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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四十八章 干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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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的油来制作灯油,要不要把它们杀了?而且,制作这么一点灯油,需要杀的鲛人可能不少,聚集起来,怨气和煞气会不会很重?”

    米修杰看了看沈翊手上的灯盏,打了个寒颤:“听你这么一说,我怎么觉得这玩意好恶心啊!”

    “你以为古代的君王有多少是良善之辈?”

    沈翊回了一句,把灯盏放好,接着向棺材里看去。

    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一具男性尸体,并且,这具男尸皮肉干枯贴骨,头戴玉冠,衣着锦袍,在他的眼睛上,还覆盖了一对白玉眼罩。

    “干尸!这家伙居然成了干尸了!”米修杰惊叫了起来。

    沈翊大感奇怪,照理说,这是非常不正常的事情,因为他可以明显感觉到,这处洞穴比较潮湿,要不然,装着金银珠宝的木箱腐烂成那个样子。就算尸体发生变化,也应该变成骷髅,或者湿尸,不可能变成干尸啊!

    张振业看到沈翊的表情,问他怎么了。沈翊便把自己的疑惑之处讲了出来。大家也都倍感奇怪。

    一时想不到原因,大家便把这件事情放到一边,接着搜查棺材里面其它东西。

    这个棺材里的陪葬品非常稀少,大家除了尸体没动之外,就只搜到了三样东西,分明是一块腰牌,一枚不知名黑色玉石制作的印章,还有一把三尺短剑。

    米修杰嘀咕道:“不应该啊,堂堂郑兴王,怎么就只有这么几样东西当陪葬品啊?”

    “这么多箱金银珠宝,你觉得还要怎么样才算多?”沈翊觉得有些好笑。

    米修杰说:“不是,我觉得应该有更多珍贵的东西吧。”

    张振业笑道:“一条丧家之犬,你觉得能有多少宝贝的东西?而且,即使有好东西,他的手下难道就不会拿吗?”

    “也是!”米修杰点了点头:“说起来也挺奇怪的,郑兴王的手下难道都不是贪财之人,居然舍得把财物都留在这里。”

    大家都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个中肯定有什么原因。

    这件事情,大家先放在一边,没有深究。

    沈翊先研究那把短剑,这把短剑外面为鎏金银剑鞘,錾刻的纹饰为成组的奔兽,似麒麟如天马,形象奔腾而飘逸;奔兽纹之下垫衬的是飞舞的花草纹饰,飘动如天花乱坠;象征着天兽漫游在天边的牧场上……

    在主题纹饰下还满衬了鱼子纹,使得整个画面饱满而富有立体感。在三组纹饰的间隔处,桃形开光内装饰的是成束的花卉,对称而约束,让动态十足的画面规范起来。整个设计独到而精巧。

    光是外面的鎏金银剑鞘,就让沈翊有些爱不释手,他把玩了一会之后,轻轻一抽,这把剑也不知道是使用什么材质铸造的,居然一点锈迹都没有!

    只见剑身通体墨黑,剑锋内藏,式样古朴,但看着就让人心底生出了一股寒意!

    “好剑!”沈翊和张振业异口同声地赞道。

    沈翊细看,发现近剑格处有两个鸟篆铭文“墨曜”。

    “这两个是什么字?”张振业对鸟篆不太熟悉。

    沈翊说:“墨曜”

    “难道这便是传说中的‘墨曜’剑?”大家都有些目瞪口呆。

    《史记》载:中国九大名剑皆出西平:“天下之剑韩为众。一曰棠溪,二曰墨曜(墨阳),三曰合伯,四曰邓师,五曰宛冯,六曰龙泉,七曰太阿,八曰莫邪,九曰干将。”

    其中,墨曜剑排名第二,可见其不凡之处。

    张振业恍然道:“我记得史书上有记载,说是郑兴王偶得一柄宝剑,自称有天道庇护,难道指的就是这把‘墨曜’剑。”

    “肯定就是此剑了,没想到居然会是大名鼎鼎的‘墨曜’剑。”

    说到这里,米修杰突发其想:“我听说古代的剑都非常锋利,要不咱们试一试这把剑的锋利程度吧?”

    “你个二货,知不知道这是古董!如果弄坏了,信不信我揍你!”

    看到米修杰想要抽出自己的匕首,沈翊没好气地骂了句。

    米修杰嘿嘿笑道:“沈师,别生气,我只是开个玩笑!”

    沈翊不理他,接着又把另外两件东西都看了一遍,从印章的印文来看,此人是郑兴王无疑了,这枚绝版印章应该也能值几个钱。

    至于剩下的玉腰牌,大家都都没看出有什么特殊之处,或许也只是郑兴王喜欢的装饰品而已。

    “接下来,谁来检查郑兴王?”米毅然问道。

    沈翊回道:“还是我来吧,至少我知道哪个地方阴煞之气比较重。”

    做这种事情确实非常讲究,大家全都同意让沈翊处理。

    事实上,沈翊对尸体上的财物还真没什么想法,他最想知道的,还是这具尸体为什么会变成干尸,这实在太不符合常理了。

    沈翊没有碰头冠和眼睛上的眼罩,头部由于是灵魂出窍之处,而眼睛上的眼罩是用来封死者灵魂的,这两个地方最好不要动,防止发生什么诡异的事情。

    接着,沈翊查看干尸的手。

    说来也怪,照理说,那方玉印应该是放在死者手里的,没想到就放在一边,死者看起来对它不感兴趣。

    不过,想来到也正常,毕竟郑兴王只是反王,又没有造反成功,对象征地位的印章当然不会感兴趣。

    干尸手里确实握着东西,沈翊触摸到干尸的手时,突然一怔,因为他感受到了明显不应该存在的温度。

    沈翊恍然大悟,不用说,肯定就是因为异常的温度,造成郑兴王变成干尸的,那么这个“罪魁祸首”又是谁呢?

    想到这里,沈翊掰开了郑兴王的左手,从里面抠出了一块石头,拿到手上仔细地观察。

    这块石头外形就像枚光滑的枣子,整体为红色,拿在手里,会有一股温暖的感觉传来。

    沈翊认为不应该只有这么一颗,于是从郑兴王的右手取出了一枚差不多的石头,最后还从嘴里取出了一颗。(未完待续)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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