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浮空城既不是*裸的白,也不是幽暗的黑。
“既然你们跟我做的事情不一样,那么便分开行动。”十年前,他制住凌云,阻止其追捕慕渊,就得罪了他们。而现在,他根本不想再插手他们的事情,他唯一想找到的,便是辛紫陌。
那是他一直等待的幸福,虽然那般渺然微弱,也寄托了他全部的柔情。
“歇息一夜,明天出发。”
汪明月的话,凌云一般不会反对。但这次他还是提出了自己的担心,“你就这么放心依依?”
她当然不放心,但又能怎么样,“你了解云麓书院嘛,这件事情,父亲去,比我们都有用。”
汪阁主到了修行者的层次,能与浮空城,摘星楼说上话,不知道与云麓书院有没有联系。凌依依想要拜入云麓书院,首先需要有人引荐,然后自身还要有天赋。
凌依依的天赋,自然出类拔萃,修习武功,一点就通。要是能说的上话,除了汪阁主,他们夫妇二人还真不认识其他人。
见凌云实在不想去中碧,汪明月有些严厉地道,“云哥,这次找慕渊算账之后,我一切都听你的。”
一个深爱自己的人,远比自己爱的人,更加贴心。但某些时候,都是要固执地得到所爱,而不屈就于爱己之人。在年少之时,汪明月是帮想的,而现实却是,嫁给了深爱她的凌云。
凌云虽然万般迁就她,却也是一个极有原则和主见的人。不然,他也不会私下嘱咐齐风,去找汪阁主,累得他们不得不返回。但即便是汪阁主,也不能扭转倔强女儿的性子,任其所为。
“明月,我知道了。”
汪明月不再过分*迫,她认为自己,始终欠着凌云的。而慕渊,从来都是欠着他的。所以,她要让慕渊把欠他的一切,都还给他。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他欠的,可是比钱更为珍贵的情。钱或许能买到情,那只是一夜一夜的,没有任何意义。
风过无痕,绝没有爱的死去活来后的痛苦伤心。
在要出沂州的时候,凌云碰到了一个故人。
故人,许是以前认识的,很久不曾联系,突然碰面后的称谓。这个词带着浓浓地怀旧气息,只是这次去中碧,不知道还要遇到多少故人。故人叫铁千足,他并非有千只足,也不会日行千里路。就连蜈蚣,都没有千只足,更何况一个人。
江湖上都叫他“千足蜈蚣”,凌云以为这名字不好,蜈蚣有剧毒,但这个人,毒倒是有,却也算侠骨正心,是蒙国有名的好汉。是以,他觉得,这名字配不上他,他见一次就说一次。
铁千足便笑着说,“为了不至于让你觉得讨厌,我还是改个外号。蜈蚣不好,却属于虫类,干脆就叫“千足虫”好了。”
这个名字简直比“千足蜈蚣”还要逊色,管你有多少只足,虫就是虫,哪里能成龙。铁千足却满不在乎,“不就是个名字,只是个代号,没什么好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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