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邺想起来还有些感慨,不过冯团长的那几句话,倒是成了后来激励他前进的座右铭。
每当累的受不了,脑海里都会浮现出冯起云冰冷的声音“你是女孩子吗,怎么哭鼻子”,宛如魔音穿耳,效果十足。
说到冯团长,这几年沈邺与他的关系倒是越来越好,休息的时候,两人会一起聊聊天、吃顿饭之类的。
冯起云的日子过得实在枯燥的乏味,当然在这种地方,每个人都很枯燥,不过大家还是尽力的在找乐子,只有冯起云,他好像把自己封了起来,不允许自己有一点点出出格之处。
这样的日子,他过了六年了,想想沈邺就觉得一阵后背发寒。
沈邺每年都会回去探亲一次,别的战友也差不多,但冯起云却经常一两年都不回去。
每当这时候,沈邺就会想起上次战友们说的那个八卦,如果冯团长真的是因为情伤才不回去的,这都好多年了,他得伤得多重。
没想到冯团长还是个情种,沈邺在感慨的同时,也觉得心里酸酸的,那个负了冯起云的女孩子,要是知道自己错过了一个什么样的人,会不会后悔?
莫名的,沈邺替冯起云不平起来。
七月,冯起云终于在父母的催促下,回了帝都一趟,离开的比较匆忙,沈邺并不知道,后来才听说的。
沈邺心想,难道是冯团长家里出了什么事?
戈壁滩下了几个月来的第一场雨,第二天,冯起云回来了。
沈邺再看到冯起云,还是很开心的,甚至有些欢欣雀跃的上去打招呼:“冯团长,你回来了。”
但冯起云坐在那里,一动没动。
怎么会不理人呢,冯起云话虽然很少,但也不至于不理人。
沈邺以为他没听到,就走到了他身边,正要说话,突然发现,冯起云的眼睛有些不对劲,有点红,仿佛要流泪的样子。
沈邺刹那停住了脚步,整个人宛如被雷劈了一样,满脑子都是“冯团长怎么哭了,不可能的,那么酷那么厉害的冯团长不可能哭的,我偶像不可能哭的,一定是我瞎了”。
“团长,你之前不是还跟我说,男子汉流血不流泪吗,这句话我一直都记着呢。”沈邺的笨嘴笨舌的道,他是想安慰人来着,结果说出来就变味了,急得抓耳挠腮。
冯起云却已经迅速调整好情绪,抬起头平静地看着他,仿佛刚才的一切,只是沈邺的错觉。
冯团长还是那个冯团长,但沈邺却看出来,冯起云眼底的落寞更浓重了。
每次在训练场上听到他不近人情的吼声,沈邺都不禁在想,他这一趟回去,到底是经历了什么,仿佛之前还有些盼头,现在眼底那点光,却是彻底的消失了。
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沈邺想到,冯团长不会是回去参加那个甩了他的女孩子的婚礼吧,他觉得这样的话完全能够解释的通,心里不禁对冯起云更加同情了。
不过同情归同情,冯起云从不跟他们说这件事,沈邺也就不好提起。
又过了几个月,他的调令下来,他要离开这里了。即将要去的的地方,比这里条件好很多,而且更重要的是,离老家要很近。
他打了报告上去,领导很快批准,他可以娶小月了!
消息下来后,沈邺每天都喜气洋洋的,眉眼都带着笑。
他私下里去找了冯起云,跟他道别。
“恭喜你,终于得偿所愿了。”冯起云也替他高兴。
沈邺按捺不住心里的喜悦,絮絮叨叨的跟冯起云说了很多:“团长,你知道吗,小月等了我三年了,这次回去,我终于能跟她结婚,不然我怕她再也不愿等我了。”
冯起云不太记得三年前只见过一面的姑娘了,不过他们能坚持这么久,就足够让他佩服。他没有那么好的运气,没有那么个人会等他,他很羡慕这对小情侣的,可能是自己求而不得的缘故吧。
“恭喜你,能找到这么好的对象,以后一定会很幸福。”
“谢谢团长的祝福,我们会的!”沈邺借着这股劲,大胆的说出了一直想说的话,“听说您也还没成亲,团长什么时候也找个嫂子?以您的条件,肯定有很多姑娘喜欢的。”
冯起云斜了他一眼,道:“你管的还挺多。”
尽管对方依旧是他的偶像,但沈邺现在已经不那么害怕他,闻言笑嘻嘻地道:“团长,我有没有说过,我特佩服你,刚进来的时候就是,现在也是,你哪儿都很完美,再娶个嫂子就更完美了。”
“少贫了,后天就要走了吧,收拾收拾,赶紧滚。”冯起云挥手,像赶苍蝇一样。
沈邺问了最后一个问题:“团长,你在这儿也呆的差不多了吧,什么时候离开啊?”
