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就是死刑。何为相等的损失,比如说这个老百姓的房屋价值一万美元,然而该政府官员为了和开发商开发这块土地,让拆迁办的人把这间房屋拆了,那么,只要是牵涉到这件案子的所有官员和开发商都要受到处罚,而且该官员就是死刑,开发商的话就要剥夺终身政治权利和一切权利。
千里为官只为财,这句话在多桑吉亚是正确的,因为当官的人工资待遇很高,这是给他们的报酬,让他们行使总统府赋予他们的权力为老百姓服务,但是要说拿着这个权力为自己谋取好处欺压老百姓,而且还威胁老百姓的,除了让他们死亡,留下来也只是祸害。
现在全世界很多国家都实行仁政,不行使死刑。这对于老百姓是不公平的,俗话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为什么犯了罪的人就不应该偿命,欠了钱为什么就不赔钱。
杀一个人,犯罪分子死,杀两个人,除了犯罪分子本身,还要从他的至亲家人拉出一个陪他一起死,杀了别人全家,那就用全家的性命来换取。
这就是公平,对每一个人的公平。
也许有人会说,杀了人的人,不管犯了多大的罪,都是他一个人受到处罚,和他的家人无关。
说这句话的人不管是官员还是普通人,其实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事情没有发生在你的身上,要是某人为了一点钱杀了你的全家,你难道还真的只是说让他一个人偿命就行了?这简直是笑话。
法律是严酷的,老百姓是冲动的,所以要想让老百姓没怨言,就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要是老百姓的民意和道德凌驾于法律之上,觉得某个犯了事的人该死,老百姓说该死,官员就让其死,这也不行。
俗话说,人人都爱包青天,因为包青天顺应民意,但是所作所为,真的站在法律的角度去做了吗,还不是一句民意?
作为一个执法者,不是站在民意的立场上行使权力,而是站在国家法律的立场上刑事法律,这才是一个国家的根本,不然,这个国家由法律之外的人说了算,是很可怕的,甚至是畸形的。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法律失去了原有的效益,那就会变了样,道德就会凌驾其上,被人利用,甚至,有人使用手里的权力,禁锢老百姓的言论和想法,给他们洗脑,灌输盲目从众政府说什么老百姓就要做什么不得怀疑不得不听从。
如此一来,老百姓只能乖乖的去做,老百姓的个性被约束,好的想法被禁止,老百姓就称为统治者的一群奴才,除了听话,就只有听话,还要时时刻刻把统治者的画像挂在墙上,恨不得三拜九叩,要是某人家里因为贫穷没有挂上统治者的画像,就会被定义为不尊重领导人,形同犯罪受罚。
其实这是很可悲的事情。
老百姓,就是自由的活跃的,而不是被禁锢在权力之下体制之下的一群只会高唱赞歌的奴才。当然,老百姓当着官员们说的好话尊重的话,有几个人是真心的,有几个人不是违背良心说恭维的话?
因为他们害怕权力。
为了保护家人,为了能够生存,所以在政府官员的面前,只得卑躬屈膝,领导下乡种树,就要敲锣打鼓,领导走在最前面,一大群摇尾乞怜的人在前面裂开嘴笑得无比灿烂当导游,领导游了一圈,倒是因为人多,踩了一片老百姓的装甲,领导在某处吃饭,就要说体察民情,所有老百姓都要热泪盈眶夹道欢迎,领导说:“这个……啊……那个……嗯”之类的话,就要说领导含义深远意义深刻的话教导了……
其实这都是一种虚伪和空壳。
真正的老百姓自由,除了有言论上的自由,还要有人格上的自由,这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
老百姓不歌颂领导,不知道领导是谁,只要知道这个国家叫什么名字,国旗是什么颜色什么形状就行了,只要知道他们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好的国家里,这才是老百姓的自由。