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是有区别的。
一般三五万,受贿罪够定罪了。可是远远达不到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的量刑标准。而如果到了后者的量刑标准,同样的资金要是按照受贿罪来走的话,绝对就是重罪了。
红袖队的话,是咱国家历史上一个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
其实现在谁都知道,当时的道路走的是有点弯曲了。但是以前的不管,现在能让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人们就已经很满足了。
但是简单来说,那个特殊的时期,确实发生过很多特殊的事情。都知道是有点错误的,也不是自己的错。
但是谈论前辈的错误,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儿。所以那个时期的一些事情,就成了现在这个年代有些讳莫如深,大家不约而同闭口不谈的话题。
当时的时候,红袖队进家,还真的就会打砸古董之类的器具。
所以这种说法,还真就不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当然,不能因为你说的这种情况完全不能求证。人家就以为你说的肯定就是真的。
尤其其实一个官员因为经济问题被抓起来,结果偏偏对自己的财产来源用了这么一种说法的话。其实纪检的心里肯定是百分百确定。这肯定就是扯呢。
可是归根结底,当然也算是一个说法。
你完全说不出来你这些财产哪里来的,人家就会认定你是违法收入。所以肯定要刨根问你,和你问个说法。
可是你非坚持这样的说法的话,人家就算心里百分百的不相信。可是你坚持这样一个说法,人家也没有别的办法。
所以最后,只能用一个“来历不明”定罪。而不是板上钉钉的受贿重罪。
这样的道理,其实在圈子内几乎是人人都知道的。
怎么说呢,受贿这种事儿。说到底,就是因为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可是在受贿的同时,肯定要担心自己万一被抓了怎么办?
有人绝对不想被抓,所以拒绝诱惑。
有人没有拒绝诱惑,可是还是不想被抓的话。其实在很早之前,可能一开始只是收受几千几万贿赂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给自己的将来找更多的退路。
能洗白当然更好,洗不白,还真的被人抓住了。那没办法,只能提前想一个借口了。
简单来说,量刑是不一样的。
方局长要是虎了吧唧的把齐家抖出来,除了不会真的是坦白从宽。反而算是把自己的罪证亲手交给了对方。
就齐文烨所了解的方局长,肯定是没这么虎的。
所以从一开始,齐文烨就没有担心方局长把他供出来的这种情况。
再者说了,方局长处在这样的一个位置上。难不成还就和他齐文烨一个人有来往?
和方局长有类似利益关系的,就算没有一百,几十个人肯定是有的。这样的情况下,正好自己要遭罪的可能性,又有多大?
所以齐文烨没担心方局长会供出齐家来,但是方局长被关起来所代表的另外一个情况,齐文烨却不得不开始考虑一下。
方局长没有把事情闹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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