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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紧锣密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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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只要有高山密林,我们大羌的勇士就没有后顾之忧,进可攻,退可守。”

    一提起高山密林,羌就是欢喜不已,信心十足。羌自小就生长在高山密林,险山恶水中,一旦进了高山密林,那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谁也奈何不得羌了。

    “这次,我们一定多加掳掠,多弄些牛羊骏马,还有猪回去。”

    “猪是一定要的。吃了一辈子的牛羊肉,都快腻死了,有点猪肉吃,也是一种快活。”

    “不仅要猪,还要鸡。鸡可是好东西啊,很鲜美,还不腻人,比起牛羊肉好吃多了。”

    “秦人的美酒很醇厚,又香又醇,比起我们的马**好喝多了,这也不能少。”

    “对,美酒一定要。”

    对于这些自小生长在高山密林里的羌人来说,他们哪里喝过秦人用粮食酿的酒,不要说喝,就是闻到酒香,他们就会流口水。

    这不,一提起酒。个个直擦嘴角,一个不小心,就流口水了。

    “要是运气好,碰到细皮嫩肉的妇人,一定不能错过了,得弄回去好好快活快活。”

    “秦人的妇人不仅细皮嫩肉的不说,还能唱会跳,而且还挺火辣,比我们羌的妇人有趣多了呢。我就喜欢她们在胯下婉转呻吟的样儿。忒带劲。”

    秦国的国人庶民,有很大一部分是戎人,因而,其风习奔放,很是火辣。同时。又因为长期接受中原文明的熏陶,比起羌的妇人更多一种婉转,更多一种激情,让羌人很是艳慕。

    “前面不远处,就有一个秦人的村庄,那里将是我们的乐园,是我们的仓库。任由我们予取予求。”

    “秦人的村庄就是我们的仓库,他们种的庄稼会成为我们的美食,他们养的牛羊骏马猪鸡,会成为我们的美食。他们漂亮而又细皮嫩肉的妇人会成为我们的玩物。”

    “还有,秦人美丽的丝绸、可口的茶叶、精美的瓷器,都是我们的。”

    遇到秦国的村庄,对于羌来说。那是他们最喜欢的事情,意味着这些穷了一辈子的羌可以当一回“土豪”了。

    一边憧憬着大获丰收。一边策马疾驰,很快的,就到了目的。

    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村庄,有四五十户,三两百人的样子。要知道,西北之地,地广人稀,一个村庄能有这么多人,已经很难得了。

    “杀啊!”

    “抢啊!”

    羌爆发出一阵欢呼声,拔出弯刀,紧握在手里,狠狠一拍马背,对着村庄就冲了过去。瞧他们那样儿,如同见到羊羔的饿狼似的。

    急促的蹄声打破了宁静,一行人很快就冲进村庄里,不由得大是惊疑。

    按照他们无数次掳掠秦边的丰富经验,一旦他们冲进来,必然是鸡飞狗跳,必然是人喊马嘶,乱成一团。然而,今儿却是不一样,整个村庄却是静悄悄的,没有丝毫动静,仿佛他们凶神恶煞似的可怕模样并不存在。

    “好象不对劲。”

    “怎生的事?秦人难道不在?”

    “管那么多,先抢了,再一把火烧得精光。”

    羌在经过短暂的惊疑之后,就有了主意,决定先抢光杀光,然后再烧光。

    “谁敢!”就在这时,只听一个如同雷霆轰鸣般的厉喝声响起。

    “聿聿!”这吼声太过骇人了,羌胯下的战马受惊,不住悲鸣。

    “谁?快快出来受死!”羌紧握手中弯刀,厉喝一声,双眼一番,厉芒闪烁,杀气腾腾。

    然而,他们的狠厉模样并未持续多久,就变成了一脸的惊惧。

    只见一个两米四五的长人,手握一根大人手臂粗细,长约两丈的精铁棍,大步而来,朝他们身后一站,截断了他们的退路。

    “长人!”

    “我的天啊,我们遇到长人了!”

    来人正是翁仲。翁仲已经入军七年了,这七年里,他一直在陇西与羌作战,杀死的羌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他威名远播,羌人一提起他就会心胆俱裂。

    如今,遇到翁仲这个让羌闻风丧胆之人,要羌不怕都不行。

    “咚!”翁仲手中的精铁棍朝地上一顿,发出一声如雷的巨响,震人耳膜。一时间,地皮在颤栗,在痛苦的呻吟,沙飞石走,好不骇人。

    “逃啊!快逃啊!”羌仅有的一点勇气荡然无存,如同世界末日似的,发一声喊,朝前方冲去,只要冲出去就能活命。

    然而,就在这时,只见一个手握一对巨锤的大汉从屋里走出来。不紧不慢,如同闲庭散步一般,朝当地一站,如同天神一般,威风凛凛。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朱亥。

    朱亥没有刻意而为,可是,那种让人心悸的威猛散发出来,让羌心里不由自主的打一个寒颤。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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