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敏看了扈佑民一眼,扈佑民点了点头,对贾二虎说道:“你分析的很对,这种可能性不仅仅是有,而且概率很大。
如果是平时没事聊天,你这天马行空的思维,确实值得人们称道。
但作为一个刑事案件,仅仅推理和判断,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的是证据和时效。
所谓的证据,那就是我们必须有人证或者物证,证明那个杀手是龚文霞雇佣的,就像是大头和涂军,还有今天凌晨我们逮捕的那个司机,可以作为龚文霞,企图利用交通肇事谋杀你的人证。
但下午的枪杀,我们没有任何人证和物证。
我的意思不是说法办她的问题,而是说既然没有证据,我们是不能假设杀手就是她雇佣的。
谁知道自己有多少仇人?
别说你,我和小丁,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对我们有仇,万一这个杀手与龚文霞无关呢?那么你的这个推理和判断,也就完全不成立。
就算杀手是她雇佣的,也还要有一定的时效。
从案发到现在,还没有超过24小时,如果是过了三五天,而且凶手是她雇佣的,你的这个推理和判断是站得住脚的。
但过去才10多个小时,也许龚文霞就躲在某一个地方,她还没有绝望,或者说她还没有失去逃离出境的希望。
又或者在得知你没有生命危险之后,正筹划着下一步的行动,准备再次给你致命一击。
所以你要明白,就算你现在的推理和判断是正确的,作为刑侦人员,我们都不能按照你这个思路去办案。”
贾二虎明白了,警方要的是人证和物证,并不是靠脑洞的推理和判断,如果这个时候假设龚文霞已经死了,那么就会放松对被害者的保护,全力以赴的去寻找她的尸体。
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也就是贾二虎,有可能遭到第2次生命的威胁。
虽然贾二虎对龚文霞走投无路的判断,扈佑民和丁敏是认同的,但还要一定的时间去验证。
这就像有些儿童失踪的案子一样。
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的孩子真的失踪,或者是眼看着被罪犯给抢去了,你当场可以报案,警方也会迅速立案。
但你只是瞬间没看见自己的孩子,就认定自己的孩子失踪,或者是被人贩子拐跑,这个时候去报案,警方是不会立案的,必须要等到24小时的期限。
因为有可能你的小孩贪玩,或者是故意跟你躲迷藏,如果孩子转眼不见,你就去报案,而且警方立案的话,也许警方还没赶到现场,你的孩子就找到了,那得要浪费多少公共资源?
扈佑民接着说道:“所以针对这个案件,我们的原则是,已经确定了龚文霞是交通肇事未遂案的主犯,我们也是以这个理由搜捕她。
至于昨天下午的枪杀案,在没有确定是她之前,我们是有两种预设的,也就是有可能是她做案,也有可能是其他人作案。
所以我们目前首先要保证你的安全,其次再是去抓捕她,当时还要向你了解,在你的社会关系中,是不是还有人想置你于死地?”
贾二虎苦笑道:“就像你刚刚都说了,连你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少仇人,我就更不知道了。
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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