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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肖桂玲突然想起自己今天早上洗了一套运动服,于是告诉大家稍等一会儿,她匆匆跑到楼下,取回来一套衣服。
这是一套天蓝色的运动服,底下是长裤,上身是半截袖,并没有当下运动服两侧都带着的白杠,并且衣服的面料很薄。
这套衣服是肖桂玲刚刚到京都在友谊商店购买的,着实花了肖桂铃不少的钱。
这套衣服肖桂玲平常也不舍得穿,如今却毫不犹豫的交给了苟小宝。
苟小宝穿上这套运动服显得非常的精神,但脚上的皮鞋又和这套衣服有点不搭了。
这些小事儿一会儿找到老校长的时候再说,现在苟小宝只想让他们看看自己这么穿戴可不可以。
三人并没有回教室,而是来到了学校门口的一辆212车旁,中年男子看到三人回来之后从车上跳下来。
上下仔细打量起苟小宝,指出苟小宝的鞋子不对劲儿,一会儿可以给苟小宝买一双平底鞋。
由于还有女生在场,中年男子指着苟小宝的前胸,比划了好一会儿,告诉苟小宝一会儿回到中队会给他处理一下,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前面能达到这么平整的。
肖桂玲想跟去,但是中年男子没有让上车,只带着苟小宝和老太太,驾着212远去了。
行驶过程中,中年男子告诉苟小宝,他的名字叫郝仁,是京都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的副队长。
其实案件很简单,最近几个月在城区内各个派出所,都相继接到报警,管片内的新自行车有丢失,并且以新的女式自行车为主。
80年代,虽然说人们的工资已经提高了很多,但是一辆女式的二六自行车,基本价位都将近300元。
也就是说普通的工人不吃不喝得四五个月才能买一辆自行车,随着报案人员的不断增加,市里治安大队初步统计后,发现短短的半年内,丢失的女士二六自行车竟然达到百辆了。
新自行车的丢失,导致了居民们的恐慌,有新自行车的人家,下班之后不太敢把自行车放在外面了,而是直接把自行车拿到了屋里。
这也给了公安机关极大的压力,因为没有迟迟的破案,社会上的闲言碎语也多了起来。
也就在这时,案件终于迎来了转机。京都市第二棉纺厂的一个女工,在夜市闲逛的时候,用低价在一个男子手上,购买了一台九成新的凤凰二六自行车,并且手续齐全。
可是当她第二天骑着上班的时候,却被同车间一个女工告知,她买的这辆自行车,是这位女工姐姐丢失的自行车。
两人为此吵得不可开交,就连厂领导和工厂的内保都劝阻不了,最后没办法工厂报了警。
当警察来的时候,女工的姐姐和姐夫接到通知也来到了工厂。
女工的姐夫当着警察的面指出,这辆自行车自己曾经改过,说着指向自行车的右脚蹬,这是换了一个二八自行车的脚蹬。
而自行车的左边脚蹬,依然是二六自行车的脚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