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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大巫祝的心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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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巫祝的脸隐在黑雾中看不清,但他的声音有些急促:“你可弄到了后隆村的精钢农具?”

    大胡子道:“这精钢农具只在后隆村的店铺里销售,用人民币才能买到,我曾经高价向当地农民收购,对方却怎么也不肯卖。 ≧ 我原本想杀几个贱民夺了农具的,可担心引起官府的关注,便没有动手。”

    大巫祝点了点头:“你如此小心是对的,你们一行人虽然是我胡族数一数二的好汉,可深入李朝,人单势孤,不可呈血气之勇。”

    大胡子道:“谢大巫祝关心我等。我们有个天大的好消息带给大巫祝,我不但弄到了2oo多把精钢农具,还能一举将后隆村荡平,将那什么雪糖、酒精、高炉统统抢到手里!甚至连那个什么后龙先生,也生擒活抓,让他跪在大巫祝脚下,为我们草原的好汉,打造最精良的兵器!”

    大巫祝一怔,呼吸都有些滞住了:“你说什么?!”

    大胡子得意洋洋,将用激将法鼓动天一阁离宫俞大忠的事一一说了,末了道:“就算事后暴露了行踪,我们也大可推到俞大忠身上,李朝的狗官们最多以为是两个修行者门派争斗,哪里敢插手?”

    大巫祝腾一下站了起来,急促地踱着步,显然大胡子的这个计划给他震动极大,他皱眉道:“江南远离我草原,我鞭长莫及,无法派出大批勇士支援你们。仅靠天一阁离宫俞大忠,能否对付得了后隆村?离宫那些家伙,我是略知一二的,让他们欺负平民百姓那是一把好手,可说到上阵厮杀,哼,根本就是一群软蛋。凭他们,真能对付后隆村吗?”

    大胡子道:“据我打探,后隆村虽然会制各种奇物,却没听说过武力强悍,在外奔走的那什么后龙先生门下的李波、浩哥儿、傻大个等人都是半大的孩子,也就手脚灵便些,算不得真正的战士。”

    大巫祝迟疑再三,盘算良久,觉得如果真的能将后隆村荡平,抢其作坊、秘术,掠其工匠,实在是笔划算的大买卖,那草原胡族的势力将大大提高,甚至有可能在他手中,将中原李朝一举征服,让胡族的战马饮马江南!

    大巫祝下定了决心:“好!取后隆村之事,明以离宫俞大忠为主,你们要千方百计鼓动俞大忠拿出他压箱底的势力,来对付后隆村,告诉他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的道理,务必要以泰山压顶之势,一举毁了后隆村。暗里,我会助你一支人马,你隐藏在暗中,等俞大忠的下属拿下后隆村后,你们再趁机杀出,将离宫人员一网打尽,然后将后隆村的作坊、人员全都带到海边,坐海船到极东之地,然后穿过白山黑水回到草原来。”

    大胡子一听要坐船,顿时苦起了脸,草原上的好汉可以在马背上睡觉,可要坐船那真是要了他的老命了,在李朝过黄河长江时,在平稳的内河船上,他已经吐得双脚软,这要是到了波涛汹涌的大海上,坐一个多月的船才能回家乡,还不如给他一刀一马,从这东海之滨一路杀回草原去。

    大巫祝显然知道大胡子在畏惧什么,冷笑了一声:“没出息的家伙,一点海浪就让你怕成了什么样子?在我看来,那大海是另一片草原,如果我们胡族能在海上也和在草原上一样纵横驰骋,任意来去,那整个天下都是我们的!”

    大胡子连声应是,但心里却在想,这海上有什么好的,只能呆在比大汗的金顶帐篷还小的船里,放个屁全船人都能闻到,不是恶风就是恶浪,哪有无边无际的草原让人心醉。

    他突然想到,刚才大巫祝说要派出一队人马助他,难道这队人马也是从海上而来?

    听到大胡子的疑问时,大巫祝摇了摇头:“我现在从草原上派兵,哪里来得及赶到江南来?只不过,如今在东海之滨,正好有一支力量可为我所用。有一支露西亚的佣兵就在鄞县城,他们的主人是我大汗的鹰犬,每年青草芽时,他们的国主要趴在大汗靴子前,用舌头舔干净靴上的泥巴,才能回到他们的城池向农奴征税。只不过,李朝并不知道露西亚与我汗国的从属关系,任他们在境内来往做生意。我会下神令,命这支佣兵听你指挥。等事成之后,同样由佣兵的船只带你们回草原。”

    大胡子大喜,露西亚虽然被胡族打得如同狗一样驯服,但用来对付后隆村一群农民却不成问题,有这样一支武力在手,大事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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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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