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在朗庭酒吧,太多寂寞的人聚在这里,似乎每个在夜晚的时候,都是人们心里最空虚的时候,也是大脑细胞最发达的时候。
人们的大脑皮层开始兴奋,直到最后的**。
欧阳建宽这里最近来了一个“花旦”,是这附近最出名的“花魁”,不是欧阳多大的本事从哪里请来的,而是她自己找上门来的。
当初她来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为了混口饭吃,还说日子难熬,同时也想寻个安身立命之处。
欧阳的酒吧生意如火如荼,好得不得了,搞了一个复古风,那是大上海的不夜城,但是没有人知道,当今最火的主唱就是夏晓芸。
夏晓芸离开董豪,只是从董豪的世界之中消失,并不是从这个世界消失,以前的她想死,现在的她,只想在这个万恶的社会活下来,想方设法。
她不知道这种想法是从什么时候改变的,或许是在猎虎死之后,她抱着他的尸体。
但如今确实这样了,她可以凭借自己的本事,让自己不会饿死,至少衣食无忧,现正在唱的《大上海》,担任的主唱就是她。
夏晓芸,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夏晓芸。
现在的她很风光,回到当初在网吧时候的那个样子,成了所有男人心中yy的对象,但这里跟网吧不一样。
当初在网吧的,都是一些学生,身上没几个钱的,有钱的都不来网吧玩了,这里的就不一样,来这里的,除了是寂寞的人之外,还是有钱的人。
他们愿意把大把大把的钱朝这里洒撒。
来这里也就两个月的时间,甚至已经有人向她伸出“橄榄枝”,说是要保养她,征求过欧阳经理的同意,但是欧阳说了不算,最后的决定权还是在夏晓芸手里。
这并不是夏晓芸最终的想法,她只是想好好凭借自己的本事活着。
很多男人想在她身上动手脚,但最后都是因为她的保守,还有欧阳的庇护,毕竟她是欧阳酒吧的主角人物之一,当然要保护,所以那些男人的想法,统统都没有实现。
她接触过的男人不多,但她知道男人都是一种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更加知道她们脑子里想的都是什么。
酒吧大厅的气氛很嗨,外面的天气很冷,刚好和这里有个鲜明的对比,所以聪明的人都不愿意出去,都把自己沉浸在这酒肉淋漓之中。
“滚那,这不是你这种穷光蛋该来的地方。”酒吧后门的保安,每个夜晚都要赶走这样的乞丐几十个。
邱志明不知什么时候也沦落到这里,但他不会提及自己的曾经,就是想在这里看看。
看来这一晚的乞讨又要失败,这就注定明早又该要挨饿的节奏,不过他早已习惯,唯一要解决的事情就是,烟瘾的问题,肚子饿都不是问题。
刚脱离部队那会儿,他没钱了,实在挨不住,去黑市卖了血,换来的钱全部用来买毒品,买来的毒品还要省吃俭用,挨到现在已经不多。
这些日子,他都是以乞讨为生。
下半夜的时候,乞丐们都全部散去,大街上该安静的安静,各自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睡去,但是乞丐们还不能休息,他们还要在垃圾箱之中寻找最后一线希望。
当翻出来一个只咬过一口的苹果时,像是如获珍宝,两口塞紧嘴巴,害怕有人会抢了过去。
不过这种现象只是对于新来的而言,老手都会区分地盘,各自不会侵犯,邱志明来这里两个多月,有了自己的地盘,但是人烟稀少。
风流的人累了,下半夜散去,寻找自己栖身之所。
主唱夏晓芸亦是如此,她的工作极其简单,简单并不代表容易,容易也不能说明每个人都能做,上天给她最大的恩赐就是一副好嗓子。
当然,还有漂亮的脸蛋儿,匀称让男人一看就动心的身材。
经过她自己努力训练,只要能吸引人,就算唱的不好怎么的,也没关系,因为那些人第一眼要看的就是她表面,然后才是内在。
她在晚上工作,白天睡觉,刚开始的时候习惯了在晚上睡觉,一时之间没有调整过来,困得不行,但是为了自己的表演,为了那些人的娱乐,她必须要克服自己。
凌晨三四点的时候她下班,她喜欢从后门进出,因为前门太招人惹眼。
“晓芸,明天放假一天,你不用来了。”临走前欧阳给她嘱咐。
但是最后几个字容易让人引起误会,她担心地问道:“经理,我能坚持下来的,都这么久了,您就让我再试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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