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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故人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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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墨有点不知所措。

    事实上,他对诺诺并不是太熟悉。一切的记忆都只是在那段去往边陲小镇的路上诺诺的跟随,和在小镇中她将他扶回客栈的时候的。他甚至不知道诺诺到底多大,喜欢什么。

    他粗浅的处理着诺诺的伤口,在她的伤处敷上伤药。帮她用真气化血。两人却一句话都没有说。

    奇怪的气氛在空气中蔓延着。苍狼无jing打采的卧在一颗树下,舔着自己的伤口。时不时抬头看看在不远处的两人。它耷拉着脑袋,看上去倒是有些闷闷不乐。

    最后一点伤药也涂完了,书墨将诺诺的伤口仔细的包扎好。这时天边也终于露出了一点阳光。朝阳伴随着少年的动作在树头缓缓的升起,照亮着他们的脸。

    “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书墨问道

    诺诺摇了摇头,然后却又点了点头。

    “伏龙山。”她小声说。“我原本就打算去那里。

    “为了尊者?”

    “不,”诺诺摇头,“为了你。”

    书墨一愣,为了自己?小狐妖和自己都没有见过几次面,为什么会为了自己去伏龙山?

    “和我有关系?”

    诺诺沉默。

    “伏龙山对你来说很危险的。”书墨对诺诺说,“抛开尊者不说,到时候几个大门派的人也会去,你一个小狐妖——”

    “可是有点事情对我来说很重要。我必须去。”

    诺诺的倔强书墨在刚才就看到了,他知道任何事情只要是这个小狐妖决定了的,自己就绝不可能再去更改。

    “我也要去伏龙山,我陪你去。”

    书墨便自暴自弃的不在抱有让诺诺放弃去伏龙山的想法。虽然他很好奇为什么小狐妖对自己感兴趣,但他也知道,就算自己在怎么问,她也不会告诉自己。

    他突然想起了不久以前。在那个树林中,诺诺尾随这自己和柳易的时候。那时候的自己还认为诺诺是个不会说话的小哑女。但那时候自己就知道,这一定是一个倔强的小家伙,不然不会跟着自己那么久。

    他很怀念那些ri子。

    ————————————————————————————————————

    二人一狼便踏上了去伏龙山的旅程。

    书墨原本是想把诺诺带到车队中,和柳易一起走。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好像很抵触这个想法,虽然马戏班子中的人对妖并不像世上的其他人一样带有偏见,但他就是不愿意将诺诺带到那里去。再加上诺诺看样子也并不想往人多的地方走,而且柳易和他约定好是两天后在伏龙山脚见。他也便带着诺诺和苍狼不紧不慢的向远方的大山走去。

    一路上仿佛又回到了以前的样子,诺诺紧紧跟在书墨身后,苍狼也慢慢踱在诺诺身边。书墨倒像是一个引着两个小朋友的大人,颇有耐心的走着。

    苍狼会时不时跑到少年身边,摇头晃脑的卖着萌。书墨突然想起前世的一种叫哈士奇的狗,呆头呆脑的样子,虽然这苍狼和哈士奇相比霸气了许多,但他看到那犀利的眼神,便也乐得不轻。

    谁能想到这两个家伙在不久前还打过一架,书墨还曾试图杀死苍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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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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