啡杯碟大的黑斑。小屋里一股烧羊毛的气味。
“地毯是羊毛的,该死,这东西对于一切活过的、有基因残留的东西都存在侵蚀。”副校长吃了一惊,“简直是王水!”
“不,是在自己的血管里炼制硝化甘油!”昂热低声说。
“必须阻止他继续使用这种技能,否则会无法逆转。”副校长用纸巾擦去了刀刃上残留的血迹,递还给昂热。
狮心会的活动室里,以副会长兰斯洛特为首,所有干部聚集一堂。这是狮心会历史上遭受的最大挑战,会长将被送上学院的内部法庭。狮心会内部迅速达成了一致意见要力挺会长,统一意见并不困难,在恺撒领导的学生会冲击之下,狮心会作为学院最老牌的兄弟会有沦为第二的危险。他们之所以还能稳坐社团第一的地位,是因为有楚子航。失去了这个超“A”级的会长,面对同时有“A”级恺撒和陈墨瞳以及“S”级路明非的学生会,狮心会没有任何胜算。
虽然这个“S”级现在正坐在他们中间,一付同仇敌忾的模样。
但楚子航领导下的杀胚显然对于听证会这种事毫无经验,如果是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恺撒身上,学生会的蕾丝白裙少女团和腹黑跟班们早已经全体出动,在学院各个地方造势了。而兰斯洛特只能带领干部们等待消息。
门开了,芬格尔进来坐在沙发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搞定了!绝没问题!”
沉默了片刻之后,杀胚们如释重负地都鼓起掌来。
兰斯洛特把一枚信封递给芬格尔,里面是他调用狮心会应急资金开具的一张本票。芬格尔毫不客气地收过,上吃校长下吃狮心会,要是副校长也会这么做的。
“听证会的事情包在我身上,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芬格尔信心十足,“你们有空不如去看望一下楚子航,不用在这里愁眉苦脸。”
兰斯洛特“噌”地起身,这个法国人现在才想起他们迄今还没有去看望过楚子航。楚子航昏迷的时间里加护病房是不准探访的,倒是新生夏弥获得了校长特别授予的进出许可。今天是加护病房开放探视的第一天。狮心会全体干部都跟着兰斯洛特出去了,走廊上那群人在讨论应该准备什么样的花束。
路明非也想跟着出去,被芬格尔在背后拍了拍肩膀。“我有一个坏消息你要不要听?”芬格尔耷拉着眉毛。
“我靠,早死早超生,听!”路明非没当回事儿,废柴师兄嘴里什么时候有好消息?
芬格尔递过一张纸巾,“准备好啊师弟,你听完就可以开始抹眼泪了。”
“呸!看着这张纸巾还不错,我留着晚饭擦嘴。”路明非把纸巾叠好往口袋里一揣。
芬格尔竖起大拇指,龇牙,“师弟你真是豪情盖天,无论遭受了多大的打击还有饭意就是斗志仍在啊!那你听好啰……”他舔了舔嘴唇,“恺撒跟诺诺求婚了!”
路明非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
他觉得耳边一片空白,没有感觉,一点也不难过。他想自己一定听错了。
一定是听错了,别误信传言呐。一分钟之后这个错误就会被纠正过来,一切都会回复到以前的轨道上。恺撒和诺诺还是男女朋友,但是他们之间关系有点微妙,他们还没毕业结什么婚,昂热校长这样的学院暴君会呵斥他们,说一切以学业为重!结什么婚?毕了业再说!这样他还有几年花痴可以发,奶奶的大学不就是对着校花班花发发花痴,直到花落水凉尘埃落定,美女嫁给富二代,于是就长大么?这就是个过程啊!这两人懂不懂过程的美啊?不要随便加速过程好么?随便加速过程……有些来不及长大的人会很难过啊……
虽然知道不能改变结局,但是不能在尘埃落定之前让人猥琐地、小小地花痴一下么?
路明非盯着芬格尔看,他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直到芬格尔对他使劲点头,竖起三根手指指天,表示诅咒发誓自己没瞎编。
他终于感觉到难过了,彻头彻尾的无力,心脏都懒得搏动,介乎疲倦和疼痛之间的糟糕感觉遍布全身。他想慢慢地蹲下去,或者干脆躺在地上不动。
他硬撑着,盯着芬格尔,“我靠,你怎么会知道?”
