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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拳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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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妩媚,仿若一缕春风,抚开僵滞的冬日,为人的心种下一丝躁动、一丝欲念。

    与梦晓风相比,那女子的美貌也变得并不那么出众,就连这似乎天成的妩媚,也在梦晓风面前成了费尽心机的不自然,一如当日积分赛开幕之时,众人都在赞叹梦晓风那自骨中溢出的风情,却将她遗忘了一般。

    但此刻她不在梦晓风身旁,没有那绝代的风姿与妖娆作对比,她的妩媚愈发淋漓尽致地变现了出来,加上作为女人那婀娜的身姿,立刻让她成为所有男人目光的焦点。

    她,就是钱幽幽,传说有着百合之名的,飞龙帝国学院代表!

    她面前的大汉,是恒耀五年级的学生,胡斯,也就是当日将袁长风打成猪头的人。

    恒耀之中,几乎都是肌肉壮硕、身材高大之人,他也不例外,鼓起的肌肉,微微暴起的青筋,显示出其极强的爆发力,而在他双手之上,分别戴着一黑一白两个拳套,拳套乍一看上去很是破烂,几乎每一处都有磨损,甚至白色拳套上连虎口处也破了一个大洞。

    但仔细看去,却可以看出那黑色拳套上隐隐散发出煞气,而白色拳套上,却是散发出淡淡的柔和之光,在白天时这一抹光芒几乎看不见,但这之中却蕴含着一股……生机。

    这拳套,在与袁长风战斗之时,还没有戴在他的手上,由此可见,他拿到此物,也并没有多少时间。

    清浅看着那拳套,眼中闪过一丝讶异,又仔细观察了一下胡斯,眼中闪过一丝明悟,这个胡斯,忽然之间得赠此宝,应该是修为有了突破,不然,恐怕连这拳套的一丝威力也激发不出。

    这拳套虽然破旧,若是就这么丢在街上,恐怕也只有乞丐会捡起,因为它实在很像个破烂,但现在能够戴在胡斯手上,就足以证明它不是一件垃圾。

    清浅更是看出,那拳套上氤氲的一黑煞一白生让这个拳套成了一件宝物。

    世间宝物繁多,有的是具有奇幻药效的灵药,有的是指引巨大财富的宝图,有的是能助人顿悟、蕴含法则的物什,而最多的,则是武器,非常人不能使用的宝贵武器,称为——宝器。

    宝器之珍贵稀有,导致连知晓的人都并不广泛,只有真正修为之人,才能从先辈那里,或是从典籍中得知其存在,普罗大众却是对其一无所知。

    宝器之中并不蕴含法则之力,但却能助持有者更好地引动法则、使用法则,发挥更强的战斗力,所以越是修为到了极致,体修就越发渴求一件宝器,一旦宝器在手,哪怕是一件破损的宝器,配合奥义,增长的战斗力已非常人能够想象。

    按照其功能,宝器被分为两种,要么是杀伐攻掠的进攻之器,要么,就是护卫周全的防御之器。

    但攻击至极致,又何尝不是一种防守?

    防守到极致,亦不可成为另类的攻击?

    进攻与防守,其实原本只是一线之隔,关键,还是要看使用的人如何运用。

    而宝器,最根本还是武器,所以也仅有体修注入内劲才能使用,而宝器使用最基本的条件就是领悟与其属性相同的法则,否则,宝器也只会成为一件普通的武器罢了。

    也就是说,想要使用宝器,修为起码要到玄曜。

    这也是为什么炎焱一直没有使用“伏魔”的原因,没错,“伏魔”正是一件宝器,而且与胡斯手上的破烂拳套不同,“伏魔”是一件完整的、强大的宝器。

    而清浅家族世代相传的“流凌”,亦是如此,而且其品质,更是还要超过“伏魔”,但清浅也选择不用,可她的修为已到了玄曜。

    之所以不用,是不需要,其中包含着的,是绝对的信心!

    而廖卫风使用的“刺影”,清浅的“弦月”,炎焱的长棍乃至于寒轩冷的仰慕者李彩梦所使用的,都并不属于宝器,只是普通武器中较为出色的几样罢了,其威力与宝器决不可相提并论。

    而胡斯手上,戴着一件破损的宝器,他的修为已至玄曜,他与袁长风战斗时仅是人意九重巅峰,但是仅过去了六天,他却一下子突破了那道屏障,达到了玄曜,这样的进步速度,足以令人咋舌。

    而现在站在擂台上的他,实力更是会因这拳套上升好几成!

    钱幽幽却没有看向这拳套,却只是看着胡斯健壮的臂膀以及衣缝间露出的宽阔的胸膛,眼中波光流转,似是很满意,但胡斯却感觉到那眼中分明是一种打量猎物的眼神。

    不是杀之而后快的残忍,不是志在必得的侵略,而是一种想要将他拆骨入腹的*!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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