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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大邺瞬间变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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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皇上手下留情,还请打开城门放我出去。”夜铃迩劫持着比自己高大得多的楚天阔,看起来十分可笑,但楚天阔刚才被她扎了一针之后四肢无力,全靠夜铃迩的右手托着他,其实真正可笑的是楚天阔。

    “罢了罢了,朕知道强留不住你。”白与归道,“放了楚天阔,你自己离开吧。”

    “放了他?放了他我还走得了吗?”夜铃迩又不傻,“我必须带着他一起走。”

    “铃儿。”

    “没得商量!”夜铃迩干脆的打断了白与归的话,“要么你让我活着带走他,要么我就就地把他解决了,就算我被你抓回去,我至少解决了一个通敌叛国的罪臣,逃出来这一次也算赚了,况且你们刚才挡不住我,之后也挡不住我,我只是为你减少不必要的伤亡罢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夜铃迩知道白与归是不会在乎楚天阔的命的,他在乎的是楚天阔手里的那些兵,但楚天阔只身前来肯定不会随身带着兵符,兵符必然在楚向赫的手中。

    楚天阔是楚家独子,对楚向赫来说是命根子,如果楚天阔在珩国有什么不测,楚向赫一定不会再帮助白与归,就算他想造反。

    “铃儿,你非要逼朕吗?”

    “我没有在逼你,我们只是立场不同而已。”

    “可你是……”

    夜铃迩才不想听白与归说她是什么龙兰的公主,她是穿越而来的,跟这个身份没有一丁点的关系:“没说废话了,我就问你,放不放我离开?”

    白与归表情复杂想了良久:“打开城门。”

    “皇上?”守城的士兵还难以置信地反问了一句,但随后他发现以自己的地位根本没资格反问皇上的决定,于是乖乖地跑去开门了。

    “再给我一匹快马!”

    “给她。”白与归已经不想阻止夜铃迩了,自然是她想要什么他就有求必应。

    夜铃迩带着楚天阔骑上快马,连头也没回便出了城门,一骑绝尘而去。

    白与归神情复杂地看着远去的夜铃迩,深深叹了口气,其实他本没有攻打大邺的打算,原本大邺就气数未尽,而珩国还在上升期,就算发展得再好,就兵力而言就根本无法与大邺一拼,特别是有威震四方的大将军楚向赫坐镇。

    他虽然十二年前就进入黎州城,并开始建立在黎州城的商业帝国,也不过是想看看能不能通过经济这个方面渗透进邺国,但却发现当他几乎要掌握黎州城的经济的时候,却冒出了一个靖王府,而且是控制了整个邺国经济命脉的靖王府,他开始怀疑自己只蜗居在黎州城这一个地方到底有没有用。

    就在他快要放弃的时候,五年前的一天,楚天阔却突然找上了他,说希望和他合作,楚天阔开出的条件是,他可以调用楚家手下所有的兵,帮助他打下邺国的江山,但是他给他们楚家的位置不能低于夜家在邺国的地位,最起码也得是大将军王。

    白与归答应了,于是从五年前开始,楚向赫和楚天阔就常年驻守在边关,其实边关并无战事,也并无敌军骚扰,他们只是为了更方便与白与归商议合作事宜,这五年时间,所有的都准备得差不多了,差的就是一个起兵的借口。

    夜铃迩带着楚天阔骑着快马跑了一天*,跑到马儿脱力,她也累得不行才停下来,她知道白与归是不会派人追上来的,白与归就是这样的人,答应了让她走就绝对不会食言。

    夜铃迩在树林里打了一只野兔,搭了个烧烤架烤了起来,打算好好填饱肚子。

    楚天阔的双眼在夜色中如同公狼一般泛着蓝绿色的光,他盯着夜铃迩的脸良久,总觉得这个女子在哪里见过,那鼻子,那眼睛,他都好像触碰过一样,而且她刚才使的招式也有些眼熟,看着看着,他的眼睛眯了起来。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吗?”夜铃迩虽然背对着楚天阔,可楚天阔那炽热的眼神却仿佛要把她的后背烧出个洞来。

    “姑娘,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夜铃迩把野兔架好,转过身看着楚天阔,笑道:“楚公子真是贵人多忘事。”

    楚天阔这个人阅女无数,自认为对女人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但却是第一次对一个女人有熟悉的感觉却认不出来她是谁:“我怕是真的忘了,本来姑娘长得如此美丽,我应该是要深深放在心里的。”

    “是吗?”

