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唐临不仅做菜的样子好看,做出来的菜样子也好看。
从色香味意养五个方面评价一道菜的话,前面两个方面来说,写意觉得很有必要给唐临点个赞。
酸菜鱼的滋味爽滑,鱼肉鲜嫩,让写意胃口大开,几乎一个人解决掉了一半的酸菜鱼。
“吃货。”
唐临是见过写意吃饭的样子的,第一次他请她吃饭,写意一个人解决掉了桌上大部分菜。第二次和她吃饭,他和司徒竞都不吃了,只有写意一个人拿着小排慢慢啃着。
那个时候写意吃东西的样子绝对不算优雅,但看起来也不觉得粗鲁或者是做作。她饿了,然后要饱餐一顿,就这么简单的事。
而每次看写意吃东西,唐临也觉得自己的胃口似乎也变好了。
对于唐临的评价,写意一脸骄傲地道:“这叫做尊重厨师。你看你做菜做得那么辛苦,我不多吃一点能行吗?”
不过,还真的是吃多了一点。沈写意摸了摸自己的肚子,都能够感觉肚子鼓起来了。
唐临无奈地看着她,站起身去冰箱里拿了一盒酸奶放在她手边。
“先放着解解凉,等会儿再喝。”
沈写意伸向酸奶的手立马缩回来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唐临看着她的动作,动了动唇还是什么都没说。
唐临就不明白了,沈写意这么能吃可也没哪里觉得胖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能吃不长胖的特殊体质?
沈写意似乎懂了他目光里的意思,得意地扬眉一笑,“吃不胖可是顶级吃货的重要倚仗。若是喝水都养胖,再好吃也不敢吃啊。”
听沈写意这么说,唐临顿时来了兴趣。他把手臂支在桌子上,认真地问写意。
“那我问你一个关于吃货的问题,如果喜欢的人和食物只能选择一个,吃货怎么选择?”
喜欢的人,喜欢的食物,二选一,似乎挺难选的啊。
写意看着唐临那似笑非笑的脸,就知道唐临又在挖坑让她跳。不过她也是好欺负的,这个问题有个终极必杀答案的!
“吃货会选择,吃掉喜欢的人!”
说着,写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唐临的脸颊上亲了一口,随即飞快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朝楼上跑去。
“家庭煮夫,碗筷的事就交给你收拾了,辛苦了!”她边跑边扔下这句话,让唐临哭笑不得。
难道不应该是一个人做饭,另外一个人负责洗碗的吗?是不是他太惯着写意了,所以对方直接把做饭洗碗的事情都推给他了?
女人,果然是宠不得的,一宠脾气就上天了。
唐临想是这么想的,然而当他站起身,用无比顺溜的动作地收拾碗筷时,就知道他心里压根就没打算让写意洗碗。
写意是典型的现代女性,虽然没夸张到十指不沾杨春水,但肯定是常年不进厨房的主,对此唐临不抱太多的期待。
不过洗个碗,也就这一次而已,之后都有钟点工来解决,无所谓啦。
已经溜回二楼的写意躲在转角偷偷观察唐临的反应,看到对方真的收拾起碗筷,心里对的唐临的满意度再度爆表。
会送花会做饭,会家务还没脾气的唐大少,你简直是男神的男神。若秦琴知道这个,看她还在不在自己面前炫耀她家的二十四孝好男友!
想到这里,写意轻声哼着歌进了自己的房间,摸出手机就给秦琴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