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百列购买了三种魔法材料,分别是可可草的根茎、德蒙歌尔虫的汗液以及希尔卡的诅咒(一种动植物混合体)。 前两种是比较常见的魔法材料,很容易买到,希尔卡的诅咒则是稀缺物种,饶是法马古斯贸易发达也寻了许久才找到卖家。交易过程很顺利,卖家是个会察言观色的老佣兵,尽管加百列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份,但那一身纯净的魔法波动还是让卖家瞧出了端倪,没敢狮子大开口,甚至还主动降低了一些价格。
任务完成,他揣着魔法材料急匆匆的离开了。穿过宽阔的耶尔逊大街,右拐三百米进入一家小旅店,上二楼,来到最里间的房子里,轻轻敲门。
“进。”
异常沉闷且厚重的声音传来,比一般男人的嗓音都要粗重的多,带着浓烈的男性特征,却并不会让人感觉粗俗,语气平和且缓慢的犹如优美的重低音,更像是一种高尚的贵族艺术。
加百列低着头,保持着恭敬与虔诚,缓缓走了进去。
屋子里充斥着无穷无尽的光,在光芒照耀下,平凡无奇的小房间变得富丽堂皇,仿佛置身太阳神宫殿中。这些光时而喷涌,时而收缩,如潮涨潮落,伴随那人的呼吸有节奏的摆动。? ? 渐渐地,光明开始收敛,缓缓缩回那人的身躯之内。房间失去光彩照耀,又变得平平无奇。
加百列抬头,看到一抹伟岸的背影。
那个男人就是光明王,令人族膜拜,令异族颤栗的光明王。
他有着一头白色长发,并非老年人的苍白,而是圣光一样的洁白,干净、神圣、生机勃勃,如蓝天上漂浮的白云,如夜空上高悬的银月,华贵的品相连贵族见了都要由衷赞美。但他的穿着却很朴素,只有一件白色魔法长袍,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任何世界的贵族都骄奢无度,铺张浪费,这是必然现象——掌控那么多资源,不浪费莫非留着发霉?贫民也想铺张浪费,只是没那个资本罢了。但凡在魔法学院或魔法公会有一官半职之人,都极尽奢华,魔法长袍的质地十分考究,各种象征身份的饰品与徽章也一应俱全,就连魔杖都请矮人族最顶尖的工匠精心打磨,上面镶嵌各种奇珍异宝。这并非故作姿态,而是进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
光明王却是个简单到极点的人,没有成群结队的侍从,没有数之不尽的财宝,没有富丽堂皇的居所,没有威风凛凛的坐骑。壹 看书 ?这次出行仅带了一个不入流的三级魔法师做随从。
大多人都爱炫耀,这是骨子里的天性,物种进化的必然选择,炫耀的潜台词是:我很强大,你最好不要来惹我。这对物种生存是有利的,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不战而屈人之兵,将生存竞争的损失降到最低。
但换一个角度来看,炫耀代表着心虚。因为害怕别人来竞争,害怕别人来招惹,所以借助外物令自己显得很强大。
真正强大的人是不需炫耀的,因为他们无所畏惧。
比如说光明王。
他太强大,强大到不假外物。哪怕光着屁股,他也是蒙特奇最高贵的人。
所以他朴素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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