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的情况是,华夏的一些罪犯犯罪了。如果找个小地方隐姓埋名,说不定更安全一些。
可是还是有很多人,最终选择了往国外跑。
实际上的情况是,国际上一般来说是有引渡条例的。关系还算平和的国家之间,如果有罪犯逃窜到另一个国家境内。发现之后,一般都是比较友好的把罪犯引渡回国,按照当地的法律进行判决。
这么说吧,这是脸面问题。要是你不这么配合的话,就会让原来的那个国家脸上很是难看。以后都知道犯罪之后跑你们国家,不会被制裁了。那以后该违法的时候就违法,实在不行跑国外不就是了?
所以一般来说,稍微友好一点的国家,就不会不作出配合。为一个确实犯罪的罪人得罪对面一个国家,太不合适了。
所以对于可以引用引渡条例的国家来说,你跑过去,其实不见得就安全了。但是出国路上的各种安检什么的,就增大了这样一个违法之人暴露的可能性。
可是华夏的贪官,还是愿意往国外跑。主要就是某些国家,本来就是仇视华夏,根本不把这样的一些情况放在心上。
一方面是这些贪官带过去的资金,就算是引入了人家本国的资金链里面。另一方面的话,其实就是恶意的给华夏添堵。
你嘛这些罪犯在华夏犯下怎样伤天害理的罪行,跑到国外一说是因为政.治迫.害不得不在米国躲避。人家根本就不多管,直接就放进来。你嘛,比绿卡都好用。
罪人在国内犯下的罪行越严重,在米国那里反而是会被各种礼遇。
说到底,就是想方设法的故意给华夏添堵。
米国的犯人跑到别的国家,米国就会给出巨大的压力,让对方把犯人交出来。
可是要是其他国家的犯人跑到米国这里,米国这里真的是各种想方设法的保护这些人。在米国政府眼里,全世界的法律都是错误的,你们的执法人员都是可以轻松被买通的。
只有我们米国的执法人员肯定是刚正不阿,我们的系统也是绝对的完美。
公然把其他国家的法律条款,践踏在脚下。可是偏偏,那些弱一点的国家,迫于米国的威势,还不得不妥协。
现在米国和华夏,在这一方面,其实就是互不让步的情况。米国各种不给华夏面子,华夏凭什么给你们米国面子?
所以华夏的罪犯在米国不适用引渡条款,正好米国的罪人来华夏也是一样。
当然,咱华夏可是一个光荣的国家。被米国迫害的人,我们华夏热烈欢迎过来避难。但是如果是切实有罪的话,引渡是不可能的。但是却会按照华夏的现行法律进行审判。
你说他是杀人犯,也有完整的证据链。我们可以相信,也同意他是个杀人犯,需要控制起来。可是你们米国不给我们面子,我们凭什么给你们面子?
加州法律没有死刑?可是我们有啊!敢来我们华夏,分分钟突突了你。死的是一个普通的杀人犯,打得却是米国司法部门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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