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一样。
单词嘛,看一遍记不住,那我就看两遍...
可是,到了验收的那一天,任重找上班里来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完蛋了。
他让我把我的单词本递给他,他接过随便翻了几下,问我:“背了几遍。”
“看了.....快三遍了。”我心情变得紧张起来,心里就祈祷,任重抽查到的都是我记住的。
结果任重抽查了二十个,我才答对九个。他“啪”的一声将单词本拍在桌子上,嘲笑我道:“呵呵,一周下来,连一半都没记住吗?我记得,这是初中的单词吧,还不是高中的。”
“初中英语,我根本就没咋学。而且一周时间,也不现实呀...我已经尽力了!”
“说白了,你还是不够努力,有啥好解释的?”
“我....我每天晚上,过了凌晨才睡呀,我...我实在没别的时间了。”尼玛,我都快气哭了。
“行了,别老是给自己找借口。时间就是海绵里的水,挤挤就会有的了。”不知道为什么,任重验收我不合格以后,态度就变得非常的恶劣。
让人感觉,他不是想教我,而是想欺负我。
见我忍着没说话,任重就继续轻蔑地说:“我就告诉你吧,像你这样背下去,一个月也记不住的。”
对于任重嚣张的态度,我实在忍不下去了。再怎么说我也是个男人,怎能被你说不行,我就不行?
我咬牙愤怒地说:“行了。既然你看不起我,我也不用你教了。但是,我也不会因此而放弃,总有一天,我会学得和你一样好,甚至比你好!”
“你可以走了。”我把课桌上的课本全部收进书包里,已经不想再看见他。
我离开座位转身离开,走了几步后,就听到任重在我身后哈哈大笑。
我实在受不了,回头骂他笑个几把,他又捂住肚子继续笑了一会,才消停下来。
“好了...好了兄弟,刚才都是装逼逗你玩的。没想到你真生气了。”任重满脸歉意地说道。
我当时在想,谁知道这次你不是在忽悠我?
所以我没有理他,继续迈出离开的脚步。
就在我快走出课室门口的时候,任重深吸口气,加大音量朝着我说:“当初,我将初中单词全部背完,花了整整一个月。”
我顿时停下了脚步,空荡荡的课室里,任重的声音不紧不慢:“其实学习,最基础的一环,就是记忆。很多知识点,你只需要记下了,不需要变通,在试卷上直接写上,就能拿分。你英语不好,其实原因很简单,当初我翻了下你的英语课本,我就大致明白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回头,奇怪地问。
“因为你的课本上,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笔记。说明平时上课的时候,连书都不爱翻开来看。”
我顿了顿,问:“你就能确定,不是我对英语兴趣的问题?大家不是都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吗?没有兴趣,学不好,不也是很正常的吗?”
“兴趣嘛,是可以培养的。”任重慢慢地朝我走来,站在我身前,语气平缓:“你是否思考过一个问题,一门学科,是因为有兴趣才学得好,还是因为,你学得好了,就产生了兴趣了?”
“恩?”
“我就打个比方,如果你不了解数学,不深入的学习它,你对它的兴趣,从何而来?这样真的就可以说,你对数学有兴趣了吗?”
任重的话,让我哑口无言。诚然,我并没有思考过这样的问题。
他继续说:“咱们先回到英语单词的记忆上吧。听说过艾宾浩斯遗忘曲线吗?它所阐述的内容就是,人对一种信息的记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呈现曲线下降的趋势。”
“以前有听老师说过一点,但我觉得,没什么卵用。”我如实说道。
“单单阐明这种遗忘规律,确实没啥用,但是,”任重说到“但是”两个字的时候,停顿了一下并加重了语气:“但如果对信息,每隔一定的时间,重复记忆一次。那么遗忘曲线,就会变得越来越平缓,最后形成了长期记忆,也就是说,能永久性的记住那些信息。”
“这,真的靠谱吗?”我虽然也明白这理论上所阐述的东西,但始终半信半疑,觉得都是纸上谈兵的理论。
而任重却肯定地说:“那我问你,那你觉得,为什么我们的课程安排,不设置成,第一二周全部上语文课,第三四周全部上数学...一门课连续上两到三周,那课程不也全部讲完了吗?这样老师还能空出更多的假期,不是更好吗?然而,为什么要把语文数学英语这些课程,分散在一周,全部都上,甚至每天上一节,一直上到期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