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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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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庄亡魂

    第一章--造访苏黎世

    1

    十二月初的阳光,为这一望无边的皑皑白雪缀上一点色彩,透着晶莹剔透的冰雪,闪出星星之光。屋顶用阿尔卑斯山的石片砌成的小木屋、终年不落叶的树木,全变成白色世界之一部分。从飞机的玻璃窗上,我亦看见我的朋友──几天前才刚破了「山杜云里岛」一案的侦探──肯尼斯.欧文。他实在是太累了,打上机起就侧在一旁大睡。说起来,我与他不知不觉已有两年交情。

    记得我首次见到他,是在剑桥时一次偶然的机会。记得那时我正在校园一隅的河边写生,抬头但见一名中等身材的学生,正趴在地上,爬起时手里抓着一把泥土,两颗像着了魔的透碧色眼睛,闪烁得很厉害。我被这怪异的神情深深吸引,忙拿起笔作速写。

    有条不紊的金发,双眉笔直的,末端稍向下垂,像永远怀有问题般。碧绿的双眼,以较浅的炭笔描绘出来,他的一小半脸沉浸在鼻子的阴影下,仍可见那显得孩子气的红晕,两片薄唇同样埋于鼻子的阴霾里,下巴微兜。好一副给人好印象的长相,我快速的画,慌着那人又趴回地上。怎不知他一动也不动地保持着刚才的样子,手里举着一把泥,只是一双碧绿湖水般的眼睛在流窜着。

    我好不容易停笔,不料那人竟朝我走来。

    「画好了吗?」他问,然后走到愕然的我身后,看过我的画作后,露出了赞叹的表情。

    随后几天,我仍在那里写生,他也继续抓泥。

    一天,我终于能与他互相认识。他的名字是肯尼斯.欧文,修读犯罪学的学生,副修音乐。他每天抓泥的动作,原来是为了熟习泥土的特质。

    我自我介绍说是美术院的学生,名叫施明.格雷莫纳。

    以后几天,我们放学便逛街,他带我到他那座大得可怕的居所。与他同住的只有一个女佣,提及他的家人时,他只轻描淡写的把话题转开,直至现在,对于肯尼斯.欧文的家庭,我感到还是一个谜。

    我也带他到家里,认识了家父家母。

    每逢周五晚,我们皆出外度周末;每到长假期,我们不会不携手游历各处。我为他与美景作记,他向我和好风光,以铜管箫演奏出一阕阕如诗如画的乐章。

    快乐的时光里,我们毕业了。

    毕业后,肯尼斯在伦敦开设了侦探社,我继续为我的兴趣到处写生,常在各广场中作地画,偶尔被人赞美,力量也倍添。

    上个月,肯尼斯接手了一桩毒辣的谋杀案,要我与他同行,一起前赴希腊的山杜云里岛。我有机会出外画画,当然不会拒绝,而且肯尼斯自愿请客,我更不亦乐乎!以肯尼斯的财政状况,我根本不用担心,事实上,他还深恐我拒绝呢!我想,就只有我这个善解人意的人,才支持得住他那种公子哥儿的脾气吧,他好象没有多少个知心的好友。也好,我实在很想了解他,而跟他在一起,总觉得轻松自在,值得担心的事情可以说是完全没有。

    小岛上的谋杀案,是我和他的第一个案子,而我终于知道,肯尼斯.欧文有着惊人的头脑和魄力。

    前几天,案子了结,肯尼斯提议到瑞士玩,就这样,我们登上了飞机。

    一路上,他皆呼呼大睡至现在。

    飞机降落在停机坪,我叫醒他。他揉揉眼睛,双眼又闪出了那独有的绿色光芒。

    我与他拿了随身行李走出机舱,迎面而来的,却是一股刺骨的寒风,直迫得人喘不过气来。

    「你的睡意怕全被赶跑了吧?」我说。

    肯尼斯向我微笑。

    一名乘客说着「请让开」的字眼,擦过我俩之间,直奔向机场控制塔。

    天色灰沉,很难估计时间,我看看表。啊!对了,手表显示的是雅典时间,肯尼斯在希腊时曾提醒过我要注意时差。此刻,他正调校着腕表。我看看控制塔的大钟,双针指着四时三十七分,我用腋下夹着皮包,学肯尼斯那样调起表来。

