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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四十二章 红颜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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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死心的从已经成了一大堆乱码的记忆中扒拉出幸存的残留信息。一个时辰后脑力透支的我终于拼凑出故事的大致走向——

    主角幼年应是某个备受冷落的大家族庶子,在饱经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后已经心狠手辣铁石心肠的主角得到了人生的第一个金手指并开始走上修仙大道。在拜入某个修仙大派一路升级收妹子收小弟的过程中,主角再一次不出读者预料的被人放了冷枪——被强行注入了天魔血液。然而,令暗害者没有想到的是,本应该功体尽废的主角竟在数年后修成了仙魔之体。功力大增的主角并没有着急回门派上演一出复仇游戏,而是游历魔界继续广收妹子小弟创下赫赫铁血威名。故事的结局是魔体暴露的主角在击败了多次修仙界的围剿后感慨世间丑恶黑暗,利用手中的神器将世界重归混沌自行创世。全剧终。

    整本书里主角似乎换过很多身份名字以便符合带上不同性格面具的他。他有时待人如同春风拂面,有时孤傲清寒,有时又残酷嗜血令人胆寒。零碎的记忆片段只保留了主角的两个名字,一个是主角在故事的后半段叱诧魔域被尊为三无子:无其不解之谜,无其不能之事,无其不为之利。另一个是主角在故事收尾登凌神道封神时才说出了自己的真名凌深。

    穿越者唯一的金手指便是对未来事件过程尤其是细节的把握。现在这唯一的金手指居然没有了,这是主角强大的弱智光环么?所有企图推倒主角的BOSS都会在主角身边智商跳楼般的下降?这光环是怎么越过江南的松露寒烟经过戈壁的凄清荒凉隔着千山万水正中我膝盖一箭的!我不禁在心中泪流满面。

    接下来的几天我陷入了一种忧虑且狂躁的状态。门外的侍从都隔着门板感受到了强大的怨念,几次隔着门对我欲言而止。

    人贵有自知之明,我深知自己的智商、情商绝没和主角在同一个逆天的起跑线上,外加主角的主角光环和我的炮灰属性——这已经是喜马拉雅山和马里亚纳海沟之间的差距也不能形容了好吧!

    再翻了遍记忆里白若缺的结局我开始连每日从外面送来的豪华套餐都吃不下去了。

    第三章如果我比别人看得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上

    按照故事剧情一路狂奔而下,主角和白若缺有过多次相遇。第一次,是年少还没见过什么市面的主角第一次来到宏伟壮丽的洛阳城,正处于刘姥姥进大观园的震惊模式。

    然后。。。

    然后。。。

    然后主角就被一只从天而降的青花茶盖给无辜的砸中了QUQ。

    那一段作者给了详细的心理特写——

    “东都洛阳,物宝天华。

    凌深站在熙熙攘攘的洛阳街头,心中的震动难以言表。华美旖旎的雕栏飞宇鳞次栉比向青石板路的尽头蔓延开去,各色小贩中不乏有胡商的面孔叫卖着各类新奇的玩意。一片王气蒸蔚,盛朝奇象。

    有桂花的细碎甜香自枝头坠落散在肩头,轻薄似羽,如梦似幻。凌深心里不禁感慨道:我一直以为家族那庭院一隅便已是全世界,今日见这恢宏东都方知天下偌大、江海汤汤。但若如此想来,这巍巍洛阳也是不过是天下弹丸一角。这九天之上又会是什么光景?我凌深日后定要穷尽这四合八荒,去一览九霄之极!

    这样想着,突然额际剧烈一疼,一只青花碗盖跌落在地摔成碎片。

    有谩骂声自对面酒楼上传来,

    “臭乞丐,别站在那里污小爷视线。”

    接着有一道银线自酒楼上滑落,掉在污泥里。

    “快滚。”

    凌深默默的捂着额头,松开已深刺入掌心的指甲,将银子从污泥里拾起,在袖口擦了擦放入怀中。转身离开前凌深抬起头望向酒楼,白衣的少年凭栏而立,嘴角轻轻勾起,眼底是道不尽的轻蔑和高傲。

    原来哪里的规则都是一样,人心万古皆同。没有谁会关心蝼蚁的死活,弱者为强者所鱼肉、所欺凌。这就是上天定下的规则么?

    那么,总有一日我会凭凌绝顶,站在众生之巅,凌神而居!

    少年拭尽额头的血迹,目光坚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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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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