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不等傅容反应过来,两名警员已经死死地抓住了他的肩和臂,把他的膝盖按了下去,压住他的上身。
原来会议室的中间被临时安装了一层玻璃隔板,刚才唰的一声就是玻璃隔板的中心被拉开的声音,烟雾正是通过玻璃隔板后面的空间散出去的。
你们做什么!傅容被压在下面,勉强地喊出声音。
玻璃隔板后,高局长发出啧叹的声音,经过证人指认,看来是错不了了,要感谢徐总经理帮忙设了这样一个局。
哪里,这个计策是文秘任小姐想出的,找人在各楼层放些烟雾,她说这个问题找高局长很容易解决。徐总经理道。
那当然,这些装置是由烟雾弹改造的。
如今是到了真相大白的时候了。徐总经理看了看任小玲。
站在一旁的任小玲点了点头,凶手的脸上被烟熏黑,所以经远处看起来以为是肤色,竟像一个外国男人一样。
高局长大笑起来,确实很难想象。如今制造了一个同样的环境,这样证人指认起来会方便很多。
西餐厅失火后,我去检查了废墟,发现了两瓶未被烧毁的消火栓,其中只有一瓶用了一半,就是说在失火的时候进入餐厅走廊的两个人中只有一个人拿起了消火栓。我当时感到很奇怪,因为两个人中有傅容,他的文秘部门的主管,以他的才识和经验,面对文秘常识中失火这种司空见惯的问题,他必须要做的就是拿起消火栓,就像现在这样,所以我觉得他当时不是诚心去救火,也不是诚心去救人。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徐总经理没有拿消火栓,但是我想以他的经验和他当时的救火**,他断然不会忘记利用消火栓这种当时唯一的扑火方式。然后我在想,徐总经理和傅容是如何确定史密斯先生在失火的时候还留在餐厅里呢?但是当我同徐总经理在办公室里交谈的时候,我发现徐总经理并不能确定这个问题,他根本不清楚史密斯先生是从哪面的房间离开宴厅的,甚至对自己冲进去救人的动机都很模糊,所以我几乎可以确定徐总经理当时冲进火场不是为了救人,也许是为了寻找某种东西。我从餐厅的废墟中找到了些性质不同的东西,是块状的小物品,经过化验,这是固体酒精。火场中的固体酒精是用来做什么的?显然是加剧燃烧的。固体酒精燃烧时无烟尘、无毒、无异味,火焰温度均匀,温度可达到600℃。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燃烧时间并不长,而餐厅被毁得很厉害。再联系到从保险公司打探来的西餐厅在一个月前刚刚投了财产保险,而以最大金额获得赔偿的事实,这样,一个纵火的概念就在我头脑中产生了。纵火的人是谁,很可能是当时唯一不在宴席中的史密斯先生,也许纵火的目的是要烧毁某件东西,而徐总经理恰恰是在找这样东西。究竟是什么东西,这恐怕只有徐总经理自己能回答,于是我又去他的家找他……说到这里,任小玲看了看徐总经理。
我冲进火场确实是为了找一样东西,是予海集团与美国‘Ventureabc’公司合作的合同。那家西餐厅其实是史密斯先生在几年前开的,当初看来是为了宴请的方便,但是现在看来这似乎是为一种罪恶所做的提前谋划。两个月前,我与史密斯先生签定合同的地点就在那家西餐厅,史密斯先生当时就把合同留在了餐厅里,现在看来,他根本没有把合同带回美国的意思。幸亏合同还有一份存根,在我手里,或者说合同是一式两份的。当时傅容也在场,公司各种档案,包括合同,平时都是傅容负责保管的。徐总经理说道。
看来纵火的确实是史密斯先生,他先为自己的西餐厅投了财产保险,然后烧毁它,实则是造成合同被烧毁的假象。他这么做的目的,应该由王夫人来解释……说到这里,任小玲又看了看王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