“这儿挺好的,我很喜欢。”
沈邺自是不信,只怕是因为这里足够封闭足够艰苦,天天流汗累的跟狗一样,日出训练日落训练,根本没时间想其它的吧。
可是说真的,一个人若是六年都忘不掉,那基本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忘掉了,跟在哪儿和环境都无关。
作为一个小粉丝,沈邺崇拜了冯起云三年,以后可能还将继续崇拜下去,他其实是想做些什么,可惜什么也做不了。
最后也只留下一句:“团长,您要保重,以后请对自己好一点。”
沈邺离开的第三年,冯起云终于调回了帝都。
这时候,他已经在西北待了九年。
九年,很多事情都变了,帝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处处都是高楼大厦,跟记忆中的很不一样了。
冯起云这些年难得回来一次,每次回都是行色匆匆,没时间去感受这座城市的变化。
他开着吉普车,在帝都的大街上漫无目的的逛。
接近年底,各大商场人满为患,路上也多了不少小汽车。
冯起云开的很慢,偶尔往窗外张望一眼,却并没有要下车的冲动。
车子不知不觉开到了燕京大学,因为已经放假,门口没什么学生,冯起云把车停在路边,愣愣的待了许久。不少人陆续从车边走过,好奇的看着这辆在这里停了许久的车。
冯起云启动车子,离开了燕京大学,也不知道往哪里去,没有目的的开了半天,最后拐进了一条胡同里。
胡同窄小,车子不好进去,他下车步行,在一家四合院门口停了一会,里面冲出来一群孩子,为首的那个一头撞到他的身上,然后不等他反应,又嘻嘻笑着跑开了。
“糖葫芦,我要买糖葫芦!”
冯起云循着声音,看到了一个卖糖葫芦的老人,一个年轻的男子挤在一群孩子中间,红着脸买了几串糖葫芦,献宝似的跑到不远处等着他的女孩子身边。
那女孩子接过糖葫芦,甜甜的笑着,拉着男子的手走远了。
又走了一段路,来到一间小饭馆,冯起云停下来,在帝都时经常来这里吃涮羊肉,过了九年,这里居然还是老样子。
冯起云抬脚走了进去,屋里热气腾腾,里面的人吃的热火朝天。
冯起云按照印象点了几样,屋里很暖和,羊肉也很鲜美,冯起云草草吃了几口,却放下了筷子。
年轻的服务员看着那个高大硬朗的男子,觉得很纳闷,那个人好奇怪啊,点了那么多,竟然只吃了三分之一不到,而且吃火锅还很少见一个人来吃的。她本来以为他是在等什么人,可是直到最后,也只有他一个人在吃而已。
最后男人付完钱就匆匆离开了,高大的背影颇有些萧瑟的意味。
服务员摇了摇头,笑自己想的太多了,人家也许只是有事情着急去办呢。
冯起云出去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个卖糖葫芦的老人,他就顺手买了两串,但又不想吃,就随意的拿在手里。
到了车子边,正要拉开车门上去,猛地看到车旁站着一个女子,正看着他的车子。
那张脸,化成灰他也认识。
“苏恬!”冯起云不可置信的叫道。
苏恬闻声抬头,先是一愣,随后笑了起来:“冯大哥,真的是你啊!”
她扶着腰走过来,惊喜地道:“我刚才看到这辆吉普车,好像以前你开的那辆,就多看了两眼,没想到真的是你的!”
自从在婚礼上见过之后,一晃又过去了三年。
苏恬没什么变化,就是脸稍微圆了一些,看来楚泽涛把她照顾得不错。
冯起云的视线下移,落在她明显隆起的肚子上……
冯起云微微一怔,眼神微有些复杂,随后道了一声恭喜。
苏恬笑道:“是啊,有六个月了。冯大哥,你没怎么变呢,就是黑了一点,姑妈他们要心疼坏了。这次回来,不去西北了吧?”
冯起云剔着可以见到青色头皮的平头,气质比三年前更加沉稳成熟,五官硬朗,下巴坚毅,之时那双锐利的眼睛,恍然还是当年徒手抓住小偷的样子。
“嗯,以后都不去了。”
苏恬开心的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或许是因为怀孕的缘故,眉目间多了几分温柔,少了几分女孩时的俏皮:“那就好,家里人都很牵挂你。我记得我之前也这么问过你,你还说第二年就回来,结果又多呆了两年。”
上次见面是三年前在苏恬和楚泽涛的婚礼上,冯起云当时的确是准备第二年就回来的,只是回去后突然又不想回到帝都了,又多拖了两年,直到现在。
“嗯,有点事情耽搁了。”冯起云说道。
“恬恬!”楚泽涛大步走了过来,声音透着焦急和关切,“怎么跑到这儿来了,不是说让你在店里面等着的吗,外面这么冷,别冻坏了身体”
苏恬有点不好意思:“哪有那么严重,屋里太热了,我出来透透气,刚出来呢,就遇到了冯大哥!”
楚泽涛也早就看到了冯起云,客气地道:“表哥,你回来了?”
他们表兄弟都不是话多的,寒暄了几句而已,楚泽涛还没有苏恬跟冯起云熟,打了个招呼,随便聊了几句,约定到时候去看楚老爷子,就分开了。
冯起云目送两人上了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楚泽涛全程都小心翼翼的扶着苏恬,生怕她磕着碰着了。
冯起云淡淡一笑,低头看手上还拿着两串冰糖葫芦,想拿给苏恬,他也不吃这东西,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
目送苏恬坐上轿车,渐渐驶远,直到再也看不见。
冯起云重新回到车上,缓了几分钟,才启动了车子,汇入了夜色下的滚滚车流……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我是很喜欢冯起云哥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