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它痴痴地看着苏小七......
“你什么你!”苏小七给盯红了脸,这么被一个蛮可爱的小孩儿盯着,还怪不好意思的。
接着,这孩儿就哇的一声吐了,给苏小七愣住了,便怒极更怒,“你丫的什么意思!你这是盯着我吐了?你吐了?”
小孩儿却一头子栽下去,又变成了一条小白蛇,死死地蜷缩在那儿,一动不动了。
苏小七心情极端不好,当她想摸刀将这白蛇剁了的时候,这蛇又化作一缕青烟融进短匕里。
一派风平浪静、任何事也不曾发生的模样。
苏小七深吸口气,转身去操心搬家的事。
按方才与杨氏夫妇说的那般,她与明盛先将这二人送去店铺,还有些家具是没送来的,杨氏精明,刚好可以替她把着质量,而老杨则可以选个地儿改装成酿酒的作坊,还要进行改装的。
总之操心的事多,而杨氏夫妇是开过店铺的,有这方面的经验,刚好就可以替她把把关,连带着看看哪儿还需要改进的。
等苏小七将人送至店铺,又与明盛跑了几趟,将冯婆子等人接过去,鸭舍的鸭子也差不多可以卖了,苏小七回村时还叫上了周掌柜去收。
反正这路也方便。
苏小七又进500两,是周掌柜为这两千只鸭子结的尾款。
这趟来回,苏小七是将所有活物都带走了的,也包括刚开出来的白色棉花。
苏小七是想自己去摘得,为着不让她劳累,两丫头都睁着去帮忙,人多事儿就做的快,等她拢了所有的棉花一称,好家伙,也有十斤重呢。
“小姐,这花又不好看,也吃不得,为啥你还要带着上路?”春夏不解。
苏小七笑道,“日后你便知道了,这个有大用处的,我自己来抱吧,你去帮着金玉拿其他东西。”
支走春夏后,苏小七就拖着棉花进了屋。
她是刻意的,只有这般,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得将棉花放进包裹。也只有棉花放进包裹,才能躲过卓瑶的追查。
只是,以后还得寻个机会将这棉花再次种下去。成千上万斤或者论吨计的棉花才能真正的实现它的价值作用。
没啥东西了。
就在这最后一趟,苏小七将药老、冯婆子以及还在练武的赵文龙也一并带到铺子去了。
这几日便要筹备开业的事了。
杨氏的手脚就是麻利,等苏小七将最后的人接到铺子的时候,门口都挂上招牌了,写的正是烫金红字蓝底的‘凌风楼’三个大字。
最兴奋地还是赵文龙了,一路上兴高采烈、高跳高板的。
春夏性子沉稳,虽然也能瞧出她的满心欢喜,但不像是赵文龙那般不束礼教,这是她与金玉待久了,就自然而然生成的习惯。
又说金玉,本就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苏小七是这样揣测的,仅凭金玉的一颦一笑,就知道她是个温婉懂礼的丫头,即便不是破落的千金小姐,也必然是个大户人家出卖的丫头。
最后就是明盛,本该最激动的应是这位,就说他这活泼的性子,就与赵文龙不相上下。
可是,买铺子的事,就是他与苏小七一同来的,该震掉下巴的事他早就知道了,这会儿虽仍是震惊,但好歹有了心里准备,现在自然是不那么激动了。
冯婆子还是一脸愁苦,她甚至弱弱地问着苏小七,“小小姐,咱们是不是负了巨债,因此你打算带着我们亡命天涯了?这才离开的赵家村……”
苏小七笑出声,“婆婆,你且放心住着,这儿日后就是咱们的地盘,也是咱们朝上京迈出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