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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凛冬已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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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规矩都是王希咖定的。他之所以不想带河童和九尾上路是怕麻烦。河童跟阿蛇天生就是对头,日子待长了难免不发生冲突。淡水腮人和海水腮人那是世仇,没那么容易化解。

    不带九尾狐狸则是因为这狐狸是个女的,这倒不是性别歧视,而是从实际出发。船上全是大老爷们,带个女的出海不方便。如果女的多倒也罢了,但假如就只有九尾一个女的,那不定会闹出什么幺蛾子。

    河童和九尾其实也并不是真心实意想要跟着王希咖去远航,只是见天狗这么说了,便想要凑个热闹。如今王希咖拒绝得这么彻底,也就不再坚持。

    那么,就出发吧。

    上河口号从横须贺起航,此次航行的目的地就是北极之地——白令海峡!

    王希咖的路线就是先去北极游玩一番,然后从白令海峡直接到达北美阿拉斯加一带,再沿着北美一路航行到南美,从南美阿根廷最南端的火地岛航行到南极,再从南极去往澳洲,然后回到欧亚大陆。因为之前远征德古拉的时候已经去过欧洲和非洲,这样的话就算环游世界一周。

    在这样一个洪荒年代,靠自己的现代知识造出航船并且能够环游世界,在穿越界也算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航船一路向北,过了扶桑岛的北海道,就能感觉到气候明显转冷。再往上航行500海里,海上就可以见到漂浮的冰山。

    王希咖不得不降低船速,打起12万分的精神凝视前路。船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走到一块巨大的冰盖前,终于走不动了——这应该就是北极圈了。

    举目四望,到处是皑皑白雪。脚下是万丈冰原,呼啸着的是刺骨的北风——这里就是北极圈了吧?

    在后世,北极圈已经被开发成了一个旅游景点,人们可以住在玻璃顶的小木屋里欣赏北极光。在那个时代,每到冬天就会有大批游客涌进北极圈欣赏极光,传说中和恋人在极光下许愿就能白首到老。

    重生前王希咖也曾在芬兰挪威看过极光——无非是天上的一道道绿光。那个时候王希咖在北极体验过全套的旅游项目——玻璃顶下看极光,然后去洗个冰火九重天的芬兰语,完了再去冰上玩玩狗拉雪橇,喝上一杯伏特加,旅行体验还是挺不错的。

    但在这个时代,北极还是一片人迹罕至的蛮荒之地。

    王希咖下船以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冷……体感温度大概零下30度左右。出发的时候王希咖也曾经准备了一些冬衣。但这个时代是没有什么羽绒服的,普通的冬衣再厚也没用。

    不知道怎么的,此时他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句英文:Winteriscome。凛冬已至。

    “兄弟们,下船活动活动!”王希咖感觉在这种冷的地方,就是要人多一点才热闹。

    大家自然都是冻得不行——只有扎克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他本来就是生活在雪山上的毛人,身上有厚厚的皮毛。在北极生活可谓毫无压力。

    看着扎克王希咖突然想到了另一种生物:北极熊!

    在这个时代北极熊应该挺多的吧?北极气温极低,恐龙这种冷血动物是无法生存的。在这种低温的地方,恒温动物才是这里的王者。

    如果搞到几头北极熊,用来做成皮大衣应该很保暖。反正这个时代动物多,打个一头两头的没什么。

    “兄弟们,打猎去不去?”

    这一嗓子把众人吼精神了。那自然是没有人拒绝的。试问哪个男人不喜欢打猎呢?王希咖带着郎那多,彭连虎,扎克,阿蛇,天狗4个人组成了5人小分队。王希咖,阿蛇和彭连虎带着枪,扎克背着他的弓,郎那多不习惯用枪,天狗不会用枪,两人啥也没带。好在郎那多和天狗肉身足够强横,打个猎也不需要用枪。

    本来王希咖的意思是让天狗飞到天上侦查一番,看哪里有猎物大家就赶去。但天狗表示这里太冷了,风又大,一起飞翅膀上就沾满雪花,不及时处理就冻成冰了,飞不动。

    于是天狗和郎那多两人一个人变狗,一个人变狼搜寻起来。起码在犬科动物形态,两人还有皮毛可以抵御寒冬。

    天狗的狗形态就是黄毛柴犬,凶狠中带着一丝丝的可爱。在后世,这种品相的柴犬怎么也得值个一两万块钱。而且与后世不同的是,天狗变成狗身上也带着一双厚厚的翅膀。真不知道这个动物是怎么进化来的。

    王希咖正在感叹天狗的造型,突然间天狗和郎那多一起向前冲去,一狼一狗跑得雪花飞溅,冰花漫天。顺着两人跑动的方向看去:有一群哈士奇站在哪里静静地等待。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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