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婷是不是随便乱花钱的女人吴天不知道,但李婷绝对是个体力非常好的女人,这一点吴天非常的清楚。<≠,★c≦o
吴天跟着李婷逛了几十家店,把街边的所有服装店基本上都走遍了,吴天累的跟条死狗一样,逮着椅子就坐,而李婷却依然精神抖擞的看着各种款式的衣服,能试穿的就试穿给吴天看,不能试穿的就在身上比量给吴天看,尽管吴天不停的说好,可李婷一件都没有买。吴天非常不理解,为什么对方不买还要询问他的意见,这不是拿他开涮吗?
幸好两人来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逛了没多久很快就到了中午,吴天可以正大光明的找个餐厅坐下来,好好的休息一番。如果一早就来,没去伊丽莎白女王公园,那么估计他这会儿脚都磨没了。
“你还没想好到底买哪一件吗?”吴天在点完吃的之后向坐在他对面的李婷问道。他现在终于明白对方的胸部为什么会那么大,而双腿却那么的细了,原来就是这么锻炼的。一有时间就这么暴走几个小时,腿不瘦才怪呢。
“才逛了那么几家,看起来还不到罗布森大街的一半,不急不急。”李婷听见后微笑着对吴天说道,“好不容易出来一次,而且每件衣服都是价格不菲,一定要好好逛逛,精挑细选一番。”
和累的如死狗一般的吴天相比,李婷的脸上没有丝毫的倦意,看起来很轻松,就跟刚刚踏入这条大街时一样,眼睛当中充满了兴奋和喜悦。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刚才那段路,是吴天背着她走的似的。
几家?
开什么玩笑,明明是几十家好不好?这一路上只要是女装店,她都会进入。甚至连一些饰品店都不会落下,就这样还没过瘾,嘴里面还说不急不急?真不知道那小小的身体里面,到底哪里来的那么大的能量,难道是胸器里面存储着能量?就像骆驼的驼峰一样?当年的两万五千里长征,如果换到现在,让一群女人去走,估计中间都不用休息,直接变成十一省逛街之类了,中间都不带休息的。
“现在逛了那么多家。你能记住自己去过哪家店,试穿过哪件衣服,其中哪一件又是你喜欢的吗?”吴天好奇的问道。李婷这一上午至少看过上百件衣服,而且许多衣服的款式都差不多,甚至只是一些细节或者小图案的不同,反正吴天看了那么多,自己一件也没记住。
“当然能记住啦。”李婷听见吴天的问题之后回答道,然后伸出手指,一边在吴天面前掰扯。一边对吴天说道,“我现在已经锁定了八件衣服,一件是一家叫做索菲的服装店,衣服是今年的夏季新款。白色带波浪图案的。还有一件是一家叫米伦的服装店,衣服是今年春季新款的,咖啡色的小外套,还有……!”李婷开始为吴天一件一件的讲了起来。感觉从她嘴里面说出来的那些店,好像去过很多次一样,对里面的东西如数家珍。一点儿也不想第一次来到加国,更不像第一次来着罗布森大街里逛。
吴天半张着嘴巴,呆呆的看着李婷,这女人的记忆力真***好,不仅每家店的名字能够记下来,就连哪件衣服上的图案都记的清清楚楚。不愧是懂四门外语的天才,脑子都是好使。想想也对,如果脑子不好使,四门外语上万的单词词组,她又怎么能都记住呢?相比之下,记住几件衣服好像也不是什么难事。特别是对她们这些记忆天才来说,只要她们想记住,就没有记不住的。
其实吴天自己也是如此,只是他对衣服这些东西不感兴趣,当然一个也记不住喽。而人对自己喜欢的东西,总是能够发挥出超过平常的热情来对待,这也就是一个人的潜力。
李婷刚把喜欢的衣服的款式给吴天说完,两人刚才点的东西就已经上来了。他们进入的不是意大利餐厅,也不是日本料理店,更不是中国菜馆,而是向当地的店员打听到了一家具有当地特色的本地餐厅,所点的东西也是本地特色菜。吴天向来认为,到一个地方旅游,就应该吃当地的特色菜。来加国,吃意大利餐或者日本料理,甚至是中国菜,总感觉有些怪怪的。哪怕本地的食物并不好吃,但是总会让人感受到什么叫做异国风情,没必要矫情、挑剔,反正最多也就是吃几顿,毕竟他们是来开会的,不是来长住的。
吴天点的都是海鲜,温哥华这个地方很奇怪,因为这里是一个移民城市,来自世界各国的移民都把各自国家的饮食习惯带到了这里,所以在这里,不论是法国菜、意大利菜、西班牙、希腊菜这些欧洲菜肴,还是中国菜、韩国菜、印度菜、泰国菜这些亚洲菜肴,这里都是应有尽有。而属于温哥华本地的,只有鱼了。凭借太平洋丰富的鱼类资源,温哥华本地烹饪也都是以鱼类像鲑鱼、银鳕鱼作为主料,还有什么龙虾、螃蟹、石斑,也都是不可多得的美食。
和国内把鱼和调料一起烹饪的方法不同,温哥华吃鱼都是要蘸的,也就是把鱼烹饪熟,然后连同精心调制的蘸料一同端上,而食客则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蘸不同的酱料。当然,和中餐烹饪方式的多种多样相比,这种吃法就显得比较单调和简单了,不过鱼味的鲜美却丝毫不打折扣。谁让这边的海洋环境要比国内近海要好呢?唉!污染不仅害了鱼类,还害了人啊!
吴天是一个典型的食肉族,不过鱼肉这种东西,对吴天来说是吃多少都不能饱,所以在吃鱼之外,他还点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因为他很清楚,下午迎接他的,还将是李婷的暴走!
就在吴天低头专注的吃着食物的时候,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走到了桌边,吴天只顾着低头吃,根本没注意到身边有人,何况餐厅里面人很多。来来往往的,有人在身边路过或者停下也是很正常。
“你们是中国人?”站在旁边的男人突然看着吴天和李婷问道。准确的说,他是看着李婷说的。至于吴天,也至于用眼睛的余光瞄了一眼而已。
李婷听到后抬头看向对方,脸上露出一丝惊讶的表情,回答道,“是呀,你也是?”
“是的。能在这里遇到自己人,真是太好了。”男人听见李婷的回答后高兴的说道。
听到李婷和对方的谈话,吴天缓缓的抬起头。看向站在桌旁的男人,这男人三十多岁,上身是范思哲的衣服,腰上是爱马仕的皮带,下身是阿玛尼的裤子,手腕上是劳力士的金表,就这一身名牌加起来,少说也是几十万。不过这个人长的油头粉面、吊儿郎当的,浑身上下都弥漫着一种纨绔的气息。
吴天很讨厌对方。并不是因为对方的长相问题,而是因为对方看他的时候充满了轻蔑,而看李婷的时候,眼神当中却充满了贪婪。
又是一个不长眼来搭讪的?
之前在伊丽莎白女王公园的时候。就遇到了一个不知趣的,不过那个人是加国人,在斗琴把对方斗走之后,虽然一路上还是有人注视着李婷。但是没有人搭讪,看人不犯法,吴天也不能把那些人怎么样。毕竟他也时常看别的女人。可是现在,又遇到一个向李婷搭讪的,虽然吴天在决定和李婷一起逛街之前,就已经预想到半路可能会有人向李婷搭讪,可是没想到不识趣的人会这么多。
想泡李婷,不是不可以,但麻烦不要当着他的面泡好吗?在他不在的情况下泡,这是正常的搭讪行为,以他和李婷的关系,他也管不着那么多。可是在他在的情况下泡,那就是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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