    「衣服可以乱,但时间却丝毫不能乱呀。」肯尼斯笑说。

    我笑着表示赞同。

    拿回行李,办妥手续,我们走到机场第二层的计程车站。钻进车厢,只听肯尼斯用德语说了声:「百乐酒店。」

    车子在马路上飞驰,不消一会,车子减速了,已开始爬行起来。透过车龙,我看见一排排栗色的房屋,每所大约六层高,屋顶呈三角形,方便卸下积雪。地铺多为售卖纪念品,也有不少茶座。

    就在这时候,一瓣瓣鹅毛片似的雪花飘降,下雪了。

    视野开始模糊,车子纷纷亮灯,还不停地响号。

    我们的车子过了桥,到达南岸,不久即停泊于一座外形跟其他房子没有分别的建筑物前。

    踏出车外,但见远处旷逸绝伦、一望无尽的阿尔卑斯山脉。我也没心情去欣赏,前方挂着黑底黄字的巨型木招牌──「百乐酒店」,我们拖着疲慵的步伐走进去。看肯尼斯那副模样,简直和在希腊时判若两人。

    2

    大堂里只有少许来客,大多议论纷纭。

    这里的布置充满原野格调,周围皆见一片油油的绿,中央一棵巨型圣诞树,挂满星光熠熠的装饰,预告着普世欢腾的佳节即将来临。

    肯尼斯向接待小姐要了两个房间。

    忽然,一把粗犷的声音钻进耳朵:「嘿!您不是报上那位风头人物,勇破小岛奇案的肯尼斯.欧文先生吗?」

    「我可不想成为这号『人物』的啦!」肯尼斯故意夸张其词地说:「那些行动快得要命的记者们,却在我解开谜底后,立刻就冲了进来。」

    那人哈哈大笑:「不管怎说,你是英雄了,可不是吗?」

    「不,英雄是那些善于小题大做的记者们,以及我这位适合当经理人的画家好友。」肯尼斯回头瞟了我一眼。

    我虽然有点不以为意,还是垂下了头,擅自知会记者的那件事,也许真是我不对,可是,我也只是出于一番好意嘛!想肯尼斯就此功成名就。

    搭讪那人走过来,他比我和肯尼斯还要高,雄风凛凛踏着结实的步伐走过来,来到我们跟前,他伸出巨型的手,握手的一刻,那种粗糙而温暖的感觉,仿佛在告诉我,他是一位典型的硬汉。

    他自我介绍:「我是苏格兰场(伦敦警察厅)的巡官,赫尔。」

    赫尔的手闪电般插进大衣,一张直挺光鲜的过胶警员证瞬间展现在我们眼前。

    「苏格兰警场高级巡官:彼得.赫尔」

    赫尔亮出证件给我们看,然后又迅速地收回,拉拉衣角,拨拨衫袖。

    身旁的肯尼斯一脸兴趣盎然的样子。

    「赫尔巡官,您可不要告诉我,您正在追捕在逃疑犯啊!」

    「咦?为什么这样说?」

    「跟我们打照面前,您好像一直在找寻某人嘛。」

    「哦?原来我也给您留意到了么?」

    「像您这般特别的人,任谁也看见了……对吧?」

    「是呀。」口是这么说,可是之前我从来就没注意到赫尔。

    「找人吗?赫尔巡官。」

    「不是……嗯,失陪了。」巡官说罢便离开了,剩下我和肯尼斯在背后露出了疑惑之色。

    ***

    「你成名人了!连苏格兰场的警官都认识你。」

    然而我的朋友只皱着眉,双眼仍离不开巡官的背影,我的说话仿佛飘散了的空气。

    「喂!」我恼了:「我说!你听到还没听到?那人有什么好看的?」

    「嗄?」

    「那巡官的背脊有啥好看?」

    「才不是!你看大门口。」

    我听他的,望向前方不远处的正门入口,但见一行五人朝我们走过来。

    我们退到流水鱼池旁,坐到沙发上。旁边坐了个戴熊猫眼镜的胖子,跷起的双腿不停抖动。

    没想到胖子问我道:「你们是游客?」

    我随便应了一声。

    「要上雪山吗?」

    「还不知道。」

    「那就上去吧!现在十二月天,冰天雪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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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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