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还是并肩走在路上,夜色冰冷,他的气息温暖。
他们都说,处于尬尴之中的女生是最没有防备感的,我想是的。
当我的手提包被突然蹿出的黑影夺去,我虽然被包绳拉住走了几步,但是处于惊恐之中的我丝毫没有反应过来。
黑影迅速蹿离。
正当我看向梁宜枫时,他已冲去追赶狂徒。
我害怕极了,这个路段平时虽也热闹,但究竟是深夜,人烟稀少。
我不停地呼喊着路人拨打110,尽管我并不知道谁会这样做,我也没有多管,也拼命追向他们。
这个时候,我挺无助的,像大海里被浪打的失去方向的船儿。
大概是越走越远了,偌大的街道,唯有路灯是光。
我渐渐地看清楚了地上有些滴落血液的痕迹,惊恐蔓延全身。
我一直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平凡的人,平凡到不会摊上什么事情的人。
我怕这血液是梁宜枫的,很怕很怕。
我顺着星星点点的血液渐行渐远。
前方竟有人群?我瞪大了双眸。是的,一堆人围在路边,我拼命地钻进去,不停地说着“抱歉”。
“宜枫?!”我看见他叠着腿坐在马路边上,用手捂住胳膊上的刀口,而受伤的胳膊的手上紧紧地捏住我的手提包的包绳。
“欢歌……我……我拿回来了……”他的呼吸还有些急促,我是理解的,我小跑跟着过来都有些难受,更不要说拼命追着狂徒的他。
“你真傻。”我望着他捂住血流不止的伤口的手,手指颤抖。
“哼,那个狂徒啊,我追上他和他夺包时啊,他后来争不过我,就气急败坏地胡乱给了我一刀,我当时只晓得用胳膊去挡,哪知道啊,胳膊也是肉做的嘛……”他咧开嘴憨笑,那笑容如带露白兰,清香四溢,芳香宜人。
温热的液体在眼眶打着转儿,他可是朗卫的太子爷……
我慢慢扶他起来,他颠簸了一下,“下次不要这么傻了……”
他望了我一眼,温柔地笑道:“没事的,你快看看包里的东西少了没?”
我吸吸鼻涕,翻弄着包,果真,一样没少。
我满怀感动地冲他摇头,他才如释重负地点点头笑了。
我和附近的路人搀他去了最近的诊所进行了包扎,那可真是个狰狞的伤口,加上医生的针线缝着,活脱脱成了一条伏在他手臂上扭曲的蜈蚣。
在缝针的工程,他没叫过一声疼,要换做我,疼得叫天喊地的了。
这个时候,我又和他依偎着走在路上。
他能够给我我要的安全感,能够在我最不知所措的时候帮助我。
他真的很好,简直是上天在这段时间赠我的礼物。
“欢歌……你今天早点回去洗洗睡吧,你也受惊了吧?”耳畔传来他关怀的声音,我拉回了思绪。
我点头,但又摇头,“你才要好生注意休息啊,注意别让伤口感染啊……”
“知道啦,我又不是小孩子啊。”他轻抚我的发梢,动作细腻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