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林风个性就是如此,正直,刚烈,宁为鸡头,不为牛尾。
而像牛大伟那种人,也不知道暗中吃了多少人血馒头,才达到今天的首富地位。
他并不想被那种人吃人血馒头,自然不会跟他们合作的。
并且,他一直以来就有这个想法,总认为做人做事,图个畅快豁达。
哪怕是当年学医,也是想回家乡镇上开一家小小的诊所,过着自已万事不求人的惬意生活。
不过,他也考虑过有互联网经济,但没有深入了解,自然不敢轻易尝试。
毕竟傻了三年多,早就对互联网有些陌生。
而走以前电器大佬的老路子,似乎更容易成功一点。
类似的例子也有手机界的大佬,同样是先订货,再生产,约定好日期,把产品配送给用户。
类似于借别人的鸡给自已生蛋,拿别人的钱来发展自已的事业。
唐晴瞪大眼睛,定定的看着林风,满脸的惊讶。
随后转变成一片钦佩与称赞,“嗯,二娃子,你太聪明了,竟然懂得这么多知识。真的羡慕你们这些读书人,学问高就是好啊。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全力支持你。”
其实,她也是一个聪明人,但苦于家境不好,连高中都没有读完,就被迫辍学在家务农,自然见识不多。
而林风不同,以前在大城市读过医学院,所接触的都是有学问的人,自然见多识广。
她相信他的决策。
随后又喜滋滋的说道:“咱们一起开公司,那等于我也成了老板啊。”
“那当然,我是老板,你就是老板娘。”
林风盯着唐晴的脸蛋,笑着点头。
“老板与老板娘,那岂不是成了夫妻么?”
唐晴意会到这一点,马上脸一红,不禁羞得低下头。
随后想到早上偷偷亲了林风的嘴唇,那股特别的男人气息,让她心醉神迷,差点儿就沦陷了。
因此一颗芳心更是怦怦乱跳。
莫非被这小子发现了?
还是这小子是故意装睡,其实一直是暗中在观察我偷偷亲他。
不然,他那里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变化。
好象比以前的变化更大了。
“嗯,晴姐,我们成为一对夫妻不好吗?”
林风趁着酒兴,火辣辣的盯着唐晴,大胆的说道。
此刻,见着那张白里透红的精致脸蛋,及窈窕挺翘的身段,他真的想上前一把抱着美人儿,一亲芳泽。
在他的潜意识当中,眼前这个女人早就成了他的女人,不容任何人触碰。
哪怕以前做傻子时,他都有这种潜意识,视唐晴为世上最亲的人之一。
不然,每次唐晴被人欺负时,他总是不要命的去打别人,哪怕打得头破血流,也要好好保护唐晴。
而恢复了神智,这种意识更加强烈。
就同雄性动物对雌性动物的一种占有欲望似的。
而今天唐晴的偷吻事件,也证明她是极喜欢自已的。
只是,两人一直没有捅破这层纸。
而他今天就要捅破这张纸,让想象成为事实。
“二娃子,你怎么说话呢,我是你嫂子,你是我小叔子,咱们不能成为夫妻的,不然就成了**。另外,我已是残花败柳之躯,命运多舛,人老珠黄。而你风华正茂,前途无限,我不能成为你的累赘。”
唐晴一愣,不禁张大嘴巴,满脸的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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