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御西城的时候,其实我是难以置信眼前的景象的。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残破的城呢?真的不是垃圾回收站或者狗窝什么的吗??
啥玩意儿啊。
城墙还称得上高大,能够从中一窥往昔的荣耀。但现在已经充满了伤痕裂隙,仿佛稍微一用力就会推倒。城市外围是一片一片的农田,里面长满了杂草,野鸟吱吱喳喳地叫着,脏兮兮的狗狗在道路两旁夹着尾巴小心翼翼地走着,见到我居然还投来同病相怜的眼神。
我看上去就这么像丧家之犬吗??
最让我奇怪还是御西城的民众。
他们的衣衫破旧,打满了补丁,看上去基本就和野人没什么区别,许多人手里还捧着野果或者树皮,总之是要多惨有多惨,俗话说穷养儿富养女,我看那些孩子们无论男女都差不多。甚至那些看上去尚有几分姿色的小姑娘都可怜巴巴地看着我,估计两个馒头就能拐走一批。
但奇怪的是,他们的目光看上去都炯炯有神,甚至还有些亢奋。
就给我一种好似过年了的感觉。最近御西城发生什么好事了吗?
进城之后,很快就有一大批城内贵族来欢迎我。
让我又好气又好笑的是,他们一个个也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缩着手,一副穷酸的样子。然而每个人都是白白胖胖大腹便便,我就不懂了,你们用你们的小猪脑袋好好想一想,那些穿不起衣服的人能吃的这么肥吗??
真当我智商跟我大哥在同一水平线上??
虽然很气,但我也没有揭穿这件事,他们朝我拱手,我也朝他们拱手。
一番瞎几把客套之后,领头的那位胖子咳嗽几声,说道:
“啊呀,利德公子真是年轻……来,我们这里预备了酒菜,还请您移步……御西城穷啊,也没什么好东西,我们几家好好凑了凑,才勉强拿出一顿过得去的酒席,也不知道能不能入了您法眼……”
这啥意思啊??
说得好像我是个横征暴敛的大坏蛋一样。
这一套一套的都这么熟练的吗?
我笑了笑,回答道:
“哦?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带路吧。”
到了餐厅,我往破旧的凳子上一坐,打量了一下眼前的酒菜。
说实话,质量算不上好,但也绝对不差。只是直觉告诉我眼前的这几个家伙很敷衍而已,这顿饭绝对没花什么钱——至少在他们眼里,绝对算不上什么。还没等我开口,领头的胖子又说道:
“利德公子,您是云阳领主的儿子,是见过大世面的。我们呢,都是些小乡村儿里的家伙,没什么见识。但是御西城这个地方情况特殊,您是没见过啊,那些魔族如狼似虎,三天两头就要到我们这捞点油水,我们几个老家伙撑持着这座城,每日每夜都是惶恐难安啊……”
我点点头。
既然不知道这座城到底为什么能坚持下来,我也不介意这几个家伙先把功劳揽到自己头上。就当做是这样呗。
胖子继续说道:
“哦,还没跟您介绍,我叫皮尔斯,您没来的时候呢,是这里的话事人。您既然来了,这里当然还是以您为主。但是御西城可不是什么好地方,那些魔族又凶猛。咱们自家的军队啊,要多水有多水,粮草呢,也是少得可怜。不是我说,这些事您要是接手,一时半会儿也理不清哥头绪,可魔族那些家伙不会管啊,他们会照常来……这样下去,御西城可就危险了。”
皮尔斯是吗……你是真的皮啊。
我对他的话不置可否,简单地问道:
“你想说什么?”
皮尔斯咳嗽几声,把手揣起来,从袖口里摸出一沓银票,塞到我的手里。
“大家都是在御西城讨生活嘛。我们也是想和您保持一个‘和平共处’,您说对吧?这个……除此之外,我们已经安排了几位侍女……您之前过得是怎样的生活,到这里也不会改变。我们向您保证,甚至会过的比以前更舒坦。”
我夹了一筷子鸡胸肉,丢入口中。
味道还不错嘛。
吞下去之后,我看着皮尔斯的眼睛,笑着问道:
“我也有一个问题。”
皮尔斯垂下头,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我慢慢地说道:
“御西城,到底是怎么守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