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暗夜陌居然毫发无损地抱着个女人狂奔,文征远很是震惊,虽然之前暗夜陌早就跟他提起过此事,但是毕竟没有亲眼见过,而刚才在混战中又没心思去留意这些,现在战斗已经结束,他静静地跟在暗夜陌的身后,心中充满了感动。
自从陌出生后,连自己的娘亲都不能抱一下,心中的孤寂可想而知。他们暗夜家,祖上也曾出现过这样的怪胎,在外人眼中,这是一个怪胎,然而在暗夜家,这却是一种荣耀。一旦出现,必将成为家族的继承人。因为,这种体质,最是适合修炼黑暗系内劲,而且,这样的体质,注定了一生只有一个妻子,因此,不会消耗太多精力在某些事情上,对于修炼来说是一件幸事。
据说,在这种体质的男子降生后,间隔数年,老天爷会安排一个能够克制这种体质的女子出生,至于彼此能不能遇到,那就要看造化了。万一遇不到,那这位男子注定了要孤独终老了,这也算是一种公平吧,毕竟,老天爷给了该男子与众不同的修炼体质,自然要从他的身上拿走一些什么,那样才符合公平原则。当然,若能彼此相逢,那只能说是老天爷对该男子极度偏心,让他两者皆得。
如此看来,暗夜陌就是老天爷的宠儿,茫茫人海,居然让陌遇到了,而且看得出来,陌是真心喜欢这位青秧小姐的,他双眸深处的浓情令人心惊。只可惜,青秧小姐受了重伤,若青秧小姐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只怕陌会承受不了。
一出阴冥山,三人来到一个小村落,刚巧村子里有集市,于是暗夜陌便买了一辆马车,由文征远驾驭马车,而他则抱着火绯月一起坐在马车内,就怕自己一离开,火绯月的身体会变得冰冷而僵硬。
疾驰的马车朝着附近的城镇飞奔而去,他们必须先找一个落脚的客栈,而在这之前,该吃的药也吃了,眼部的针灸也都做了,接下去要做的,就是长期治疗,这,需要一个好的环境。
离阴冥山最近的城镇叫做云城,暗夜陌和文征远找了一家最好的客栈住下,文征远单独一个房间,而暗夜陌则和火绯月两人一个房间,方便照顾。
文征远的医术,虽热不及火绯月,但是却也是相当了得,经过几天的治疗,火绯月终于从昏迷中醒来。
“丫头,你终于醒了,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见火绯月终于醒来,一直守候在床榻边的暗夜陌狂喜地问道。
“怎么这么暗,你的夜明珠呢?怎么不拿出来照明?”刚刚苏醒过来的火绯月有点头晕,她很不适应地眯了眯眼睛,低声问道。
暗夜陌的心中一惊,急忙去叫隔壁的文征远,因为昨晚火绯月发高烧,文征远忙了整整一个晚上,所以今天一早待火绯月的烧一退,文征远便回到自己的房中补眠。
文征远一听说此事,便急忙起床,心急火燎地来到火绯月的身边,查看了一遍火绯月的双眼后,轻叹一声道:“青秧小姐,你要有心理准备,你的双眼,怕是治不好了。”
在暗夜陌急匆匆地去找文征远的时候,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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