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小角色。至于简易和廖国庆,能不杀死就不杀死,并不需要一定干掉他们。
这就明显地表露出林烟与简易他们的区别了。
在李存义看来,林烟即便能够杀死闻东来,也只是小角色。小角色挑衅自己,那是一定要弄死的。而简易和廖国庆后面都有靠山,只要不杀死,关系怎么都有机会修复。可一旦杀死简易和廖国庆,那就是真结下解不开的深仇大恨了。
林烟也有了这一点觉悟,等待敌人上钩之余,也开始向自己提出一个问题:“我该怎么利用我手上的两亿组建一个让人不敢随随便便就敢杀我的势力?个人英雄主义还真是要不得啊……”
再厉害,如果只是一个人,被杀了也就什么都没了。可一旦有个一方势力,那么敌人在将他势力消灭之前,一般都不敢毫无顾忌地将他杀死。就怕对方势力来个鱼死网破……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情,还真别去做。
此时林烟念力充沛,处于最敏感状态,自是能够感觉到各种细微声音。
他听到了廖国庆一声“没事”,然后听到了枪声。
他听到了参差不齐的轻微脚步声,然后听到了不同方位的不同呼吸声。
由此可见,念力这玩意儿可真是好东西。念力若是能够外放,那更是一项逆天的本事。比眼睛夜视强太多了!
林烟单手将轻机枪举了起来,就这么站在巷子中间。
他的左手握着一把手枪,往前开了一枪!
枪声一响,还未冒头的枪手们就掌握了林烟方向!
于是他们同时探出头探出手,神色狰狞地将枪口对准了林烟!
林烟却已经放下手枪,托着机枪,毅然扣动了扳机!
哒哒哒哒哒——
“啊!”一系列惨叫声被枪声掩盖,只这么一秒,林烟就干掉了五六个人!
当真是鲜血横飞!
其他人都神色惊恐地缩回去,眼睛瞪得老圆。
“……怎么又有一架机关枪?”
简易在机枪扫射的掩护下,从另外一个角度有些蹒跚地冲出去,一枪干掉一个躲避林烟方向不断射出的子弹的家伙。
他旁边那人见状,举枪要打简易,却被林烟打中手臂,枪掉下来,人也被简易打死。
简易隐遁,然后绕过一个弯子,出现在另外一人面前,枪膛灼热间,一颗子弹飞射而出,带着火花,带着死神,洞穿他的胸口,使他惨叫着站起来,被林烟子弹扫中,一阵乱颤……
林烟大步朝前,枪口火舌肆虐,枪声响彻整个深巷!
“啊,六子!”
“快跑啊!”
“顶不住了,快撤……”
在被林烟发动突击,以一人之力干掉十多人后,这些枪手都害怕了。
因此,他们不约而同地后撤,往中间汇聚——
他们下意识相信抱团才是硬道理,却不想林烟的机枪,最喜欢的就是他们聚在一起!
数十人手持手枪,却是敌不过林烟一人一机枪的一系列横扫!
虽说机枪发挥的作用极大,但要换做旁人,也都无法一人对抗一大群人。
因此当然也有林烟自身力气大、反应快、速度快、身手好的因素在里面。
同时也有地利的因素在那里,不至于让林烟腹背同时受到攻击。
也有简易在另一个角度的逼迫因素……
总之,林烟手拿机枪扫射,真如终结者降临似的,一个劲儿往前追杀,直逼得众枪手屁滚尿流。
若是军队,即使只用手枪,也都不惧林烟一人。
黑社会与军队的差距总归摆在那里。
当那几个追杀廖国庆的家伙冲过来朝林烟开枪的时候,林烟才果断地停止了冲击。
被那机枪男炸死一个后,还有三个健全的和一个受伤的。都是堪比军人的冷厉杀手,林烟不敢大意,只好保守地寻找掩体。
他将精神完全集中,细细感应着这四个家伙大概在什么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