    夜铃迩摸了摸自己的脸,易容的太久,险些连她自己也忘了她原本的样子,她只是个丑女而已。

    “姑娘怎么了?”

    夜铃迩将手放到易容的上方,对着楚天阔笑道:“其实不怪楚公子认不出我来,但这个样子,楚公子总该想起来了吧。”

    夜铃迩一下子将自己脸上的易容揭去,楚天阔看清夜铃迩的脸一瞬间,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她眼熟,也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认不出她来了。

    “原来是你。”

    楚天阔怎么会想到,当初被他下了药,又被人从他手中救走的那个丑女就是他后来拒婚的相府小姐,他更想不到,他拒婚的那个丑女后来又嫁给了举国皆知的傻王,现在又跟珩国的皇帝扯上了关系。

    “将军府密室的羊皮是你拿的吗?”

    “羊皮,什么羊皮,我不知道。”夜铃迩装得一手好傻。

    “你真的不知?”

    夜铃迩道:“知道如何,不知道又如何?是我拿的如何,不是我拿的又如何?龙兰宝藏若是那么容易就能拿到,就不会成为传说了。我劝你还是死了那条心吧,好好当你的将军,享受荣华富贵,寻宝这种事不适合你。”

    “连龙兰宝藏都知道?”楚天阔并不认为夜铃迩就是表面的那个相府小姐的身份那么简单,“你究竟是何方神圣?”

    “只是个运气比普通人好一点的普通人罢了。”夜铃迩托着腮看了楚天阔半天,“你这么个大男人我带着可真不方便,不能带去王府,也不能带去长安……”

    “你想怎么样?”楚天阔觉得夜铃迩的眼神就好像有“把他就地解决,埋了算了”的意思。

    “切吧切吧剁了,装进袋子里挂在马上驮着回去,你觉得这个主意怎么样?”

    “你敢吗?”

    “我当然不敢,您是大将军之子,大名鼎鼎的少将军。我不可能就会动你的,动了你,楚家军不是立刻就反了吗?我是丑,我又不傻。”

    楚天阔也觉得她不可能真的会动她,但是这个女人有时候流露出来的眼神真的很可怕,连他这个久经沙场,杀人无数的人看了都觉得心悸。

    “算了算了,我还是带着你回王府去吧。”夜铃迩左想右想,想不出来该怎么办。

    “我好心提醒你一件事。”楚天阔道,“你怕是不知道祭天大典的事吧。”

    “祭天大典是什么?”夜铃迩问道。

    “十年一届的祭天大典正在乌屿山举行,司徒玦怕是早就带着卫小黛上京了,你就算回靖王府,也没有人等着你。”

    “祭天大典?乌屿山?上京?”夜铃迩道,“这么说现在所有的人都在长安,那就好办了!”

    夜铃迩灵机一动,已经想到了楚天阔的处置方法。

    “就算你现在赶往长安,也赶不上祭天大典。”楚天阔再次提醒道。

    “赶不上便赶不上吧,我的目标不是祭天大典。”

    青灯古佛常相伴,一位妇人手拿一串佛珠,跪在佛前蒲团之上,口中颂着佛经。

    多少年了,日日颂着相同的经文,但心中的沉重感非但没有减少,反而与日俱增。

    上挑的丹凤眼禁不住岁月的洗礼,在眼角已经有了些许的皱纹,她就是当今太后——卫子千。

    将最后一个字颂完,卫子千停了手中转动的佛珠,旁边候着的宫女立刻走过来扶起她。

    “什么时辰了?”

    “回禀太后,马上就到祭天大典的时辰了。”

    “是吗?”其实卫子千是知道的,她算得很准确,绝对不会超过那个时间,她问一句只是想确认自己的感觉没有错,这么些年,她的感觉从来没有错过,“走吧。”

    祭天大典是全大邺的大事,朝廷中所有的人都要聚在乌屿山参加这一盛大的仪式。

    卫子千稍微整理了一下衣服,就在这时,门外却传来了慌乱的喊声。

    “太后!大事不好了!太后!太后!大事不好了!”一个小太监几乎是一步一跌跑进了门。

    “慌慌张张的像什么样子!”卫子千双目一瞪,不怒自威,“哀家好好的站在这里,哪里大事不好了。”

    “太后,不是太后,是皇上,皇上他!”

    “皇上怎么了?”卫子千道,“祭天大典即将开始,皇上难道不该在他该在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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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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