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乎乐平意料,在见识了自己的力量之后,这家伙居然还很硬气,“快放开!把枪还我,要不然等我大哥来了,有你们好看的。”
“哦?你还有大哥?”乐平愣了一下,转回头看向达伊思,“大姐,你打算怎么办?”
“嗯……”达伊思沉思了一下,道:“算了,别管他们了,我们进城去吧,如果他们的那个什么大哥过来,制服了便是。”
乐平点点头,手一甩,于是这个劫匪头子身不由己转了半圈,再然后身不由己地练了一遍“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而乐平踢开这家伙之后,也不再管这些劫匪,护送着达伊思进入了市区。
乐平在西都的亮相很震撼,至于达伊思……有特兰克斯一连两天陪同游览,那是能轻易得罪的吗?所以西都的人对两个人都很礼貌,没有那个不长眼的人会打两人的主意。
然而眼前这个城市的人显然不知道这些,也就不会照顾两个人的想法,在乐平制服那帮小混混这个消息传开之前,不长眼的人是真的不少。大约因为那支手枪的关系,两人在市区里没有碰到收“保护费”“过路费”之类的黑帮,不过那些个扒手……
一路去到市中心,不到两公里的路程,乐平被扒手撞了六回——倒是也有人冲着达伊思去的,不过都被乐平挡下来了。
“看来西都的情况还算好的。”乐平叹息着,随手把又一个扒手推了开去。
这个扒手胆子还不是一般的大,居然没有瞄着两人的兜,而是瞄着乐平那支手枪去的——在这个时代,钞票早已作废,偷钱包根本毫无意义,事实上也没几个人还有“钱包”这种东西,扒手的目标,其实都是路人的行李。
达伊思也叹息了一声,却是什么话都没说,正在这个时候,忽然听到旁边一声大喊,可谓声若雷鸣:“是他们么?”
两人站定,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高足有两米五的超级壮汉走了上来,壮汉的身后,还跟着之前被乐平教训了一把的那个小混混。
“是他们么?”壮汉把小混混提到面前。
“对,就是他们。他们不但抢了我的枪,还不把您放在眼里,他们说今天来我们的地盘,就是专门来找大哥你们不痛快的。”
搬弄是非,貌似是每一个小弟的必备技能。当然,乐平是不在意了,他的注意力被另一件事吸引了。
皱起眉头审视了面前这个超级壮汉半天,才道:“你是……”
“怎么,认识?”达伊思问道。
乐平点点头,不过紧跟着却又摇了摇头:“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是却想不起来了,特别是名字——喂,那个大家伙,你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