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晗林轻抿了口酒,不屑道:“能怎么样,被家里发现的时候,这小子都买了辆摩托车了。然后……教育了一顿,提溜回去读书了。这小子太疯,家里没人管得住他,这几年……长大了些,才把那些流氓秉性稍微收敛。不过,都是表象,即使他穿着这身昂贵的西服,也掩盖不了骨子里的匪气。”
最后这一句萧安歌倒是同意,那少年的眼中,的确是充满着侵略和张扬的光芒。
“怎么?你对他有兴趣?”季晗林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句。
萧安歌一下有些被戳穿的窘迫,不过看上去季晗林像是有些醉了,没察觉自己的脸色变化。而且可能是因为酒醉了格外多话,所以才拉着自己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些。这个时候,萧安歌不想再多说什么,又惹得这心思敏感的太子爷不高兴,懒得哄他,于是便含笑道:“哪儿能呢,我都没看清他长什么样。”
季晗林道:“昨天你们不是还见过啊,都没好好看看,那小子……长得可是人模人样的。”
“咦?”萧安歌想了下,慢慢将昨晚零碎的记忆给拼接了起来,方才那个西装革履的优质男和昨晚张牙舞爪的冒失少年重叠在了一起,可无论怎么看,都年轻、俊逸、充满了诱惑力。
季晗林没有再说话了,许是觉得萧安歌想不起来也没有必要提醒他,自己端着酒杯慢慢摇晃,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台上换了个年轻的歌手开始演唱,是个十□□岁的漂亮小男孩儿,嗓子蛮清亮的,瞬间青春的歌喉就灌满整个宴会厅。萧安歌抬头,一眼就认出了这人。
这就是萧采依说的“偶像”,摸样倒是长得非常可口,就是这歌唱的嘛……其实这嗓子和唱功在一般人里算是不错的了,不过萧安歌却觉得,实在太差劲儿了。萧安歌的确有看不上他的资本,因为萧安歌的母亲年轻时是部队文工团的台柱子,嗓子那叫一个好。萧安歌遗传了他妈透亮干净的好嗓子,但由于对艺术没什么追求,也没认认真真系统地跟他妈学过唱歌,白白辜负了那么好听的声音。不过萧安歌偶尔亮那么一两嗓子,绝对是会艳惊四座。虽说专业技巧不是顶尖的,但他唱歌是那种悠闲的气度,慵懒的气质,却是别有一番风味。
萧安歌完全不懂这些小女孩儿脑子里怎么想的,就这样一个经济公司都懒得捧,只能接商演走穴的小明星,萧采依就能这么着迷,只要有机会就要追着来看。
一曲终了,那小男孩儿乖巧地鞠了个躬,很快下了台,又换了支乐队演奏。
萧安歌正无聊地看着舞台时,突然看见前方有个熟悉的身影向他这方走来。
那是一个四十左右的英俊男人,穿着一身剪裁精良的深蓝色双排扣西装礼服,一双眼深邃地如湖水般不可见底。威严、优雅,充满了岁月带给他的成熟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