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
“怎样?”她抬起了头,这回连眼睛里都染上了笑意,“既然身处灵灵堂,你就得遵守灵灵堂的规矩哦。要么拿三百万来赎身,要么拿出像不死药啊、聚宝盆之类的宝物抵债,要么继续当我的徒弟还债。你只有这三条路了。”她摊了摊手,表示无限同情。
“你——你简直不讲理。”少年气得额际青筋直爆,却又无可奈何。那些传说中的宝物他是没地方找,但如果她不将自己困在这里,区区三百万,他怎会拿不出来?
可是,这该死的女巫,申明只要他正经工作得来的钱才肯收?但他怎么可能在短时间内在人类的地域工作赚到三百万?
“我从来都很讲理的。我的好徒弟。”她轻笑着拍了拍少年的肩,“乖乖去办事吧!小耗子。”
“你才是耗子。”少年一口钢牙几乎要咬碎。
她白了少年一眼,“你不是说不让叫金子吗?”
“你还是叫金子吧!”少年终于沮丧地缴械投降,总比小耗子好听啊!
跟这个女人斗嘴抬扛,他根本就是自找罪受。
苍天无眼,为什么他堂堂血族的少主、将来的血族之王继承人,会沦落到如今这副落魄的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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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爱情灵灵堂。
是驱魔龙族第三百一十六代掌门人——丁铛小姐所开设的一间奇怪的“诊所”。之所以称之为“奇怪诊所”,是因为这间灵灵堂专门解决“爱情病”。
不过,她治的不是人类的“爱情病”,她治的是异族的“爱情病”。不管你是猫狗恋,鸡鸭恋,人鬼恋,异族恋……只要找上爱情灵灵堂,她绝对让有情人终成眷属。
但每每促成一段姻缘,都是需要代价的。丁铛是个疯狂的奇珍收藏家,每次都要客户以上古奇珍,或是举世罕见的异宝为代价。现在她收藏室里的宝贝都可以开一家大型博物馆了,可这奸诈的女人从来不嫌多。
而金皓——也就是血族的少主,未来的血族之王,则是爱情灵灵堂的“打杂小弟”。
从尊贵的少主沦落为小弟,这要从两个月前在N市A街某个阴暗角落发生的那件“悲惨往事”讲起了……
因为对人类的世界好奇不已,血族少主金皓偷偷离开了荒山古堡,溜到了某一个人口密集的发达城市体验人类生活。
然而,这一时的贪玩让他完全忘记了,自己身为血族人每天是要饮血为生的。就在他忍不住想要袭击人类的时候,丁铛出现了。
她成功阻止了他犯下大错,却也自此让他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
按丁铛原本的说法,驱魔龙族的“祖业家规”是要每个掌门人好好降魔除妖的,甚至秉着“宁可错杀,也绝不可放过”的宗旨,而这个妖魔自然包括血族这种非人类。
不过,她决定好心放他一马,但除了保证以后不再做伤害人类的事情之外,还要拿出“不死药”或是“聚宝盆”做为她“好心”的报酬。但一时之间,让他去哪里弄这两样传说中的东西?于是,这名“好心女巫”便退而求其次,收他好心费十万。
这十万块还是看在他身无分文的份上,给予的最大优惠了。
驱魔龙族的大名,就算是这几百年来都老实呆在荒山古堡的金皓都略有耳闻。历代驱魔龙族的掌门人都威镇三界六道的大神级人物,却没听说过,有这么势利现实的。
当时金皓身无分文,原本是想随便溜到哪家银行拿个百八十万还债,结果这个驱魔龙族的掌门人偏要刁难他。
一不准偷。
二不准抢。
三不准使用魔力非法骗钱。
这三条规矩定下来,他就只有老实工作了。
然而,对人类几乎是一无所知的他,怎么可能在短时间内赚到十万块?万般无奈之下,他只能先卖身到丁铛所开的爱情灵灵堂,等赚够十万就可以走人了。
可惜,女人心海底针。
不,也许应该说黄蜂尾后针,最毒妇人心。
他到了灵灵堂两个月,赚的那一点微薄工资还不够还利息。再加上他天生懒散惯了,三天两头迟到早退,或是办错事,又被克扣工资,这一利滚利,利加利,就变成了三百万的天文数字。
他什么时候才能还完这笔巨债呢?
想逃又不能逃,因为自己的身上被那死女巫下了咒,得定期去她那里吃解咒符,不然就会灰飞烟灭。
真没见过这么狠毒的驱魔龙族掌门人啊!
他可能是这天底下最倒霉、而且欠下满身巨债的非人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