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制宪会议的代表本来就来的不足所以每一个代表显得非常重要每一票都弥足珍贵。
因为即便那些缺席的人没有表态在算整体通过率的时候其实也要把他们算进去所以实际上反而因为大量代表没有参加已经就造成宪法通过非常艰难。
全体代表对于要制定一部宪法来规划国家未来展的方向上是一致的。
可惜方向的一致不等于方案的相同更不等于意见的统一。尤其是当方案涉及各自利益时那就会针锋相对寸土必争以致制宪会议好几次差一点不欢而散。就算最终坚持了下来中途还是有十几名代表离会出走决定杯葛boybsp;这样不友好的氛围让很多代表忧心忡忡。七十二岁高龄的制宪会议主席宾夕法尼亚代表德高望重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博士。最后提议聘请一位牧师在每天开会前主持祈祷恳请代表们放弃惟有自己正确的观念。
事实上正是由于争论的双方都表现出相对冷静理智的态度居中调解的一方又能提出合理的建议制宪会议才从走投无路转向柳暗花明并最终达成协议。
制宪会议的最大难题就是既要把各邦的主权和权力收缴上来交给一个坚强之全国政府但又决不允许这个政府是主义和君临天下的。
杰弗逊的民主党人在反对联邦集权无效的情况下对于中央政府和国会的构成进行了严格的要求。这部分讨论了很长时间。最后规定:
国家权力既被纵向地分解为联邦的权力和各州的权力其实是独立各邦部分让渡权力变邦为州又被横向地分解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其中立法权属于美国国会行政权属于美国总统。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以及国会不时规定和设立的下级法院而立法权又分属参众两院。只有参众两院分别通过法案才能成立。而且总统对通过地法案有否决权最高法院也可以判国会通过的法案违宪。虽然由实行终身制的官组成的最高法院有裁决权但官要由总统任命参议院同意。总统虽然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但这一否决又可以由国会以三分之二的票数再否决。
这样很符合历史上地设定康柏起的作用非常明显。
康柏并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如果不是美国宪法实在太简单了看过之后就能大致记下来他在这样的制宪会议实际上是没有什么好主意的。不过前世看过那附加了修正案的宪法加上对美国政府和议会职能基本上还有点了解。所以在共和党两位法学专家麦迪逊和威尔逊的配合下倒也提出了不少让各方可以互相妥协接受的方案。
如果说对中央政府和国会问题地结构。还仅仅是讨论的话那么对于国会名额的分配形式就是最大地争论。
和历史上一样。前面有大量制宪会议代表不愿意参加会议就是因为这个名额问题上各大州表现的非常强硬以致让他们不得不采取杯葛boybsp;虽然康柏已经在党内提出了妥协性议案但共和党的两位法律代表麦迪逊和威尔逊还是先提出原来的大州方案也就是完全按照人口比例分配名额的民主方案。准备确实通不过才接受康柏的妥协方案。
小州共和方案的主要维护者是新泽西代表威廉佩特森和特拉华代表刚宁贝德福德。他们代表小州的利益。小州代表坚持认为大州地意图就是要吞噬小州。因此他们扬言宁肯投靠外国也决不亡于大州。
大州代表也不让步甚至连剑与火绞刑架之类的话都说出来了。反正以民主的名义杀人也是早期民主的典型特色。某些新的主义在诞生之初都伴随着大量杀戮敌人只有等主义走向成熟掌握了优势之后才会更加人性化。可以接受。
幸亏这时康柏等共和党人出来调停加上代表中等邦可以不偏不倚的康涅狄格代表奥立维艾尔斯沃斯等人。在他们的联合斡旋之下制宪会议于八月达成妥协:众议院实行国内法原则按人口比例分配席位照顾大州;参议院实行国际法原则不论大小每州一席后改为两席照顾小州尤其是特拉华和罗德岛。
如同历史上一样。这次妥协后来被美国宪法学家称为伟大的妥协。这倒不光是因为它帮助制宪会议走出了僵局而且因为它创造了一个民主原则与共和原则共存地成功范例。众议院民主参议院共和两大原则共存于国会岂非一种比单一共和制度更高境界的共和。其实妥协是一种政治美德因为只有妥协才能实现共和。至少它也是走出困境的一种方法。
这个最大的难点一解决宪法的出炉顺理成章。
和历史上稍微有点不同的是这次因为杰弗逊和康柏的在场权利法案中关于公民权之类的内容也被写入了宪法这样就不必等宪法刚刚生效就马上通过修正案对他进行修正了。它的增加实际上也和各方利益不冲突因为此前各州自己的宪法也都有权利法案地中的内容现在全国宪法上再出现只是确认一下罢了。
一七七九年八月底宪法草案在表决的时候以四十三票对三票正式获得通过。之所以投票的人没有当初参加会议的人数多
为有些人没有投票权而有些人则干脆在讨论过程满而中途退场决定抵制这次制宪会议。
九月一日宪法正式签字第一个签字的。是制...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