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元元很久没有感受过清晨的热闹集市,这会儿只想在热闹的集市上走一走,感受一下生活的烟火气。
她对沈正凌说道:“沈正凌,我想在集市上走一走,你先停车把我放下来。”
沈正凌有些迟疑:“集市上人是不是太多了?会不会很挤?”
顾元元:“诶,就是因为看着人多热闹,我才想下车去看看的。”
“你先把猎物给福来酒楼送去,然后再去铁匠铺子等我,我逛完了集市就去铁匠铺拿锅,到时候,我们在铁匠铺子会合。”
沈正凌有心想放慢速度跟着顾元元一起逛,车上的猎物又耽误不得。
如今天气太热,他打猎已经尽量活捉了,因为死掉的猎物如果不马上送到镇上,很快就会变质发臭,根本没法长时间保留,偶尔打死的小猎物,只能拿回家自己吃。
而就算是活的猎物,拿回家关了一两天之后,也都变得奄奄一息,要是不趁着清晨天气凉给送到酒楼里,等下天热晒死了,酒楼就不收了。
就算要收,那价钱也是不一样的。
所以现在听顾元元这么说,沈正凌只好道“好吧,那我先把猎物给酒楼送去,然后去铁匠铺子等娘子。”
他说着,生怕顾元元为了赶时间逛得不尽兴,又赶紧加了一句:“我也没那么快过去,娘子可以慢慢逛,不用着急。”
顾元元笑眯眯点头:“好的好的,我逛完了就过去了。”
沈正凌拉着牛车上的猎物走了,顾元元开始在集市上闲逛起来。
其实镇上集市,来来去去叫卖的也就是那些东西,都是附近村民家里省下来的鸡蛋和种的菜,可能还有一些从山上捡来的菌菇类土特产,再不就是一些妇人趁着闲暇之时,做的女红手工帕子荷包等等……
顾元元倒不是想买东西,就是单纯的想在集市上走一走,看见不认识的物品,也会停下来多看两眼,并且询问一下是什么。
有些人愿意告诉她,有些人觉得她不买东西,就不大搭理她,遇到这种情况,顾元元也并不生气了,冲人家笑笑,便走开了。
不过,大部分人还是很友善的。
除了这些蔬菜之类的,顾元元还特别注意了一下集市上的小吃摊子。
顾元元之前就觉得做吃食这种小生意需要起早贪黑太累人,所以才挑了玩偶这种,可以给工钱找人干的生意出来,没曾想沈宝儿说她喜欢做吃的。
能做把自己喜欢的事情发展成职业,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如果最终能成为事业,那就更好了。
因为喜欢,所以热爱,因为热爱,所以坚持。
所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比起那些不喜欢,却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苟的事情,肯定更有动力、更能坚持,离成功的机会,可能也更高一点。
而就算失败了,也没什么可惜的,至少,努力尝试过了呀。
但这种尝试,肯定不是盲目的,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了解,就这样一头冲进某件事情当中。
而是应该有所准备。
虽然做吃食这一行,最终肯定是沈宝儿挑大梁,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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