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不管江紫墨是不是主观性的同意,总之,她和她捡回来的漂亮小朋友,在这样的一番接触之后,算是开始了正式的非爱情同居关系。
本来想着要和一个异性同住一个屋檐下,而且还是跟自己很不熟的一个陌生人,她心里是很不情愿的。
但是后来一想,既然对方是个同性恋,又是个两条腿都受了伤的倒霉蛋,行动不便语言不通,想来也没有什么危害性。
再加上这小朋友见面就软软的叫她一声姐姐,样子又乖又可爱,激的她母性大发,最后也就没了那么多的顾虑,敞开心胸接纳了这么一个男孩子作为暂时的室友。
瑞士的治安的全世界少有的好,苏黎世更被称作为最适合居住的城市之最,江紫墨想着本地□□的破案速度一定很快,所以也没有关于太过长远的后续麻烦的考虑。
小朋友被她安排住在客厅,也就是之前的那间客房,现在被打通之后并入客厅的那一部分。客厅本来面积就大,沙发摊开做了床之后,倒是一点也不显得紧逼。
她所住的主卧还有一个主人用的洗手间,所以分析起来,其实也没有什么生活方面的不便。
忙活了一整天,都没有好好坐下来歇一会。江紫墨这会是真的累极了,洗完澡之后没有洗头,径直滚到床\上就睡着了。
没想到,这么累居然还做起了梦。
那个她永远也走不出的噩梦,无数的阴霾,浓黑的天地,火光熊熊的照亮了她的脸颊。睁开眼,满脸都是纵横的泪水。
等到终于可以思考的时候,她才看了一眼墙上的钟——不过凌晨三点一刻,还有两个钟头才会天亮。
这两年里,她几乎每个月都会梦魇一到两次,意识醒着身体却醒不过来——十分清楚地感觉到有一双手在扼着自己的喉咙撕扯自己的身体,只是丝毫都叫不出也动弹不了,其实叫得出又能怎么样?房间里不过只住着她一个。
冷冷清清,孤苦无依。
即使已经经历了很多次,即使医生告诉她这是因为过去的经历留在她心里的阴影作祟,她只是精神压力过大疲劳过度、神志已经清醒肌肉神经还未醒时才会出现的现象,与鬼怪之说毫无关系,每每醒来她却仍旧感到恐惧,仍旧会缩在被子里几乎一秒一秒地熬到天亮。
这样的时候,她总是感到非常的害怕。
惊醒后她总是口干舌燥,却因为惧怕外室的黑暗生生忍到天亮,她镇定了片刻,侧身去开床头的壁灯时意外看到一丝暖光从卧室的门缝泻入,怔了怔才记起,外面有个小朋友也住进了这间公寓。
有旁人在自然不用再害怕,江紫墨立刻披上睡衣的外袍去厨房喝水,离开前又从橱柜里拿了半瓶白兰地和一瓶汽水。
回卧室时途径客厅,正窝在沙发看电影的男孩马上摘下耳机问:“我吵到你了?”
“没有,你怎么还没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