧?
王可凡越想越觉得有道理,索姓,直接在书柜前扫荡起来。
《现代广告通论》、《当代广告学》、《广告学原理》,但凡是能找到的基础读物,全都被王可凡搜罗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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