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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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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在我的心底里总隐藏着这样的一个想法:我想写一部小说。这个想法已经产生了好多年,我甚至为我的小说想好了名字、构思好了框架、情节、角色、环境、对白等等要素。但是我却迟迟没有动笔,我经常用时间不够阅历不足没有经验来搪塞自己,其实心里明白,我是没有足够的勇气。我为什么没有足够的勇气呢?我不知道,这应验了那句古老的名言,一个人想做一件事只有一个理由,不想做一件事却有千万个理由。

    当我终于鼓起勇气决定完成自己这个已经产生多年的梦想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我青春的交响乐已经奏尽了尾声,我的高中生涯已经快要结束了,并且我已经十九岁了。

    我马上要经历一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战役,虽然我心里明白我不至于在未见到独木桥之前就牺牲抑或是在冲锋的时候掉进万丈深渊。我肯定会成功度过,然后在对岸摇着胜利的旌旗望着太阳昂着我高傲的头颅,像一个常胜将军一样藐视众生。但我心里却一点儿也不快乐,因为我从来都是那么出色,足以使我那像贵妇一样的妈妈在她众多的麻友面前显摆不已。而我也无数次的听见妈妈用尖利的声音指责其他像她一样无所事事的贵妇们说:瞧瞧你们都生了一个什么样的儿子,看看我们家海浪,人比人气死人啊!然后就是一长串的嘲笑声在麻将房冉冉升腾的烟圈中回荡。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我最好的哥们吴晓。我记得我们当时在他家的饭店里吃饭,他刚刚喝下了一口啤酒,然后“嘭”的一声吐出来差点吐我全脸,接着用笑的已经扭曲了的脸呛得咳嗽着对我说:你,写小说?哈哈,哈哈哈哈——

    他好像乐的不行,而谁都明白这分明是在嘲笑,见我一脸严肃一副郑重其事,没有丝毫开玩笑的可能情况下,他终于止住了笑声。赶紧找了一杯水喝下清了清嗓子说,你没开玩笑吧?

    没有,我正襟危坐回答的很果断干脆。

    可是你连在咱们学校的校刊上都没有发表过一个字,更别说像杂志啊报纸这些东西了?

    那没关系,我完全具备写一部长篇小说的能力。我对他的怀疑显得信心满满。

    他也好像立马转换了态度,两眼直勾勾的盯着我望了半天举起酒杯说,来,碰一个,支持你!我们对杯,一饮而尽!

    后来他对我说,他那天从我的眼睛里读出了真诚。我批评他说,这不像你的一贯作风呀!你应该坚定的嘲笑我到底让我无地自容啊!

    他摆摆手说,切,我也是一个具有多幅面孔的人,我还有多愁善感的时候呢!你看的出来吗?然后又立马换了一副嘴脸,你写小说的时候能不能捎带上我啊!等你哪天成名了我也好沾沾光呀!

    哈哈,原来你小子心里还盘算着这样的想法。我也摆起了架子,说,那就得看我的心情了!

    同样,我也把我的这个想法告诉了和我一起青梅竹马长大的林晓暮。我记得当时我们也在吃饭,只不过地点在学校的饭厅。看来生活中有太多的事总是在饭局中发生的。

    她不像吴晓那般直接笑话我。当然也不是她所想象的那样像我告诉她,晓暮,其实你看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你还不知道吧?我心里一直偷偷的暗恋你,我喜欢你!

    整个剧情就像言情剧那样高调,然后女主角热泪盈眶的望着男主角用极尽娇柔的声音说,我也是!

    真实的情况是,当我叙述完我的想法后,晓暮异常兴奋地说,那太好了,小说的女主人公一定要以我为原型,最好将剧情安排在古代,不,古代不好,对女人有太多规范。她比吴晓认真的想了想,明亮的眼睛转了一下,民国,民国好,处于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我是一个国中的女生,然后你是一个富家子弟,对了,我忘了告诉你,你必须是故事的男主人公。然后为了追我费尽心机历经坎坷,最后我还是没答应你!

    我姑且不说她所设想的故事跟《金粉世家》相似。就为为什么我费尽周折还是没追上她而抱不平,补了一句:为什么啊?

    因为我心有所属,我喜欢的是那个和我一起长大的乡下穷小子。她脸上露出了狡黠的笑容,为了让场面不至于尴尬,我停止了追问,因为我早已发现,有很多目光投向我们这里,她刚才的兴奋与手舞足蹈足以招致许多怀疑的目光,我是不是给她吃错什么药了啊!

    在我年轻的生命当中最重要的两个朋友对我写小说所持的态度着实让我心酸了一把。他们甚至都没有认真的问我为什么要写小说,要写怎样的一部小说,就匆匆打断我的话,狠狠的插进自己的嘲笑与想法。我突然感到友情的淡漠友谊的可悲。

    我都想放弃这个念头,或者再次让她搁置起来,这也足以证明我不是一个乐观的人,我似乎是一个天生的悲观派,比如在我口渴难耐的情况下,看到半杯水,我绝对会难过的感慨道,怎么就剩下半杯水了。性格决定一切,这是谁说的,谁让我的性格当中多了那么多软弱的成分。

    生活给了我们每个人一个冗长沉重而又繁芜从杂的梦魇,我们都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待到清醒的那一刻却以垂垂老矣!

    我经常用自己对生活所理解的这句话来安慰自己,梦总有清醒的那一刻,梦醒时分便是人生最美丽的时候,但却又深深的害怕梦醒,因为我不想年轻的生命就此开始苍老。所以我仍在梦中,仍在低着头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用吴晓的话来说就是:起的比鸡还早,睡的比狗还迟,吃的比猪还差!当然他们家饭店的饭菜不在其列,他最主要指的是学校的食堂。

    我基本上同意吴晓的观点,我也认为天下美食就是妈妈做得菜了,可是我的妈妈已经好久都没有下厨了,所以我也像吴晓一样忍受着比猪食还差的伙食。

    聊以欣慰的是我每周末都可以去吴晓家的饭店改善伙食,并且吴晓的妈妈会把我看待的视同己出一般,热情程度无法想象。这常常让吴晓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亲生的,或者我才是他妈的亲儿子,只不过从小就送了人,然后长大了又莫名其妙的回来了。

    每当这时吴晓妈妈就反过来教训吴晓,并且笑着盯着我俊俏的脸庞说,我还就把海浪当亲生儿子看待了,你从小到大就没让我省过心,你要是有人家海浪一半的好,我就谢天谢地了!

    而在这时我也很会见缝插针的用我那及其标准的笑容回复道,阿姨,其实我没您说的那么优秀,您要是不嫌弃,以后就把我当干儿子吧!

    怎么会,怎么会,我想还来不及呢!吴晓的妈妈已经笑得合不拢嘴了。

    我更会恰如其分的叫上一声,妈——然后听见吴晓妈妈用已经笑得扭曲了的声音应一声,哎——感觉整个人心里比吃了蜂蜜还甜。

    剩下吴晓一个人像个无辜的孤儿一样看着这失散多年的母子一唱一和的认亲,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我想更多的可能是醋,那个酸劲,别提了!接着便是一杯又一杯的喝闷酒,斜着个白眼看我。

    我笑着安慰他,开个玩笑嘛!你妈还挺幽默的,别生气,来,喝酒!几杯酒下肚酒精便将乙酸全冲没了,我们又开始谈笑风生。

    这个春节过后,虽已立春。但冬天仍旧像个游玩在外不肯回家的孩子一样迟迟不愿回去,彻底将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的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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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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