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情见到一锅豆花,选择了那个,同时要了一碗清淡的冬瓜炖排骨。虽然不够精致,但仍然十分开胃,她又吃了两碗饭,顿觉自己瘦掉的肉要长回来了。唔,长得胖胖的回去见天阳,嗯……他不要嫌弃才好!
想到穆天阳,她变得十分开心,又添了半碗饭。结果吃得有点撑,付完帐不敢回旅馆,只能在小镇上绕,好消食。
小镇有点冷清呢,街道空空的,商店里也没什么人,马路边的水果摊也只有老板守着。她走了一圈,沿着原路返回,回到旅馆无所事事,锁上门清点自己带的行李。
她只带了一部相机和一部手机,手机的通信卡还取掉了,除了看时间什么都干不了。她应该带笔记本电脑的,现在好无聊!
然后她猛然发现自己没带换洗衣服,朝着自己脑门一拍:什么脑子啊!天阳老说你心细,结果你出个远门,还准备在外面呆上几个月甚至几年,不带换季的衣服也就算了,居然连当季换洗的也不带!
看了看那五万块,买呗!趁现在还有钱。
宛情嘴巴一嘟,一分钱难倒英雄汉,钱用完了她只能回去了!
拿了一千块在身上,到刚刚看到的那些店里给自己买衣服。小镇上就没一个品牌店,全是乱七八糟的牌子,质量不好、做功差,不过勉强还能找到几件不错的。
这里干洗店也是有的,她把衣服换下来,不想洗——旅馆也不好洗,直接送了干洗店。
然后她开始认真思考以后的人生——五万块不够花的,这五万还是徐可薇留下的遗产,她没带穆天阳的卡,所以除了这五万,她生不出钱来。现在在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什么东西都便宜,倒是不用太担心。但万一换了丽江、三亚那种地方,花钱可就如流水了。
不能太大手大脚,偶尔也可以在一个地方停留下来打工……唔,这个主意不错,基本可以保证不动用存款。
宛情思考好,又是一夜好眠。突然觉得有点对不起穆天阳,跟他在一起,她老失眠,离开他反而睡得好了……
哎!天阳,你有没有恨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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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情先前觉得小镇冷清,又一天起床,早上八点,却发现满大街的人,才隐约想起乡镇一般都是固定时间赶集的。
她跑到文老大饭店喝了豆浆,然后也兴致勃勃地去赶集。街上人挤人,挤得她好开心;街上还有各种卖狗皮膏药的,看得她好稀奇。
过了几天,发现赶集永远那个赶法,卖东西的永远是那些人,新鲜劲就过去了。
她转而往镇子边上的村子里走,发现山明水秀,环境丝毫没受到污染和破坏,忍不住端起相机拍来拍去。
有人看见也见怪不怪,这里有原始森林——没森林那么大,但大家口头上就这么说。森林里资源丰富,经常有人来探险,大家见得多了,对她根本不好奇。
宛情不知道这里宝藏丰富,还以为只是平常的乡镇,没走多远就没走了,所以没见到更好的美景,反而觉得无聊起来。
这个地方就这样了吧,该离开了,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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