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者和再婚家庭的增多,也可视为现代化的伴生现象。在传统社会,特别是在一贯褒扬婚姻的恒定久远、提倡女子“从一而终”、夫妇“白头偕老”的中国,尽管始终存在再婚和再婚家庭,但再婚仍被视做一种非正常的婚姻形态;再婚者特别是女性,也被视为“另类”人物。然而当今社会的一个客观现实,就是再婚人口的队伍在不断扩大。20世纪80年代,中国每年*再婚者队伍的,在50万至60万人之间,20世纪90年代就跃升到70万以上。其间除个别年份,基本呈一路上场之势。
有这样一些规律:夫妻恩爱,夫妻关系融洽、和谐的家庭的孩子,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出现问题的是极少数;夫妻关系紧张,有裂痕,甚至闹离婚的家庭的孩子,或者家庭已经破裂,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的孩子大多数心理健康存在着问题。相当一部分有心理障碍,甚至一部分有心理疾病。迷恋网络、追星、早恋等现象最容易在这类孩子中发生。这类孩子在现实中缺少父爱或母爱,最容易在以上这些方面寻求精神寄托,问题孩子和少年犯大多是这类家庭的产物。
近年来,全国离婚率直线上升,持续走高。这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有人说:离婚率高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的标志,而我认为离婚率高是国民素质亟待提高的问题,是一部分人道德滑坡、价值观念出了问题。随着离婚率的上升,相应地,重组家庭也越来越多,再婚者队伍之所以不断扩大,首先应归因于可能*再婚者行列的“供给源”越来越多。以往,再婚者的最重要来源是丧偶者。今天,丧偶者依然是再婚的重要来源,但与传统社会再婚现象不同的是,现代社会构成再婚的第一来源已由源源不断的离婚者所代替。这样的重组就让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这种重组的家庭面临许多挑战。建立良好的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重组家庭的成员都经历过痛苦与失落,适应新的家庭环境要面对复杂的调整。
时下部分群体中比较流行婚外情,离婚也显得较为轻松。很难说这是对还是错,因为不幸的婚姻确实不少,寻求感情和婚姻中的幸福,重新组合家庭,已被社会认可,受法律保护。但是,人文风俗的不同,观念上的差异依然存在。离婚说起来简单,但亲情难以摆脱,对社会*的承载力仍然很重,特别是女性面对的压力更大。本案男女双方感情很投入,确实是情到深处。感情的投入有别于金钱的投入,金钱是可以返还的,而感情只能通过一定的行为来满足对方的需求,才能弥补心理上缺陷和情感上的依附。当一方无法满足对方的需求时,强烈的情感剌激会使人失去理智,走向极端,导致悲剧的发生。因此,做情人容易,结为夫妻难。在面对不幸婚姻状态时,应当提倡采取先结束婚姻关系,后寻找情感所属,慎重许下婚诺,防止亲情、爱情处于矛盾状态,而*两难境地,从而避免残剧的发生。同时社会应该多一些调和婚姻家庭,以及人与人之间感受情纠葛的机制,让那些心理和情感上有矛盾和缺陷的人,能够得到及时的修正,给予心理和情感上的救助。
婚姻关系的最高境界是白头偕老。再婚在民间则被称为“二婚”、“半路夫妻”,这一说法本身就带有明显的贬义。“二婚”的人,特别是女性,与初婚者相比被视为是大大贬了值的女人。所以,生活在传统婚制下的人,往往把维持婚姻关系的稳定作为首要目标。特别是对那些没有独立经济能力的女人,婚姻是她们赖以生存的一张长期“饭票”,也是她们老年时期的生活保障。旧时女人害怕“失婚”,不会轻易主动选择离婚;其次,除非是丧偶,或被男人“休”掉后一个人衣食无着,也不会选择再嫁。现代人之所以在婚姻关系濒临破裂时,较多地倾向于用离婚来解决矛盾,而不取传统社会忍耐、凑合的态度,这是和现代人在婚姻关系中更注重感情满足、更注重个性化分不开的。而离婚后把再婚作为主要的调节方式,也是社会走向现代化带来的积极产物。婚姻生活中,再婚家庭往往不被看好,很多人认为重新组织的家庭有许多这样、那样的问题。其实不然,不管是原配家庭还是再婚家庭,都只不过是一个家庭的模式而已,关键在于怎样去经营它。对于再婚这种比较特殊的家庭,夫妻之间如果能够拥有真爱,以及宽容的胸怀,家庭生活同样会幸福美满。
据分析,一般人对离异或重组家庭会产生以下误解:1、离婚的父母都是有问题的。2、单亲的父母解决不了问题。3、单亲都是穷困的。4、单亲的家庭很可怜。5、单亲家庭都需要帮助。6、单亲家庭的孩子都是有问题的。7、单亲家庭的孩子都缺乏教养。8、单亲家庭的孩子不容易相处。9、造成越来越多的夫妻分居或离婚的原因是女性只顾事业,只为自己,不顾孩子。为了离异家庭子女的公平利益,社会更应关注的是学校、社区如何赋予离婚者及其子女以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父母应如何减少家庭冲突对孩子的不良刺激以及如何保障子女的福利和弥合其心理创伤。
随着社会的日益开放、文明、进步单亲家庭的孩子也越来越多。父母离异后,有的孩子由父母一方领着生活,有的是住在父母重新组合的家庭里,还有的则是依附着爷爷奶奶。在新的家庭组成时,家庭成员没有共同的家庭历史或为人处世的共同方式,他们还可能有非常不同的信仰。此外,孩子可能处在已离异的双亲之间倍受折磨:一方是与他们生活很长时间的亲人,另一方则定期看望他们。新结婚的夫妇也可能没有时间调整,以适应他们之间新的关系。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的作用。由居委会、关工委、学校、父母单位和家庭共同配合,为这些家庭解决部分实际困难。在新加坡,离婚夫妇在离婚时,必须向法庭提出一份详尽的有关孩子未来的计划书,即“育子方案”,将夫妻离婚后对孩子承担的责任,以法律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陈老师建议有关部门也可以借鉴他国的成功经验,建立一个具体的负责机构,在夫妻离婚后,依托社区建立档案,对离婚家庭子女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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