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收银妹纸说游泳馆闹鬼,我反而有些想笑了。
因为女孩子都是比较胆小,晚上上夜班就一个人,她们这么想在所难免。
如果游泳馆要是真闹鬼的话,我都在游泳馆呆了快一个月了,为什么我就遇不到呢!
不过我还是对她说了声谢谢,然后才往更衣室那边走去。
换好泳衣,一个来月没游泳,一入水里,我就感觉有种说不出的快畅。
游了大概两个多小时,感觉有些饿了,我才离开了游泳馆,准备去吃点东西。
可是刚刚来到门口,我的电话就响了起来,又是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
我刚一接听,里面的人就说他是派出所的,有些事情向我了解,让我去派出所一趟。
天朝平民自古怕官,我也不例外,一听要我去派出所,瞬间吓了一大跳。
可是我想来想去,貌似我也没干什么违法的勾当啊。
问了才知道,原来刚才我给钱包的人不是钱包真正的失主,具体的等我去了派出所再说。
我真是被弄得有些晕了,不是钱包的真正失主,那个人是怎么知道钱包的信息的。
带着忐忑的心情来到派出所,这个给我打电话的民警已经在等着我了,三十来岁的样子。
在他的办公室坐下后,他直接向我问了钱包的情况。
我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就把捡到钱包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
然后他又问我,钱包的事情除了我外,还有没有告诉其他人。
我想了一下,也就只有王林知道了,就把这个情况也跟他说了。
听完我的话之后,这个民警自己嘀咕了句:这就对了。
然后才告诉我,王林和跟我拿钱包的那个人都死了,那个人并不是钱包的真正失主,是王林告诉他钱包的信息,然后他冒充失主从我这里骗走钱包的。
目的就是为了侵吞这笔钱财,只是两人在分赃的时候,因为最后多出来的三百块钱零头,结果大打出手,把对方都给杀死了。
我被警察的话吓了一大跳,就为最后的零头三百块钱,在怎么大打出手,也至于相互杀死对方吧!
这事情,我总觉得怪怪的,于是就问了下:“警官,他们真是因为这三百块钱相互杀死对方的,这也太那个了吧。”
那警察听了我这话,也是叹息道:“别说你不信,我一开始接到报案的时候都不信,但是现场好几十人亲眼看到,他们本来是在一家餐厅的包厢里吃饭,然后就闹起来了,冲进餐厅的厨房拿起菜刀互砍,一边砍,一边把从你这里骗钱包的事情抖了出来,等我们警方赶到的时候,他们双方已经都没有了任何生命迹象。”
这个警察说着,从抽屉里拿出钱包还给我,说钱包是在游泳馆捡到的。
也许真正的失主发现后,马上就会来游泳馆认领了,让我拿回去。
从派出所出来,我仍然还是感觉怪怪的,那个骗钱包的人我不知道,但是对于王林,我多少还是了解一点的。
虽然喜欢大吃大喝,喜欢打牌,但是也正因为此,为人比较豪爽。
怎么可能会因为三百块钱和人大打出手,甚至于相互杀死对方。
但是偏偏事情就发生了,又由不得我不信。
摇摇头,我也懒得去想了,先去路边的大排档吃了点东西,看看时间还早,才下午五点多点。
就打算去中介看一下,重新租个房。
我虽然不太信鬼神之说,但是王林刚刚死去,总觉得有些晦气。
在中介里,我很快就看中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距离游泳馆挺近,而且价格也相对便宜,于是我就租了下来。
从房东那里拿了钥匙之后,我当即就搬家了。
反正我这个单身狗,也没什么好搬的,只是一些衣服之类的而已。
不过等我搬好家,也已经是差不多十点钟的事情了,又把家里打扫一下之后,上班的时间也到了。
想起钱包的事情,我就特意弄了个通告贴在收银柜台上。
可是不但不见有人来认领钱包,反倒是一个来游泳的中年大叔见了之后,莫名其妙的对我说了句:“恩,小伙子不错,拾金不昧,但是这还不够啊,人生在世,无非就是财权色,你切记了,不可贪心,要不然将有大祸。”
我被中年大叔说得莫名其妙,就想问他什么意思,但是他完全不理我,游泳去了。
第二天早上下班,让我愣住的是,我的桌边居然又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个资料袋。
我好奇的打开,里面居然是我们市里某个大人物的一些犯罪证据以及他和好几个女人一些不堪入目的照片。
我不知道这些证据是真是假,也不知道是谁放在这里的,本来想扔了算了。
可是想想如果是真的,岂不是便宜了这样的人渣,于是我把这些资料偷偷的匿名寄了出去,没想到几天后,新闻上还真大肆报道这个大人物的消息,他玩完了。
但是也是在这天晚上下班后,我准备下班,游泳池那边却好像还有人在游泳。
游泳馆虽然说是二4小时营业,但是由于需要消毒更换水质等问题,实际营业时间却只是早上10点到晚上10点,夜里1二点到第二天早上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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