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议,三眼魔王能够口吐蝗虫,魔洛尘能够变成云雾,一个比一个古怪。”方君玉感慨道。
“我呢?我的手段就不厉害吗?你怎么光夸敌人啊。”南宫清开玩笑道。
“你当然也厉害,比他们都厉害,尤其是使用符石的本领,连魔王都能耍得团团转。”
“你羡慕这个本事吗?”
“当然了。”
“很早以前我就说过要教你炼制使用符石了,只是你那时候的修为太低,想学也学不了。现在你到了霸血境,可以学习了,等离开这里之后,我就开始教你。”
“好啊!好啊!”方君玉闻言大喜,符石的厉害他早就见识过了,对于炼制符石深感兴趣,现在总算是可以学到这门本领了。
正常来讲,学习这种厉害的本领都需要拜师,可是两人都没提拜师的事情。
方君玉可不想成为南宫清的徒弟,而是想成为另外一个身份。
……
万孽魔界西南方的边界线上,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正在向北进发。
队伍足有千人之众,其中有一百余人是看押者,其余的一千人都是犯人。看押者们高举着旗帜,飘扬的旗帜上绣着魔云宫三个大字,代表这是魔云宫派出的队伍。
魔云宫是大武国的邪道门派,与魔族勾结多年,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人类跟魔族勾结,彼此可以互惠互利,从对方身上获得好处。
人类有魔族想要的东西,魔族也有人类想要的东西。
这次魔云宫率队来到万孽魔界,为的是与春宵魔王进行一场交易,用一千名俊男美女交换魔族的功法以及宝物。像是这样的交易,魔云宫已经进行过很多次了,每次都获利颇丰。
春宵魔王沉迷情·色,难以自拔,这一千名男女落入他的手中,开始时会沦为床榻上的玩物,一旦被他玩腻了,就会赏给手下,最后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等待这一千人的将会是极其悲惨的命运,他们将失去自由,失去尊严,惶惶不可终日,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
……
负责带领这支押送队的是魔云宫的一名殿主。
不同的门派势力,对于身份的划分也是不同的。魔云宫最高的权利掌舵人是宫主,其次是殿主,接着是主,最后是亭主。
殿主已经是魔云宫中身份很高的人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此时此刻,这位“雷蟒殿主”正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走在最前面,赶路的速度并不是很快。雷蟒殿主外表看上去有四十多岁,身穿着一身狰狞的金属盔甲,长得威武不凡,只是眼角眉梢带着一些邪气,一看就不是易与之辈。
他胯下的马匹同样不同凡响,浑身都是暗色的毛发,四蹄每次落地都会有电火花闪烁亮起。这匹马名为“电魔驹”,乃是一头魔兽。
所谓的魔兽也就是入魔的野兽,兽跟人一样,也是可以入魔的。
“唉,真是倒霉,又摊上了这种苦差事。运送这么多人到万孽魔界,路途遥远不说,赶路速度又慢,烦也烦死了。我宁愿带队去跟那些道貌岸然的正道门派厮杀一番,也不愿意做这种事。”
雷蟒殿主暗叹一声,举起手中酒坛,对着嘴巴猛灌了一大口。他喝的酒水蕴含灵气,酒劲极大,普通人闻一下就会醉倒。
他放下酒坛,擦了把嘴,回首望去,后面的一长串队伍慢吞吞的往前走着,速度真是令人泄气。
“都给我再快一点!在日落之前至少再赶三百里的路,否则每个亭主罚一百鞭子!”雷蟒殿主怒声呵斥。
这一嗓子还是有效的,队伍果然加快了一些速度。那些亭主一个个狂挥马鞭,抽打着拉车的马匹加速前进。
每一辆马车中装着十人左右的犯人,全都是俊男美女。赶路带来的风尘遮掩了这些人的姿色,可只要为他们梳洗一番,保证每个人都很漂亮。
马车这种运输方式的效率无疑是很差的,可也没有办法。
魔界上空终年乌云密布,魔气翻涌,偶尔还会劈下威力极大的“魔雷”,天舟无法在这种环境下飞行,甚至中低空飞行都办不到,最多只能贴着地面飞行,但是那样飞速度上不去,跟马匹奔跑的速度差不多。
将这些人装入乾坤戒带走的办法同样行不通,雷蟒殿主的乾坤戒只能装死物,活物一旦塞进去就会憋死。
能装活物的乾坤戒太过高端,就算魔云宫也只有寥寥几个,全都掌握在宫主以及少宫主手中,雷蟒殿主是没有的。如果他有那种乾坤戒,早就把这一千多人都塞进去了,哪还用得着这么费劲?
雷蟒殿主转回了头,望向前方,观察了一下地形。算起来,这支队伍应该很快就能步入三眼魔国的疆域了。先穿过三眼魔国,然后才能抵达春宵魔国。
“路漫漫其修远兮,走吧!”雷蟒殿主嘀咕了一句,接着又灌了一大口酒入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