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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真的对我屁用没有么?
想想吧,现金我首先是没办法花的,就算真叼着一百块出门,估计刚出小区就会被人给抢走……
不不,和谐社会没有抢匪。那我叼着一百块去买啥?能被允许进入超市么?
就是在退一万步来说,我叼着钱进了超市,把写好的清单拿给员工,员工也很乐意的帮我选购了商品。
我怎么拿回去?继续叼着走么?
所以说,拿着现金买东西,是行不通的。
那么网购呢?这条路本喵还是有过经验的,但付账埋单后,收快递依然要人帮忙。
就算网购了,买来的猫粮狗粮,现在还堆杂物房里面呢。
所以你看看,我拿着钱有什么鬼用?
当然了,要说完全没用也不对,我就是不想在跟丁叔叔合作……不,同流合污而已。
眼下有陈阿姨在中间挡着,以后的收益,是不用分给丁叔叔了。但银行卡还是丁叔叔的,密码陈阿姨也知道。
太不安全了,谁能在帮我存钱的同时,又不会打我钱的注意呢?
我左思右想,似乎只有丁玲能附和这个条件。以她的迷糊劲儿,估计办了银行卡后,时间一长,自个就不记得了。
不过这丫头还没成年,身份证都没有。
我摇摇头,只叹君生我未生,我生……哎?不对,反正就那么回事,你懂的。
……
过得几日,卡上的钱,还是在卡上躺着。陈阿姨没有出尔反尔,丁叔叔也没有出幺蛾子。
每天该上班的上班,该学习的学习。生活似乎又回到了正轨,一点都看不出几天前发生了一场暴力的镇压行动。
哦对了,除了丁叔叔这几天都睡得沙发以外。
哦还有萌美二,它作为无意中咬出银行卡,破获惊天大阴谋的英雄,这几天小日子过得是非常的滋润。
每餐都有肉吃不说,晚上陈阿姨看电视的时候,还会顺带给它按摩两下。
而且陈阿姨似乎担心白天我会打击报复,去文具店的时候都是把萌美二带着,一块儿去的。
不过我对它并不看好,就凭它犯二的频繁程度,估计已经咬坏了文具店里好多货品,嘚瑟不了几天了。
还有元宝,它作为唯一置身事外的家伙,早把几天前的事给忘到了九霄云外,天天拉着我问灯为什么会亮啊?灯为什么叫灯啊?灯明明在天花板上,为什么控制它发亮的开关却在墙上。
我就郁闷了个天的,房子里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说电视,比如说电脑,比如说手机,它干嘛老拽着灯不放?
元宝说:“以前在老家的时候,头顶上也有个灯,俺们花了好几代都没搞清楚的问题,现在我就想搞清楚了。”
哦,敢情这是家族遗留问题。
于是我翻了翻眼皮,“有电线连着的嘛,通电它就亮了,不通电它就不亮喽。”
“哦。”元宝点点头,抬头望着灯又问:“电线在哪呢?”
“……藏在墙里面,你看不见。”
“哦,那电又是什么?”
“……你在逼逼我就揍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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