“学院里想结婚的人都必须申报,得通过血统分析,以免生下血统不稳定的后代,”芬格尔摸出一张皱巴巴的打印纸来,“学院的血统档案,在中央控制室里偶尔找到的。我心说哇嚓嘞,这不是跟我兄弟为难么?于是偷偷打了一份带出来,我很够意思吧?”
路明非展开那张纸,《关于和“A”级学生陈墨瞳(学号A09003)结婚的申请书》,申请人“恺撒·加图索”。这是一份格式老套的文件,估计是恺撒找了什么模板抄的,主要内容是他和诺诺的简历、认识时间、相处状况,以及本着“优秀血统互相加成培育优秀后代”的良好愿望,附加一份由学院基因科学系出具的报告,说明根据血样分析,恺撒和陈墨瞳的后代出现不稳定基因的可能性很小。手续很齐全的样子,要不是校长忽然被调查组狙击了,学院的所有手续暂停,这份申请书没准就通过了。
就像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国结婚要组织批准似的,路明非觉得这份文件又搞笑又惊悚。
“纸巾……还留着擦嘴?”芬格尔小心翼翼地问。
路明非低头看看口袋里的纸巾,下意识地用它抹抹嘴,随手扔在地下。芬格尔以为他是谁?悲情戏的男主角?会有迎风流泪的45度仰角?他只是路人甲,路人甲是不需要流泪的侧脸的。本来这事儿跟他也没什么关系。
“没事儿啊,我去撒尿。”路明非说。
他转身出门,在芬格尔的目光里一步步往前走。他的腰有点弯,肩膀有些重,两只胳膊无力地往下坠,越来越沉。他想自己得走快点,否则没到走廊尽头这俩胳膊就要拖在地上了,那么他在芬格尔的眼里要么是刘皇叔……要么是被人抢了香蕉的猴子……
他终于撑到了走廊尽头,拐过弯开始奔跑,撞进空无一人的洗手间。
他靠着门,慢慢地坐在地上,回忆自己和诺诺之间的事。乱糟糟的很多事,譬如诺诺喝令他为学生会的帆船集训跑腿、诺诺喝令他去买一份蓝莓蛋挞当夜宵、诺诺喝令他记得她自己喝咖啡的习惯,“加一块糖的拿铁”,情节琐碎毫无意义。如果要择其精华,就很少了……
“这才是我们的Ricardo.M.Lu啊。”电影院的小厅里,当着几十个文学社的人,诺诺拍了拍他的脸,笑容说不清是体贴或者促狭。
“真好啊……不管谁送的。”诺诺站在他身边,看着夜空里渐渐熄灭的烟花。
“不要死啊!”他怀抱着不属于他的姑娘在三峡寒冷刺骨的水中呼喊,诺诺暗红色的长发在水中飘逸如同茂密的海藻,穿着让人血脉贲张的比基尼泳衣。可那时他觉得自己的血都快要冻住了,全身都冷,他只是怕她死了……她死了,自己又会很孤独……
路鸣泽说他很孤独,其实他真的不觉得,白天对漂亮师姐发发花痴,晚上和废柴师兄吃吃宵夜聊天打屁,这日子有什么孤独的?
如果这世界一直都是这样,也不赖。
可能有点贪心了,想把每个人都留在最初相遇的时候……陈雯雯应该在阳光里的长椅上读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为一段和自己无关的悲情郁郁寡欢;废柴师兄就该永远毕不了业,于是两人住一屋,每天晚上宵夜,所有心里话好话烂话都可以拿出来说;诺诺会一直是那个开着法拉利威风凛凛的红发小巫女,狠呆呆的,满肚子坏水,嫁为人妇什么的对她还是一个遥远的未来,她还没有学厨艺,固执地喜欢吃和自己头发颜色相近的冰淇淋,和他开快车在漆黑的山路上狂奔……
可是会变的,大家都走了,留下他在原地。
他抬起头,在镜子里揉着自己沮丧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