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此,周小云和哥哥大宝过起了崭新的生活。
早晨,周小云总是习惯性的六点钟起床。以往从家到学校得骑上大半个小时的自行车每天都得早起,现在都早起成习惯了想赖床都不成。
正好利用早起的时间起来背书背单词,效果还挺好。
大宝倒是想睡懒觉,可惜周小云起来就敲门也喊他起床。
大宝赖床赖不了五分钟就得被妹妹坚持不懈的敲门声给硬生生的从床上拉起来,这魔音穿脑任谁也受不了。
起来后穿衣洗漱然后和周小云一起背英语单词背课文背政治。
再然后两人去楼下小饭店吃顿早饭,想吃肉包子稀饭也有,想吃油条烧饼也有,还有肉丝面馄饨饺子种类繁多。
花上两三块钱兄妹俩就能吃的挺饱。油条才两毛一根又大又香,包子才三毛钱一个肉馅还挺多。哪里还用去费事做什么早饭啊!
中午嘛,周小云会用小电饭锅做上些米饭,兄妹俩每天做上一个菜一个汤就够吃的了。
大宝吃菜不大讲究样数但是一定要份量足,周小云做菜时总是满满的一大碗。有时中午吃不完就晚上接着吃。
大宝开始上晚自习了,每天吃完饭后就要到班级去一直到八点多才能回来。
周小云一个人收拾完坐下来安静的写作业发现效率提高了很多。
想想平时兄妹四个一起你一句我一句的哪里像在写作业简直就是热闹的菜市场,做作业哪有不分神的时候。现在一个人写作业比平时要节省了一半时间。
多出的时间刚好再看看书什么的,除了课本周小云还从街上的租书店租了些书回来看。
中国的四大名著啦,世界名著《乱世佳人》、《简爱》啦,还有什么《朱自清散文》《鲁迅文集》之类的,周小云越来越着迷于书的世界。
她个人挺喜欢三毛和席慕容,最爱的就是张爱玲。反而是罗兰觉得挺一般的,不知为什么和前三者并列为台湾四大才女。
三毛的游记属撒哈拉那一段最为精彩,尤其是她与荷西的爱情让周小云叹息不已。
席慕容的笔触细腻,写诗写散文都是那么优雅,就像一汪清泉流淌,让人看了之后心情舒畅好久。
最令人揪心的就是张爱玲的散文小说了,散文手笔不凡让人有越咂摸越有味的感觉,小说则令人看了伤感哀恸。
周小云忽然对作家兴起了无限的向往。
她从商店里买了本厚厚的漂亮的硬面笔记本,用笔开始写些随感之类的文章。
类似于日记可又不能说是真正的日记,反正兴之所至想写什么写什么。
本来作文就挺好的周小云在作文上更是大放异彩,连孔老师都开始把周小云的作文当做范文在作文课上全班面前有感情的诵读一遍赞不绝口。
周小云朦朦胧胧开始生出了一个想法,自己也能写些文章投到杂志社吗?像那种专门面向中学生的杂志不都是登载着学生们的文章吗?
干脆自己也写几篇投稿试试。
这当然不好意思告诉别人,就连大宝都不知道这事。
周小云从《中学生》之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