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宇家的餐桌上摆着酸菜白肉、酱骨棒、地三鲜、锅包肉一共四道菜,没酒。
胡卿媛看着丁宇拿着个大二碗在那里抡开腮帮子就造上了。
米饭是白江当地的稻花香米,饭粒晶莹剔透,散发着自然醇厚的香味,看得两天没怎么吃饭的胡卿媛饿了。
丁宇一边吸吮着骨棒的一端,一边对胡卿媛说到,“骨髓吸完了别扔,拿筷子掏一掏,再吸,里面热乎的骨髓更好吃!”
胡卿媛有些尴尬地拿着比手掌还长的猪骨棒,一副不知如何下手的样子。
不久,真的是饿坏了的胡卿媛也逐渐放开了,吃了一大碗米饭,骨棒三根儿,其他菜也吃了不少。
“你们花河的菜除了稍稍有点咸以外,还挺好吃的。”,胡卿媛平日里牛排、沙拉的没少吃,白江的家常菜她是第一次吃。
“嗯,那是,所有的地方饮食习惯都和气候有关系,北方寒冷干燥,蔬菜少,过去储藏蔬菜都拿盐腌的,咸味吃的时间久了,口味就重了。”,丁宇不喜欢吃锅包肉,只是尝了一块。
这是吴娆特意给胡卿媛做的,锅包肉在花河算是“女士菜”。
“我想喝点酒。。。”,胡卿媛突然想起“酒桌上好办事”的俗理,想着等会丁宇若是清醒为难她,要么把自己灌醉,要么把丁宇灌醉,总是不吃亏的。
丁宇一笑,起身到客厅,打开酒柜下面的红漆柜门,里面摆放着琳琅满目的白酒,都是夏如尘、骆江等人拿来的。茅台、五粮液、郎酒、泸州老窖等等,都是值得珍藏的好酒。
丁宇这些酒都没碰,而是拿出了一个五斤装的白色塑料桶,顺手拿了两个青花瓷的小酒盅、一把半斤装的小酒壶。
丁宇坐下之后,一拧开桶盖,浓郁的酒香扑面而来,倒入酒壶的液体颜色泛黄,性状比水似乎更有粘性。
“喝一下我们当地的小烧吧,我一直懒得打理,用塑料桶装这酒算是暴殄天物了。”
胡卿媛点点头,把酒壶抢先拿了过来,每个酒盅都倒满。
她一举酒杯,“先敬你一杯!”,说完,她一仰白皙的脖子,酒就下肚了。
一股浓烈的酒气如同点燃了的炸药桶的火线一般,腾地在口腔中炸开,接着是火灼似的感觉穿过整个食道,最终在胃里“炸燃”。
胡卿媛哈地拉了个长音,“好辣!好辣!”
丁宇一笑,拿起酒盅轻轻抿了一口,“七十多度,比伏特加、苦艾酒的度数低点,但是一般人喝不了半斤以上的。”
胡卿媛的脸色微红点点头,“苏格兰伏特加我喝过,要论毫升喝的。”她觉得不能在意识清醒前把正事忘记了。
“怎么能把我摘出去,你帮忙想想办法。”,胡卿媛似乎忘记了挖坑的就是丁宇一般。
不过解铃人也好,系铃人也罢,胡卿媛都不管,至少她现在足够聪明,只有丁宇能够救她。
她相信丁宇还是留下了怜悯之心的,要不,她的照片早就在网上疯转了。
“你的脑袋足够聪明,不会自己给自己找一条后路嘛?”,丁宇老半天才把这几钱的小酒盅里的酒喝完。
胡卿媛突然笑了,只是笑容里带着些许惨淡的意味,“我只是工具罢了,生在帝王家就是公主,生在这种注定要当啃老的家庭里,就要一辈子啃老,不啃都不行,做生意都得在他们的余荫下。”
丁宇给胡卿媛倒了一杯酒,自己也倒上,把酒盅放在嘴边,顿了顿,“你不服气,走出来一条另类的啃老路,却发现,你们家族里,你只是个赚钱的工具,读华夏名校,从政才是正道。”
胡卿媛一愣,“怎么?楚萌和你说的这么详细了嘛?”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实话实说,想改变你的想法,比要你的命难得多。”
“不,你能,至少我的长辈们最看中的是命。”
两个人说的隐晦,但是要表达的信息量已经足够多了。
在华夏,丁宇的首富是有影响力,但是比起胡卿媛身后的势力来说,他什么也不是,如果丁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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