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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七章 天云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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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空间呆了四五个月的时间,秦风也算是知道这里缺少粮食的原因了,因为在这个地方,可以耕种的地十分的少,大多都是连绵起伏的群山。

    秦风等人走了三四个小时,才出了将天云镇包裹在其中的山脉,穿过一条大峡谷后,眼前的视界终于出现了一马平川的草原。

    “这种地方,矿产应该很多的啊?”

    秦风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大山,有些不解的摇了摇头,一般来说多山的地方,蕴藏铁矿的几率是最高的,像是黄金钻石这类稀有矿,才是极为罕见的。

    不过在这个空间里,事情好像恰恰反了过来,铁石矿脉少的令人发指,而金矿却是随处可见,秦风这些日子行走在山里,光是高纯度的马蹄金就拾到过好几块。

    “妈的,这个地方要是被外界所发现,恐怕黄金的价格会一落千丈吧?”

    秦风脑子里忽然冒出了一个古怪的想法,以这个空间黄金的蕴含量,如果全部开采出来,估计通用了数千年的黄金货币体系瞬间就会崩溃掉。

    “前辈,再往前走二十里,就是天云城了。”

    走在前面的秦世良看到秦风站住了脚,连忙转身走了回来,开口说道:“我让吴二宝飞鸽传书过去了,想必城里已经在安排接待前辈您了……”

    能为家族招揽一位暗劲高手,那就是莫大的功劳了,秦世良这次一下子碰到两位。自然是喜出望外,生怕秦风不肯前往天云城。

    “飞鸽传书?”

    秦风闻言愣了一下。继而想起现如今外面所养的信鸽,在古代的时候就是用作通讯和军事上的。

    现在秦风所住的四合院区域,还有人在养着信鸽,每天的清晨和傍晚都能看到信鸽从天空掠过,脚上的哨子发出独有的声响。

    “飞鸽传书是家族内部用于通信的一种方式……”

    秦世良出言给秦风解释了几句,心中越发的相信秦风是从大山里出来的了,而且怕是秦风所在的家族,在山中隐居已经很久了。因为信鸽这东西,是三百多年前才从外界引进来的。

    “走吧,我也想见识下先人们的智慧,看看这天云城究竟如何……”

    秦风深深吸了口气,俗话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前段时间因为钱氏的原因。遇到城镇秦风等人都是绕路而行,他还真没见识过这个空间大一点的人类居住点。

    “天云城可是我们秦氏的第二大城池,也是姓氏最为驳杂的所在,不过在这里还是咱们说了算的……”

    秦世良说话的时候,脸上露出了一丝傲气。

    当年天云城因为距离秦都不远,可谓是百家姓氏朝拜的地方。即使后来秦都覆灭,天云城仍然保持了以往的繁华,并没有因此衰败下去。

    “瑾萱,累不累?”秦风回头看了一眼跟在骡子后面的小丫头,说道:“再坚持一会。咱们马上就到天云城了……”

    秦风和张潇天都是暗劲修为的高手,张虎和秦世良也是明劲境界。只有张瑾萱的修为差一些,这一路上休息了几次都是为了小丫头。

    “师父,不累,有小黑陪着我呢。”瑾萱摇了摇头,脸上带着一丝兴奋,说道:“师父,天云城里有没有好看的衣服呀?”

    和张虎还曾经去过钱氏的那个小镇不同,瑾萱长这么大这还是第一次出山,之前在小镇上的时候,穿着麻衣粗布的她,就会镇子上的女孩投去了羡慕的目光。

    “有,想穿什么样的衣服都有!”秦风尚未答话,秦世良就笑道:“锦罗绸缎,天云城应有尽有,瑾萱妹妹,到时候我带你去买……”

    “谢谢秦大哥……”

    瑾萱甜甜的笑了笑,虽然脸上的妆容显示出她有二十出头的年龄,不过说起话来却还是十三四岁的小丫头。

    “这些庄稼种的不错,再有两个月就可以收割了……”

    出山之后,入眼之处几乎全都是庄稼地,每隔大约五百米的地方就有一间木屋,当秦风等人经过的时候,木屋中就会出来人观察着他们。

    “这一带的庄稼地,占了我们秦氏百分之四十的口粮。”

    秦世良叹了口气,说道:“山间不适合耕种,而且野兽众多,秦氏下一年能否吃饱,全靠着这些粮食呢……”

    “这些问题在以前,恐怕根本就不是问题,人口多了,这些矛盾才会凸显出来。”

    秦风闻言摇了摇头,按照张伯讲诉的这个空间的历史,最早生活在这里的人,或许只有和秦氏相近的数万人。

    但是当四大氏族还有被元朝残害的人们进来之后,这个空间的人口数量几乎在呈几何倍增的状态发展着,到现在为止,足有数百万生活正在这里。

    人类的繁殖力虽然不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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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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