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你一定会后悔的。”
“我做事从不后悔。”
卫良明白她并不如外表这样坚决。其实接触的久了就会发现,血公子是个口是心非的人,无论心里怎么想,外表上都会戴着一张冰冷的面具,或许是天性使然,也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
月光下,卫良做出一件令自己都诧异的事。
他竟然牵起血公子的手,温声道:“跟我走。”
血公子都惊呆了,不可置信的看着他,想不到这名修士竟如此放肆。
甚至连卫良自己看来,这一举动都是冒失且冒险的,但做了就做了,没什么大不了,最坏的结果无非一死。
血公子回过神来,寒声道:“我要杀了你!”
卫良觉得自己要死了,对方本不是善类,被自己吃了豆腐一定会痛下杀手。他不后悔,接触这么久了,这还是第一次占便宜。牵手的那一刻,一股无与伦比的成就感油然而生,就像是博尔特破了世界纪录,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
他缓缓闭上眼睛,等待审判的降临。对方可是血公子,天下闻名的大魔头,谁敢轻薄她?但他偏偏就那么做了,别说死一次,就算死一千次都值。
预想中的痛楚没有到来,他缓缓睁眼,视野中已经没了血公子的身影。
他又找了许久,还是没有见到她。
卫良稍一沉吟,便明白,血公子逃跑了。
难道是因为怕羞?
那个女魔头,最初一次次击杀自己,如今却落荒而逃。
卫良莞尔的同时,还有些不舍。对方那柔嫩的小手,滑若羊脂,软弱无骨,真想再多牵一会。
没关系,有的是机会。刚才那一幕既然已经发生,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烙印在三生石里,以后血公子看到自己曾牵过她的手,再被轻薄时应该会容易接受一些。
如果说一开始卫良还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的话,现在已经势在必得,天下没有搞不定的问题,也没有搞不定的女人,如果有,只是时间不够,方法不对。
卫良有无穷无尽的时间,也能一次次完善自己的方法,他就像一枚小卒,一步步往前拱,看似缓慢,然而每一步都走的那么扎实。
而血公子,就像一座坚固的城池,看似强大,却在卫良的一次次试探,一次次逼近中渐渐沦陷。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转眼间,又是无数天过去了。
卫良看过一档综艺节目,名为《欢乐喜剧人》,最广为流传的一句话是:搞笑,我们是认真的。
很好,他喜欢认真的人。
现在他也可以自豪的说:泡妞,我也是认真的。
这么多天,他没有一日懈怠,致力于钻研血公子,想要搞定那个女魔头,必须要付出常人无法忍受的艰辛与耐心。
卫良是个很有耐心的人,一件事,他要么不做,要么就做好。
有一个成语,叫庖丁解牛。讲的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叫做丁的厨师,杀牛的技术高明无比,对牛身体的每一寸关节,每一块筋肉都了若指掌。何至于此?因为他干这行已经十九年,完全是时间的积累。
卫良亦是如此,他对于殷无涯的了解也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
他知道血公子最喜欢的颜色。
他知道血公子最喜爱的食物。
他知道血公子的乳名。
他知道血公子生气时会轻轻抿着嘴。
他知道血公子害羞时会微微低着头。
他还知道,假如自己将她搞定的话,就会成为这个女魔头的初恋。
没错,他什么都知道。
任何秘密,在时光之下都无所遁行。
血公子就像一道复杂的数学题,已经被卫良一步步解开。或许在常人看来,这是一只母老虎,可在卫良眼中,她却是一只可爱的小猫咪。
他已经将血公子扒光了,并非身体上的扒光,而是心理上的。
但话说回来,将一个女人的心理扒光,距离扒光她的身体还遥远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