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号,是卲荀的生日。”孟毓双手交握抵着下颚,目光闪烁,“我想陪他过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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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晴,微风,阳光美好。
孟毓独自出门,行至加泰罗尼亚广场时,正赶上广场上年轻的男男女女跳着踢踏舞,许多路人加进去,所以脚步凌乱,踢踢踏踏的响着,只觉得热闹非凡,每个人脸上都饱含笑意,甚至比着阳光更暖。
孟毓不自觉的勾起唇角,她走近了,全神贯注的观看,忽然有人伸展长臂一把拉住她,她被拖到踢踏舞队伍中,蓝眼睛白皮肤的外国帅哥用流利的英语邀请她加入,孟毓无奈的耸了耸肩,已身在队伍之中,她还能有别的选择么?
可是既来之,则安之,这是孟毓一贯的行为准则。她幼时学过几年舞蹈,虽比不上专业舞蹈演员,但一点皮毛用来唬人尚可。
她跟随着节奏,随意的跳着,只觉得心情都跟着飞快的舞步好了起来。
所有人的围成一个圈,一边跳着,圆圈滚动,恍惚间,孟毓竟然在对面的人群中搜索到卲荀的身影,她呆住,惊愕,停下来,被快速移动的人群给撞到,两只手掌按在地面,竟被人无意中踩到,男士皮鞋重重的踩下去,她只觉得疼,五指连心,指尖的疼痛叫她差点掉下眼泪。
有人将她扶起来,用英语询问她,“小姐,你没事吧?”
孟毓摇了摇头,“I\\\\\\\'mOK.”简单的道谢后,拨开涌动的人群跑出去。广场上人头攒动,熙熙攘攘,她四处寻找,却根本不见卲荀的踪影,停下来,在石凳上坐下,心跳慢慢地稳下来,才觉得自己是疯了,对,她一定是太想念卲荀了,他明明已经不在了,又怎么可能大白天的出现在广场上呢?
金色的阳光铺洒下来,发心被烘烤的暖暖的,孟毓垂着头,坐在石凳上,心却凉成一片。她眼前被阳光照亮的地面,渐渐地被阴影笼罩着,她有些诧异,抬起头来,呆呆的念了句,“卲荀……”
不对,他不是卲荀,他是苏哲翊。
苏哲翊带着大大的黑色墨镜,颀长的身形立在她眼前,遮去了大片的阳光。她犹处在震惊之中,“你怎么会来巴塞罗那?”
“怎么?这里是你家开的?你来得,我就来不得?”他又是那副惯有的强调。
“我不是这意思,只是觉得惊讶。”
孟毓站在起来,她只有一六五,又穿一双帆布鞋,站在一八五的苏哲翊身边,身形差距着实太大。墨镜遮去他半张脸,看不到他眼底的情绪,孟毓只能从他的声音分析他心情似乎很是一般。
“孟毓,你还能做什么呢?除了让自己受伤,你还能做什么?”他声音里透着不耐。
孟毓不知道自己又哪里招惹他了?明明她已经走得远远地了,他叫她走,她便乖乖离开,不再打扰,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苏哲翊,你很奇怪,这里不是B城,不是你的地盘。”
他轻笑,却仿佛有一分咬牙启齿,“不管在哪儿,不管我想说什么,要做什么,孟毓你只能照做,没有半点反抗的机会!你认命吧!”
简直是……不可理喻。
即便是他有一张跟卲荀一模一样的脸,但他这样的语气,孟毓无法接受。他突然拉起她的手腕,孟毓挣扎,却抵不过他的力气,只能跟着他的脚步跌跌撞撞走着,“苏哲翊,你做什么?你放开我!”
“你的手指还想不想要了?”苏哲翊凶狠的嚷她。
孟毓怔了一怔,一会儿工夫已经被苏哲翊塞到车上去。坐在后座,孟毓才发现驾驶座上的男人竟是杜恒。苏哲翊没好气的说:“开车!”杜恒问:“去哪儿?”“医院。”
杜恒略显疑惑,孟毓抿了抿唇,将手指头扬起来,杜恒看到,眼皮跳了跳,立刻踩油门。
孟毓也惊叹于自己方才的感官迟钝,大约是沉浸在对卲荀的思念中,所以手指疼痛都忽略了。那一脚踩得实在是不轻,右手尤其严重,食指和中指肿起来,指尖的血液凝固成骇人的紫色。
到医院也不过是简单的包扎,几根指头被裹上厚厚的纱布,孟毓只觉得滑稽,忍不住扑哧一乐,同样身在急诊室的苏哲翊瞥了她一眼,“你疯了是不是?”
这人,就不能好好说话?怎么随时随地都好像要发火似的?孟毓扭头看他,他仍然没有摘掉墨镜,孟毓就更乐了,笑着反击:“你才疯了,屋子里还戴墨镜!又不是在演007。”
墨镜后的苏哲翊立刻皱起眉头,孟毓一反常态的继续抨击他,“你知不知道自己皱眉时真的很丑,像个小老头一样!又不是生活凄苦,何必每天都苦大仇深?”
隔着墨镜去看她,她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印象里,她的确是十分爱笑,只除了提及卲荀时流露出淡淡的忧伤,大多时候都唇角挂笑,她笑起来应该是好看的,温暖的如同冬日里难得的阳光。
然而,那又如何?
她的笑容再温暖,都不可能照亮他晦暗的世界。他所承受的、背负的,无人能懂、亦不需要人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