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布朗啐了一口血沫,看了一眼阿莱雅,最终又把视线移到利德身上。
它说道:
“我说过了,但凡有别的选择,我都不愿意干着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杀你的风险太高了,收益却少得可怜,就像当年的御西城一样,摇摇欲坠,打未必打不下来,但花的代价太大,可能把我自己也要赔进去,能换来的东西却不多。相反,我很喜欢跟你做生意,各取所需。”
说到这里,哥布朗摇了摇头,握着手中的枪,说道:
“但事实上,想要我死的魔族太多了。蜥人吉、狼烟……有太多白痴看不起我一个哥布林,觉得我就该像我的同类一样,做一个没有智力只有本能的低级魔族。我取得了功绩,它们要抢走一些,我打了败仗,它们马上落井下石。但正因如此,我才早就没了退路,我在御西城停留了太久,早就有传言说我投靠了人类,蜥人吉久攻不下御西城,自然多多少少猜到了什么,派人捏造了不少我跟你之间的交易信息,就连阿米法尔斯也没那么相信我,所以才派我来杀你。若是杀不了你,我也要死。”
利德点了点头,忽然说道:
“之前有一队魔族跟在我们后面,当时我们被两面夹击。但奇怪的是,在我们击溃了两只野生的豹型魔族之后,那一队魔族军没有向我们发起进攻,而是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哥布朗的脸色一瞬间变得很差。
它压低声音问了一句:
“它们……往哪边去了?”
利德往南边指了指,说道:
“也不算远。假如你拿了我们几个的人头回去,路上正好能碰上。我猜它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招募了不少魔族了,你们这点人,顷刻间就会被吃的一干二净。不过等到了阿米法尔斯那里,你就不是死于同类相残,而是被我杀掉的,那位守在南方的魔族浴血拼杀,砍下我的脑袋帮你报了仇,升官加爵,舒服得很。”
哥布朗大口喘息着,看它的表情,利德这几句话简直比阿莱雅那一剑伤它还重。
利德笑着说:
“其实你早就有这样的猜想吧。但你没有办法,只能寄托于渺茫的希望,先杀了我,再杀了那些跟在你屁股后面抢功劳的家伙,活着回到阿米法尔斯那里。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你不得不这么做,但你有想过吗?九成九的概率,你会死的毫无价值,别的魔族要么是除去了一个竞争对手要么是捡走了你的功劳,怎么都不亏。就算你侥幸活着见到了阿米法尔斯,它愿不愿意相信你依然是一个问题。说不定只是安慰你几句,然后将你继续雪藏。”
哥布朗拄着枪,许久都没有说话。
它看了一眼身后那几个魔族,那是它队伍里的绝对核心。
但现在,有的魔族神色疑惑,有的魔族眼神复杂。没有智慧的魔族自然听不懂利德和哥布朗在说些什么,但能听懂的无不倏然变色。魔族可没有想象的那么团结,如果哥布朗打算带着它们送死的话,它们可未必还会对哥布朗忠心耿耿。
哥布朗和这些下属朝夕相处,自然明白它们在想些什么。
它觉得自己和利德说的有些多了,但反过头一想,就算不说这些,自己带着这些魔族一拥而上,打得过这个神定气闲站在那里的人类少年吗?
哥布朗有些自嘲地低下头,它还没自负到那个程度。
再说了,利德说的也很对,杀了他没有任何意义。有另外的魔族将领已经在哥布朗回去的必经之路上埋伏了,哥布朗麾下的军队死伤惨重,不可能打得过在那里养精蓄锐很久的同僚。
已经是死局了。
或者说,从阿米法尔斯让自己来的时候,就已经死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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